为执法者撑腰!袭警罪的18年入刑之路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第一个袭警罪案件是哪一年 为执法者撑腰!袭警罪的18年入刑之路

为执法者撑腰!袭警罪的18年入刑之路

2024-04-24 05: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1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入刑,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

“对民警来说,这是众望所归,也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济南民警杨静说,期盼这一时刻太久了。

2003年,王午鼎等3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对袭警犯罪的处罚条款。

18年来,有哪些人一直在呼吁袭警入刑?建议设立“袭警罪”的阵营中,有公安人士,也有律师、法院、检察院等人士,他们都是袭警入刑的坚定支持者。

袭警罪入刑,从法律层面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构筑坚固防线。

触目惊心,暴力袭警情况频发

说起警察,大家先想到,维护社会稳定是他们的日常工作,万家灯火,平安有他们。

近年来,面对公安机关及其他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执勤工作,少数人不服从管理,甚至围攻殴打、威胁伤害执法人员,更有个别犯罪分子抗拒抓捕,暴力袭警。

2016年3月,济南市公安局通报,自2015年以来,济南市共发生阻碍执行职务类案件182起,涉及公安机关173起,其中殴打民警的案件71起,辱骂、推搡、撕扯、抓咬民警的案件59起,驾车冲撞民警的案件26起,毁坏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工具的案件17起。

暴力袭警情况触目惊心!有渣土车司机强行驾车将执法人员撞倒,致民警脚部被车轮碾压,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有人酒后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将民警左脸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有人在饭店酒后滋事,面对前来处理情况的两民警进行辱骂、吐口水,将民警晓某的左脸打伤,连续踢打随后赶来的支援民警张某。经鉴定,民警肖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有的司机晚上看到交警查车,突然加速将交警察撞倒在地,驾车逃逸,导致交警右侧脚部踝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从全国各地公布的部分典型袭警案例来看,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轻则无理取闹、拒不配合,重则采用暴力手段侵犯执法人员、破坏执法设备,干扰正常的执法司法。

“零容忍”,重拳回击袭警行为

种种袭警行为,不仅挑战了法律底线、损害了法律权威,而且冲击了道德底线、破坏了社会风尚,造成了恶劣影响。

公安机关重拳出击!2016年,济南市公安局通过媒体郑重声明:对谩骂、无理纠缠、煽动、纠集他人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零容忍”,依法从重从快作出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政法机关坚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精准打击,依法立案、起诉、审理了一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袭警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有效净化了执法司法环境。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查处各类袭警侵权案事件1247起,依法打击处理各类人员1743人,为1459名被侵权干警落实了保护措施;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妨害公务案件442件531人,对妨害公务案件提起公诉759件1016人。

2020年2月12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山东省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月3日上午8时许,济南市莱芜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人邓某某不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司,并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邓某某仍然拒不服从民警执法,并殴打民警徐某,造成其执法记录仪滑落。在民警徐某将执法记录仪转交辅警时,邓某某再次殴打民警徐某。案发当日,邓某某被刑事拘留,2月6日被执行逮捕。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月10日立案受理并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从逮捕到审判用6个工作日,从中可见司法机关对袭警“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提案18年,袭警行为终入刑

在国内袭警案中,对当事人是以妨害公务罪判刑的。国内只有妨碍公务罪,包含袭警的犯罪行为,但是袭警不单独定罪,统一定为妨碍公务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03年,王午鼎等3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对袭警犯罪的处罚条款。王午鼎等35位代表认为,目前,我国处罚袭警犯罪依据的相应刑法罪名主要是“妨害公务罪”,此罪的量刑明显过轻。暴力伤害或杀害民警的行为后果一旦发生,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罪犯只能以普通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论处,这无疑是将代表政府执法的人民警察与普通公民等而视之。

此后,在全国两会上,不断有人提出增加袭警罪。

2015年3月,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副省长、山西省公安厅长刘杰在小组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建议,应尽快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毒驾罪。

曾在济南公安系统工作过的刘杰,建议应尽快将袭警罪写入《刑法》。

刘杰说,人民警察是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我囯每年有400多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还有5000多人因公受伤。

近几年来,建议设立“袭警罪”的阵营中也有大量非公安人士,一些律师、法院、检察院等人士都是坚定的支持者。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妨害公务罪中将袭警行为明确列举出来,可以更好地起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全国各地机关对袭警行为“零容忍”。

对袭警从重处罚规定5年后,袭警单独设置入刑,变成现实。

2020年8月10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就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时说,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2020年10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为进一步加强对袭警行为的预防、惩治,草案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人民警察的行为增加单独的法定刑。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对于200多万中国警察来说,这是需要记住的历史性的一刻。

从2003年王午鼎等35位全国人大代表首次提出设立“袭警罪”到现在,走过了18个年头,来得并不晚。

从3月1日起,民警现场执勤执法,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立法保护,作为执法者,能够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平平安安出警去,平平安安归来!

新时报记者:殷玉国

编辑:成晓雷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