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多措并举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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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多措并举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024-07-06 23: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年来,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紧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一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四梁八柱”式重大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先行消除“空壳村”,接续扶持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占比从64%提升至全覆盖,有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各区市县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围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积极探索村集体领办创办合作社(公司)等新路径,为持续不断推进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是明晰集体产权关系,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大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大连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大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16份配套政策文件,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操作流程、任务指标,有效发挥政策指导作用。全市上下全力推进,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率先实现首批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率先组建首家镇级股份经济联合社、率先制定出台改革后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职能分开指导意见,并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办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上全文予以转载。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达1021个,占村级集体经济总数(1026个)的99%,顺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2022年度集体资产总额达450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65亿元。

  二是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治理架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各涉农区市县(先导区)以县为单位全部制定出台本地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全市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55万人。2020年,大连市政府出台《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将集体经营性资源性资产以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2021年,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组织各地对1.9万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复人员进行核查确认,坚决杜绝“两头占”,同时防止“两头空”,公平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大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组建了全省首家镇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镇级、村级、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达1066个,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资产、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的特殊法人定位。2020年,大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职能分开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行机构职能、人员选举、议事决策、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五个分开,充分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在2020年全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农业农村部时任副部长韩俊对大连市开展政经分离改革探索充分肯定。实践过程中,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探讨解决政经分离中生产经营税费政策、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制度等深水区问题。

  三是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2020年,大连市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规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集体资产的职能,健全集体财务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推广应用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将集体资产资源台账信息录入平台,102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上线运行,实现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发了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市级收集整理市级以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规、文件等18份,编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法规文件汇编》,整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15项制度模板供集体经济组织参考,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审计培训和监督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培训,抽查审计20%以上的村。

  四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2022年,在省统一部署下,大连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和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大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针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和财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开展集中整治,制定5项工作成果清单,编纂印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法规文件汇编》200册,下发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示范制度15项,调度通报9次,召开市政府推进会议1次,作为唯一市级典型在全省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专项整治中累计清查合同管理、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等六类问题3559项,涉及金额近7.46亿元,现已完成整改3380项,整改率95%,收回资金、资产价值1.3亿多元。

  五是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19年,大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农村各类产权公开规范流转交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以及其他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等10余类产权全部纳入流转交易市场交易目录。组织编制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农村土地经营权及资源性资产流转交易细则》《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及各类资产流转交易细则》《农村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细则》等配套制度文件。按照“交易+监管”模式,不断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市级组建大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交易服务机构,9个区市县均成立县级分中心,120余个乡镇成立工作站,推动集体统一经营的资源资产进场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截至目前,累计挂牌1657宗,挂牌金额超4亿元,累计成交1097宗,成交额达3.1亿元,平均溢价率6%,为村集体增收1500多万元。其中,2023年度,交易615宗,成交额2.04亿元,创历史新高,平均溢价率2.98%。

  六是落实扶持政策,多措并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2018年,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全市深化农村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大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2019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明确到2022年,每年扶持一定数量的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随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出台《大连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为减少村级项目建设负担,缩短建设周期,大连市创新制定《关于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微小型简易项目由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简化投资200万元以下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流程。2018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3.2亿元,共扶持453个村(2019年至2020年,每村扶持标准50万元;2021年以后,每村扶持标准提高至100万元),在直接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同时,极大地带动了农户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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