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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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24-07-12 08: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英德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修订稿)》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粤纪发[2013] 27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省委农办[2014]10号)、《英德市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工作方案》(英委办[2015] 2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2017年3月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印发了《英德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试行),办法规定,英德市行政区域内的镇(街)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和村集体交易站进行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遵从本办法。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现有效期已满,我局对上述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交易办法”(修订稿)。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目标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大力促进农村经济要素合理流动,不断推进依法治理、民主管理,切实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保护农民合法权利,从源头上防治农村腐败。

    三、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借鉴珠三角地区先行试点县市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充分征求市直有关单位、镇街和社会意见,将有关反馈情况总结,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在汇总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本交易办法。

    四、主要内容

    本试行办法共十二章四十九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5条

    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定义及范围、方式、适用区域、原则等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6-11条

    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有关管理部门、镇(街)工作职责、人员配备、交易中心主要职责等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交易主体 第12-15条

    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业主单位定义及交易行为方式、设置受让资格条件、镇(街)监管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交易方式 第16-20条

    对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交易标的期限等区分、农村集体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评估情形、交易规范性等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交易程序 第21-22条

    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有关程序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竞价意向人第23-26条

    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价程序和事项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竞价保证金 第27-33条

    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价保证金要求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标的物规则第34-37条

    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价标的物规则进行了规定。

    第九章、竞出价规则第38-42条

    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价规则进行了规定。

    第十章、成交价规则第43-45条

    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和签约规则要求进行了规定。

    第十一章、责任追究第46-47条

    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第十二章、附则 第48-49条

    对办法与上位法冲突处理、解释权、实施期限等进行了规定。

    解读人:毕安盛

    解读机构:英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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