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使用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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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使用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的通知

2024-07-12 06: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

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村居)“三资三化”提升行动,现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并已经在武进区和新北区进行试运行。下一步,按照《关于推进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的意见》(常农发〔2019〕22号)的部署,我市将在全市范围推广平台使用,确保年内平台能统一上线运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此次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的统一推广使用,涉及到原农村集体财务、“三资”监管等多个不同平台的封存、数据处理、对接等工作,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平台推广使用的各项工作。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力量配备,进一步细化推广方案,可以在本辖区内全面推广,也可以选择基础较好、力量较强的镇(街道)先行推广,由点及面,年内全面到位。

二、把握工作重点。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各项数据的初始整理。各地要整理提供最新的地区单位(至组级)和行政编码信息,做好原有平台的数据处理工作,进新平台的所有“三资”数据都要按照最新模板做好初始化工作,准确录入平台。尤其是新平台的会计科目有了很大的调整,各地要做好财务会计数据的调整,确保各项工作不受影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聘请南京南大尚诚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驻点工作,快速、准确处理数据。二是完善村级账户设置。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精神,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三、完善工作保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为顺利推广使用新平台,从9月开始,我局将分批、分层次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原则上市级培训到镇级,各辖市区培训到村级。请各地制定好详细的培训计划,市将统筹配备好培训师资力量。二是落实资金保障。此次推广使用新平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要落实好业务培训、数据整理、设备更新等工作经费,保障平台的顺利推广。

四、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年内平台必须要统一上线运行。在平台推广期间,我局将会同纪检部门对各地平台应用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并及时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将推广方案、培训计划于8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联系人,刘超锋;联系电话,85680711。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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