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和动产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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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和动产是什么意思

2024-07-06 17: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不动产和动产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是如下意思: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动产是如下意思: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动产其实也就是在脱离原有位置存在的。比如说像各种的流动资产、还有一些长期的投资和一些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同时也是属于一种地理位置固定。比如说像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这种也就是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同时过种也是因为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属于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2.个别性。动产一般来说也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同时还属于一种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这些方面的差异、权利差异。

二、不动产可以质押吗

  找法网提醒您,不动产不可以质押,因为不动产不能转移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应当转移财产的占有,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不动产

三、不动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不动产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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