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开标一览表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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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开标一览表引发的思考

2024-07-04 12: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什么是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顾名思义,从字面上来理解,是在政府采购开标活动时使用的表格,主要用于开标活动中的唱标环节。为了方便唱标,开标一览表一般是总的报价,没有报价明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该表格来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标的、投标报价等投标人的主要投标信息。开标一览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五十九条规定,开标一览表的作用还包括在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不一致时,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价格作为确定开标、评标、签订合同时投标报价的依据。

开标一览表包括投标人所投的标的、数量、价款等响应招标文件的重要信息,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是无效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为实质性条款,开标一览表的属性符合《民法典》实质性条款的定义。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开标一览表内容时,一般会以备注方式提示投标人注意事项,比如提醒投标人注意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

开标一览表明细和分项报价表有何区别与联系?

开标一览表明细是开标一览表的补充,其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在开标过程中,公布投标人的所投“标的详细信息”,接受其他投标人的监督;二是作为中标人的中标信息,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会将其公示在中标结果中,接受社会监督。

分项报价表又称报价明细表,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分项报价并响应的表格,应该列出具体费用明细,其一般是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响应事项,其与开标一览表明细的区别在于名称不一样、作用不一样,表格里的内容基本一致。该表同样要公布于中标结果信息中。

招标文件会明确上述两种表格的格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二者更详细的响应内容,例如,完工工期、数量、单位、单价、型号规格、生产制造商、总价等。投标人需按开标一览表明细和分项报价表所规定的要求逐项填写并响应,招标文件可以规定开标一览表明细或分项报价表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清单逐项填报,且不得有任何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相关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两者的定义和区别,两者的区别或不同应该根据在实际招标采购项目中的招标文件对其的定义和说明来确定,在多数情况下两者一般类同。但在复杂的多品目采购项目中,投标报价由分项组成(需要提供分项报价表),每个或某个分项又需要进一步的价格明细时,投标人需要就全部或某个分项进一步提供投标报价明细,此时分项报价表就显得尤为重要,其可以准确地反映投标人的报价明细组成及其报价明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87号令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代理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应明确规定开标一览表明细和分项报价表的格式和形式,否则,容易产生争议。比如,有的投标人认为两表除了名称不一致,其他的内容基本雷同,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两表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经验少的投标人会认为只需填写一张表即可。

此外,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我们可以知道,中标结果公示应该包括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明细和分项报价表,因而由此倒推可以得知,“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应予格式规定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明细和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否则,中标结果就无法进行规范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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