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期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放招投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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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绍市财金〔2020〕15号)、《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绍住金〔2022〕3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2023年第一期住房公积金存款存放招投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期标的总额总计20000万元。分为6个标段: 1.第一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4300万元; 2.第二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3800万元; 3.第三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3500万元; 4.第四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3200万元; 5.第五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2700万元; 6.第六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一年,存放金额2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经上级核准具有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的承办银行; (二)新昌县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县政府批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8日下午4:00前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金融大厦11楼财务科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文件材料 五、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定期存款存放承诺书、廉政承诺书; 6.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无重大违规记录说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12: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财务科,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2:30 2.开标地点:新昌公积金中心12楼会议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于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www.zjxc.gov.cn/col/ col1634736/index.html) 九、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黄烨珊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18号金融大厦11楼财务科 联系电话:0575-86029866 传真:0575-86020990 十一、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县派驻纪检组吕东 联系电话:13858598606 2023年4月27日 报名格式.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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