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后付费”应完善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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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付费”应完善配套制度

2023-07-12 15: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本报北京电 (记者 杨冰)先看病后付费,在医患关系相当紧张的今天,这项看似不可思议的改革正在全国逐步试点。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副院长李秋提交建议:应循序渐进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并及时完善配套政策。

  李秋说,近年来,交通事故伤者被路人送往医院,因无人付费被拒之门外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这让我们医务工作者在承受人们大骂医院“黑了良心”之余,更多的却是一种无奈和“伤不起”:如果人人看病不付钱,医院怎么开得下去?

  今年起,一项“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在全国20多个省份进行试点。这一制度,将过去患者看病须先支付医药费,改由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支付给医院。“这体现了医院‘救死扶伤’的使命和对生命的尊重,对缓和医患关系、引导医院回归公益本质有重要意义。”李秋说。

  然而,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患者怎么处理?医院资金周转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依然摆在改革者面前。为此,李秋建议,除了对患者进行讲诚信的宣传教育外,还需要政府对这一制度模式不断予以完善。例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兑付医院垫支的医疗费用,保障医院工作良性循环;改革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行,首先在全国推行危急重症病人的“先看病后付费”;建立居民(医保人)医疗征信档案,并制定相关违规处罚规定;辅之以一定的法律手段,对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应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此外,对特困病人,建议慈善机构(如中国红十字会)介入,对那些的确因为家庭贫困不能完全承担费用的病人,通过正规途径申请,核实审批后,由慈善机构予以资助。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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