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 工作部署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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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 工作部署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7-28 20: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确保建筑施工项目开复工阶段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安全有序推动项目开复工,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将此《方案》发送至辖区各企业和在建施工项目,并督导落实。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5日

 

 

2021年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及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加快推动全市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以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工地开复工,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通过严格疫情防控标准、强化开复工管理措施、做好保障服务等工作,坚决打好控疫情、促发展两场“硬仗”,统筹推进全市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助力全市经济增长“开门红”。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开复工保障

1.强化工地开复工领导和服务保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地开复工工作领导专班组织协调作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包联制度,积极对接企业,切实了解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劳务用工、防疫物资、建材供应保障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问题,为工地开复工提供有力保障。

2.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开复工指导。建立分区分级管控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以项目为单元,实施分片分项目包联,主动服务,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将《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告知书》(附件1)先期发放到每一个企业、项目,指导企业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开复工具体要求,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准备充足物资,并对相关方案进行指导审核。

3.合理安排,提前做好务工人员使用计划。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承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来承返乡人员服务管理的指令》([2021]2号)要求,原则上不使用中高风险人员;对低风险地区跨省(市)人员,落实属地卫健部门规定的健康监测措施;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正常返岗。

(二)做好开复工准备

1.建立疫情防控机构。成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组长,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防疫专人专岗,主动对接属地住建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分别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针对复工前后用工人员、排查管控、现场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逐项制定应对措施,落实责任人,报属地住建部门审核。

3.制定开复工计划。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实际,牵头组织项目参建各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建筑工地开复工计划,预测开复工时间、用工数量等内容。

4.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工地开复工前,各企业要根据用工情况准备隔离观察场所,用于人员临时进行隔离,严禁在施工现场内进行返岗前隔离。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并对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实行定时消毒。人员宿舍原则上每间不得超过4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要储备充足。

5.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开复工要求。工地开复工前,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开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工作严格有序实施。要召开复工复产安全专题会议,压实安全责任,进行警示教育。要对新到岗人员、转岗换岗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并考试合格。要组织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要逐一检查、逐一签字确认。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逐项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复产复工。

6.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开复工前,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楼层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冲洗设施正常使用,在线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三)严格开复工管理

1.严格开复工审核验收。建筑工地经自查达到开复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住建部门核验合格后方可开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组织好验收工作,本着“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核验人员责任,按照《建筑工地开(复)工检查验收表》(附件2)逐项进行验收并留存文件、照片等验收资料,存档备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三个方面验收合格的,由项目三方主体责任单位签署《承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3)后即可开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缩短建筑工地开复工核验时间,一次性告知复工条件,通过电话、微信预约方式随时受理建筑工地复工申请,随时申请随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随即批准复工。同时,重点加快医疗、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的复工核验,加强核验时效。

2.加强岗前防疫知识培训。工地开复工前,要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务工人员开展科学防疫知识培训。

(四)严格施工现场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履行对本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责任,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应急处置、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责任、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在工地大门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严格禁止外来人员进出工地。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各项目要建立健全务工人员健康档案,进入现场所有人员认真填写《务工人员健康登记表》(附件4),并留存健康码“绿码”截图,严格做好一人一档。对在岗员工要每日进行2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4.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在建项目要使用“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扫描健康码等方式,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并登记造册。

5.实行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工地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场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在进出口设置体温检测点,由专职防疫人员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场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持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6.保障防控物资需求。各项目要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手套、肥皂、消毒剂、洗手液、测温仪、防护服等。要安排专人每天核查防护用品消耗和库存,做到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7. 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食堂、宿舍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8. 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食堂、宿舍、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及闸机、升降机轿厢实行定时消毒制度,由专人负责每日至少消毒1次。食堂餐前餐后要进行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宜安排在人员上岗后和晚上睡觉前进行。

9.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生产工作时员工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尽量保持一定距离。项目要合理安排用工,通过两班或三班倒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施工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减少集中召开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应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场所,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人与人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

10.加强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合理采取错时供餐、分散用餐、相对隔距用餐等方式供餐就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食堂要严格落实内部环境、从业人员及进出食堂人员的防控措施,餐饮人员要体检合格,食品来源要安全可靠。

1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所有开复工项目要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整治,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在公共区城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及时收集并清运。

12.实行专人负责制度。项目要明确专人负责外出采购,严禁私自外出、对外来人员、车辆、工程材料、生活用品等实行专人负责,外来车辆和货物进入工地必须消杀处理,司乘人员要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五)做好应急处置和情况报告。

1.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工地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属地住建部门报告,科学有效给予处置。

2.加强应急处置。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到隔离观察室进行暂时隔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医,并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施工现场必须立即全面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和市住建局报告,经项目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双到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专班,建立指挥调度、领导包联、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督导检查机制,随时了解掌握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各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和要求,推进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各项安排部署、决策指令,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指导企业科学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各项制度,坚决防止在开复工过程中出现疫情传播蔓延。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强化问题导向,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切实了解企业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劳务用工、防疫物资、建材供应保障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问题,为工地开复工提供有力保障。要重点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严守工地开复工关口,严把人员返岗入场关,确保守住开复工安全底线。

(四)严肃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各项目要指定联络员,专门负责疫情防控信息上报。凡是在本辖区、本项目发生重大疫情和险情,要果断处置,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属地住建部门和市住建局报告,绝不允许出现迟报、漏报、瞒报。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监督巡查,实行网格化管控,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市住建局把开复工工作列入前两季度重点检查内容,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和抽查暗访,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附件:1.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告知书

2.建筑工地开(复)工检查验收表

3.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

4.务工人员健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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