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建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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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项目管理的问题及建议汇总

2024-07-15 20: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商业环境中,每个项目都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无论是初创公司的新产品研发,还是大型企业的战略规划,都会不可避免地遭遇阻碍。而我们要探讨的,正是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以期待更高效的执行和成功的结果。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农业投入快速增长,在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国家农业投入项目资金的加大,项目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成效。因此,加强资金监管,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现阶段农业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当前,一些地方部门从本地区局部利益考虑,为争取项目资金,重项目申报,轻视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前对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了解不透切;对市场需求、项目发展潜力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

1.2农业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自身财力困难,配套资金很难落实。国家当前在下达项目计划时均要求地方财政承诺配套一定比例的项目建设资金,为了争取到上级农业投入项目,在明知地方配套难以落实的情况下,地方财政仍签订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承诺书。在实际执行中配套任务却难以按计划完成。为应付上级部门检查,有的地方财政采取先拨入后扣回的办法;有的采取虚列支出作为自筹资金的办法;有的以其他项目或用过去的实物作配套等等[1],虚假配套,导致了项目概算不足,资金规模留有缺口,项目建设任务不能按计划完成。

1.3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些地方部门项目管理基础工作较薄弱,个别项目单位领导责任心不强,忽视专项资金的严肃性,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重视不够。财务人员对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不熟悉,项目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或专帐核算。存在违规大额支付现金、白条入帐、违规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等问题,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不能使用到位,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目标。

1.4农业项目合同签订不完整、合同执行不严格。一些项目管理单位订立合同能力不强,签订合同时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不清楚,工程造价不确定,没有工程量和单价,对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没有要求,质量保修范围不明确。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约意识淡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随意调整,导致达不到合同约束预期效果,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完成质量。

1.5农业项目绩效评价的机制不健全。由于绩效评价工作才刚刚起步,无成熟经验可借鉴,许多部门及管理人员对绩效评价还不了解,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清,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缺乏。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大部分地方只是对少数项目建立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且设计的考评指标不是十分合理,绩效考评后,没有进行跟踪检查,整改落实不到位。

2.加强农业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2.1提高农业项目前期工作质量。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是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项目在选项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要认真了解国家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有关法规,熟悉行业和区域发展规划。要深入实地勘察、搞好市场调研,认真分析当地优势。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效益突出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出有深度的可研报告。同时严格项目的专家评审制度,规范项目的评审工作程序。项目计划一经立项和批复,不得随意调整与变更,如确需调整和变更,须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2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各级财政按配套方案明确的比例,科学合理地编制地方配套资金预算方案,配套方案应充分考虑地方财政的实际情况,做到既照顾了贫困地区,又合理适度地确定市、县负担的配套比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地方配套资金预算落实情况的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的市、县,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扣减第二年的项目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到位。

2.3规范资金支出管理。农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农业部及省农业厅颁布和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和规定,结合实际,逐步完善本部门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项目资金支出的财务审批制度,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控管理,坚持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大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2.4强化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行为。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已颁发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单位法人与项目主持人相结合的双重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奖惩和责任追究制,把项目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

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复杂,投资大,建设时间长,涉及部门多,国家规定多,到处是“机关”,容易出问题;干基建的油水大,查基建的风险高。本文为此提出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旨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对我国新一轮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立项审批及内部控制方面

(1)违规立项。如个别应由国务院或部委总部审批的项目,直接由省级管辖单位审批立项,有的建设项目未经上级单位审批擅自在地方立项。

(2)规模控制不力,超面积、超投资、超标准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初步设计或初步设计变更未经审批,随意增加变更工程项目。

(3)部分项目立项时间较长,建设工期失控,个别建设项目在上级行立项批复之前先行施工,由于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工程监督管理不善,项目一拖再拖,成为“马拉松”工程。

(4)部分建设单位基建管理机制不健全,职责未落实,未成立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没有配备专职基建财务会计和懂基建工程的管理人员,有的甚至基建会计、出纳一人兼,重大决策没有相关的会议记录,基建档案资料不全,内部控制薄弱,管理不规范。

2、基建财务管理方面

(1)少数基建项目资金来源运用不合规。有的建设单位挤占公用经费和行政事业经费列支基建工程费用,或虚列费用支出将资金转入基建账户,未经批准使用其他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借款垫付基建款等;有些单位则挪用基建资金购置非建设用固定资产,如汽车、空调或个人住宅商品房,列支汽车修理费或其他与基建无关的费用。

(2)部分单位基建财务核算体系不健全,支付工程款审核把关不严格。如:违规使用现金支付大额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无发票、无合同或工程进度报告支付工程款、未按合同(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未督促供应商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基建资金未做到专户存储、多头开户、白条入账、凭证无审签、记账凭证无附件或附件不全、重要支付凭证和财务印章管理不严格等;有的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预算、结算知识了解甚少的管理漏洞,采用高套定额,多计材料、设备价格和数量,设计变更减少不做调整,重复计算工程量,编制虚假预算和结算等手段,高估冒算工程造价,致使建设资金流失。

3、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管理,在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应采用招标采购方式。但实际工作中部分建设单位未将基建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未纳入建设单位集中采购管理,采购方式、操作程序不合规,分散采购,应招标项目未招标。还有一些建设单位招标活动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比较普遍,如在投标单位数量不够的情况下未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前与中标单位进行实质性谈判,招标标底不准,隐性市场存在舞弊;对招标单位、投标单位资质、评标人员资格审查不严格等。

4、合同及工程管理方面

(1)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经济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经济契约。一些采购合同签订不及时、不合理,有的单位未按中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有些则签订追加采购的补充合同金额超过10%的规定比例逃避再次招标,个别单位边施工边签合同或先施工后签合同,还有的根本就未签合同或协议;一些合同(协议)签订不严谨,合同条款漏洞太多,对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未作充分的估计;对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不严,合同的条款之间、不同的合同文件之间规定和要求相互矛盾或不相一致,合同条款残缺不全,维权意识差,造成经济纠纷;一些单位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个别单位终止合同却未签订解除协议,严重影响了建设单位的利益,有的甚至造成了基建资金的损失浪费。

(2)工程日常监督管理松懈。部分建设项目监理、质检部门与建设单位基建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工程肢解发包、转包等问题发生,施工合同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单位不符,施工单位串通监理或质检部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部分工程项目验收不严格,个别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隐患,反映出部分建设单位未有效督促监理单位履行约定职责。

5、置换、代建基建项目问题较多

基建置换一般是将旧的房产通过资产评估进行处置,用取得资金建设新的项目,但在多起不良资产处置案件中,资产评估、拍卖、处置变成家族生意,低价折让出售国有资产,,造成置换黑洞。“代建制”项目往往为个别开发商从权力主体手中获得,采购人不通过信息披露直接将手中的项目委托给信得过的代建单位,也存在“权力租金”的交易,其可控性较差、不确定因素多,有些开发商资金实力不足可能会造成半拉子工程、建设单位自身的权益难以保障,存在一定风险。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主客观原因导致建设规模超标

一是受当地政府行政干预(如城市规划规定层高、外部装饰等)、基建工期长、建材涨价及配套项目要求提高等因素影响,直接加大了建设成本。二是建设单位追求“标杆”、“形象”工程,想方设法争取项目和资金,互相攀比,规模能大则大,标准能高则高,“三超”问题比较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

2、内控不力和基建管理能力欠缺,导致风险隐患增加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内控意识不强,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基建领导小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基建办和会计部门的管理职责不明确,基建管理一手硬一手软,上项目、跑批文、要资金积极主动,财务核算、工程管理和监督检查等相对松懈,导致基建管理不规范、部分环节失控。二是缺乏基建管理专业人才,基建管理能力严重不适应项目建设发展的需要。基建工作相对复杂,法规政策性强、涉及领域广,在工程开工前临时抽调的基建管理和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缺乏工程技术、工程建设的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经验,难以做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管理、资产置换等过程中,一旦考虑不周、决策不慎、操作不当就会陷入被动和纠纷,导致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和风险隐患。三是基建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不够,造成问题屡查屡犯。

3、基建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操作出现偏差

一是资产置换、委托代建等制度空缺。如在对以置换、代建方式修建营业办公用房项目的管理上,目前没有相关的法规制度,特别是对置换资金的控制管理上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办法,造成置换代建项目建设缺乏主动控制权,操作出现失误,维权意识淡薄;个别建设单位决策管理不当,尤其是对置换投资方式和委托建设方式的复杂性估计不足,缺乏管理经验,操作具有随意性,致使工程进度慢、问题多、隐患大。二是个别基建法规要求不明确、不一致,操作性不强。目前基本建设管理法规很多,有国务院、国家部委制定的,也有地方制定的,实际工作中,由于基建法规太多和有些规定不明确、不一致导致执行过程中的盲目随意和无所适从,一些建设单位未将《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与《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执行,不论合同估价金额,对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都招标,对大部分设备、材料等均采取询价方式采购,致使招投标采购管理不规范。

三、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议

1、加强立项和基建内控管理,有效控制建设规模

一是严格落实立项审批程序和标准,从源头上对总规模控制。建议基建项目立项应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有效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机构、人员、业务量、房屋类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等客观因素和实际需要,确定审批新建、扩建、改造房屋类固定资产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时要针对单个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尽可能一次核准总规模,减少多次追加批复,避免“上级批一块”、“地方政府给一块”、“建设单位超一块”等多头立项、分头审批导致普遍超投资、超规模问题的发生。另外要加强工期控制,上级管理机构在批复初步设计方案时,可大致界定工程竣工时间,让建设单位有紧迫感,避免因工期延长导致的成本增加。二是加强基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建管理专业知识和工作程序,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维权意识、大局意识和执行法规制度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建管理水平。

2、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弥补建设项目制度上的管理空挡

一是制定以资产置换方式兴建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相关制度规定。根据基建过程中用旧办公楼置换新办公楼、建设用地或建设资金的实际情况,应尽快制定和明确项目申报、资产评估、置换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二是研究制定“代建制”建设管理办法。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代建制”的利弊和风险,通过试点和总结经验,制定有关基建委托代建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确定“代建制”的实现方式、工作程序和风险控制重点。三是修订完善有关基建管理办法。建议基建上级主管机构应及时制定或修订基建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基建管理操作手册或指南,增强基建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基建财务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和工程管理,提高基建管理水平

重视基建会计人员配备和会计基础工作,健全财务管理核算体系,切实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法规和采购管理办法,基建项目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管理,做到采购方式确定恰当、采购程序合规合法,对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必须实施招标;加强基建合同管理,认真落实合同审核制度,确保合同的完整、严谨,预防争议或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4、建立健全基建工程“全过程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指导和审计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一是对基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审计监督应实行“全过程管理监督”,贯穿于基建项目立项、开工建设到竣工等各个阶段,并对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暂定材料认价、竣工决算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审计,早介入、早审计可以使监督关口前移,改变那种找到了管理漏洞,但问题已无法纠正;查出了损失浪费,但资金已无法挽回的被动局面。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与评价,有效控制防范风险,减少或避免违规问题和损失浪费问题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健全基建项目监督机制,加大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罚和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基建工作依法合规。

5、组建基建管理专业团队

建议把承担过基建工作熟悉具体业务的同志集中起来(或聘请个别中介机构专家参与),对建设单位提供基建管理全过程的专业咨询和指导,并实施对建设项目监督和检查,提出改进基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专业团队的日常办事机构可设在上级管辖机构,加强系统内直属单位基建管理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团队的积极作用。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3

1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项目论证不足、安排不科学,造成资金浪费,投资效果差

有些基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甚至论证的基础数据也不准确,与实际出入较大,设计方案不切合实际,单位投资成本不合理,极易造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变更较多,不能很好地完成建设内容。要么因工程变更增加了工程量,导致资金不足形成“半拉子”工程;要么因工程变更缩减了工程量,达不到概算批复的要求,导致资金结余较大。

1.2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及时到位

农业基本建设资金多采用拼盘形式,往往以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为主、市县配套资金为辅。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中央资金一枝独秀,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主要是因为地方财政本身比较困难,基本上还是“吃饭”财政,配套资金难以筹措,如果硬性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地方政府则会为了取得项目,只好采用“空转”财政资金搞假配套。实际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较低,这已成为普遍现象。这就极易造成批复的部分固定资产项目不能按计划构建,建设内容不能全部实施,形成“半拉子”工程。

1.3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一是没有严格执行“四专”规定。“四专”之一就是要求基建项目财务要有专人管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基建财务,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不得随意调动。在项目验收中发现个别单位没有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有些单位配备的会计人员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二是没有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制作会计凭证、建立辅助账。有些项目单位以前没有承担过农业基建项目,许多财务人员从事的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对基建项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知之甚少,于是便用行政事业会计核算代替了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加上县级项目资金基本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管,项目单位实行报账制,错误认为账目已由会计核算中心统管,自己也没原始票据,不用再建辅助账核算。三是财务报销不规范。如报销票据无经办人签字,大额支现,“白条”入账,款项支付手续不齐全等现象。四是管理费和业务招待费超支。由于建设单位未严格按规定列支管理费和招待费,把属于日常的事业支出计入基建支出,形成挤占,以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导致管理费和业务招待费超支。

1.4 核算制度规定不明确,不能准确地进行会计业务核算

因核算制度规定不明确,造成项目中由部分投资形成的工作量难以明确应归属哪一类资产或是否应列入待核销基建支出。比如对于标准粮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中的土地平整、机耕路及田间道路维修、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等投资,项目单位对投资使用的土地没有所有权,形成的工程量可能因自然原因在很短时间内损毁,也可能在较长时间内存在,并在生产中发挥作用,这部分投资达不到固定资产的计量标准,却又必须在农业建设项目中发生,且部分项目额度较大,按实际情况这些支出应列入“待核销基建支出”。而农业部印发的《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又没有明确规矩有关农田基本建设投资形成的工作量应如何计算,因而这些投资在资产划分中很难确定其属于哪一类,或参照哪类资产进行管理,在项目竣工资产登记中也不好处理。

1.5 竣工财务决算不及时、不规范

一是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不及时,出现挤占基建支出现象。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财建[2002]39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如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有些单位在项目完工后不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形成“敞口工程”,仍把后续支出计入基建投资,项目资金的结余成了不合规开支的“蓄水池”,造成挤占基建支出的现象。二是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格式不规范。有些单位未按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进行编制,而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编制,造成编报口径不一致,可比性不大。

1.6 项目资金出现结余,且结余资金未按规定进行处理

造成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实施,擅自变更建设内容,造成资金结余。对于结余的项目资金,有的单位增加了建设内容继续实施,有的则节余在账上待后自行使用。非经营性项目清理出的结余资金,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财发[2003]38号)第十五至十七条规定:“非经营项目清理出的结余资金,首先应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建设单位应上交的基建项目竣工结余资金应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 d内按拨款渠道逐级上交。其中中央投资形成的应上交结余,应逐级汇总上交部财务司。”对此许多单位认为资金上缴程序繁琐,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可能会造成结余自用的现象。

1.7 资产移交不及时,后期管护不规范,投资绩效低

有些单位在项目完工后不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和验

收,重建设轻管理,资产得不到很好的维护。对于已移交的资产,由于移交双方没有签订后期管护协议,管护责任不明确,加上资产后期维护经费得不到保证,后期管护跟不上,很容易造成资产减值、投资效益低下。

2 改进建议

2.1 加强对项目单位领导人和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做好财务工作的责任在于“一把手”,规范财务管理的关键也靠“一把手”。只有不断提升项目单位“一把手”的财务管理能力,才能更好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关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力度,学好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提升农业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真正建设一支技术精湛、专业通达、知识面宽、德才兼备、富有开拓精神的基建队伍,为农业基建项目的发展保驾护航[1]。

2.2 认真做好项目可研报告和概算的编制,细化项目预算

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的提出、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的编制等,应选择一个信誉好、业务能力强、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部门进行,同时项目单位财务人员要全程参与,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防止因前期工作财务监督缺位,部分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内容频繁变更,出现预算超概算,投资规模一再突破,项目建成后出现运营困难、效益不佳的现象[1-2]。

2.3 完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目前,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决算报表的编制是按照《国有建设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执行,该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因制定时间较早,受当时情况的局限,随着时代的发展,后来虽几经修订,但对不同的行业仍显得不具体,在实际操作中不好把握,造成部分项目内容核算不准确[3]。比如农业基建项目中对田间工程的核算,哪些实施内容作“转出投资”处理,哪些作为“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制度应给予明确。只有制度的完善跟上了,在实际操作中才能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才能做到规范管理。

2.4 转变审计观念,加大审计力度

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实施的审计力度,将农业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事后审计向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相结合的全方位财务监管转变[3]。由于项目的实施具有一次性、不可复制性的特点,因项目事前设计不合理、论证不实,事中项目内容频繁变更、监管不到位,以致于出现事后发现问题无法弥补的现象,大大削弱了审计的监管力度,达不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2.5 大力推行农业基建项目后评价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后评价就是对已完成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所进行的系统、客观的分析。要建立科学有效地评价指标体系,量化绩效评价结果,要积极反馈和主动运用评价结果,把评价结果与后续项目的安排、干部的考核有效结合起来,加快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4]。大力加强农业基建项目后评价,有利于项目的管理与监督。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4

随着国家对科研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资金投入的力度增大,科研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也逐年增多,承担项目数量多少,经费增长幅度、研究成果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衡量一个科研单位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随着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对科研管理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各单位科研管理基础工作随之也显得非常重要。而项目立项论证工作正是开展项目研究的关键。如何做好立项申报的前期论证,符合当前项目立项的评审要求,是许多项目承研单位应引起重视和关注的话题。

一、科研项目管理中应关注的主要问题

科研项目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项目管理技术与具体科研项目相结合的过程,其管理的环节很多,归纳起来主要三个阶段,包括立项论证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成果验收阶段。就科研管理的流程方式、方法和途径来讲也很多,但如何把各自承担的科研项目各个环节管理到位,措施有力,有效地实施动态管理,才是科研管理的关键。而立项论证阶段是项目管理的第一环节,大家往往只关注项目是否能上,能拿多少经费,而却忽略了立项阶段的重要性。从目前项目立项论证及经费预算编制的现状来看,存在着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立项申报内容偏多、个别指标偏高

科研项目立项很重要,不论研究所、高校、企业,各个单位的领导和科研人员都非常重视,都在积极的组织、策划、研讨、评审。就现状来看,发现不少单位为能够争取到项目,项目中所列的研究内容偏多,技术指标偏高,经费预算偏高。当项目开始组织实施时,一些问题就会出现,个别技术指标达不到,研制周期拖延,研究水平不高,无法按计划对项目进行验收,给科研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2.项目经费预算与研究任务不匹配

经费预算编制是否科学,是否与项目的研究任务相匹配,经费安排是否合理,也是科研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项目管理中会发现,有的参研人员在编经费预算时,由于对前期可行性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及任务要求未充分论证,未对经费进行足够的科学测算,测算依据不充分,使其编出的经费预算与研究任务不相匹配,预算与实际偏差较大,预算内容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要求。

3.项目技术人员与财务人员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

经费预算编制是反映一个单位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而不是简单数字的罗列。预算中所列的费用,有的费用技术人员是可以根据任务要求进行预测,但对有的公用性费用不能简单的列示,而是要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因为公用性费用往往是依据相关的规定并按一定方法进行分摊的。在实施中会发现,有的项目经费预算整体偏高,明细经费构成不合理,列支的范围、比例和口径与规定差异较大,造成这种差异较大的原因,是项目技术人与财务人员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

4.项目立项中经济效益分析、风险分析指标偏高

项目的市场风险前景预测、经济效益分析也是各单位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就现状来看,发现有的单位在项目立项论证时,为了能争取到新项目可以立项,对项目完成后的生产能力、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估算过高,过于理想化,往往对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分析过于简单,即使有分析,预测的指标都与单位的实际相差太远,不能客观地反映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价值。

二、对科研项目管理重点关注问题的改进建议

为加强科研项目立项环节的管理,使经费预算与研究任务相匹配,经费测算依据更充分,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的使用科研项目资金,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工作。

1.要充分重视科研项目立项论证工作

立项论证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组织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着手对项目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等环节进行策划和任务分解。对所列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等内容既要体现项目的前瞻性、又要体现其可实施性,既能满足任务提出单位的研制需求,又能提升本单位的科研能力和水平。要充分重视技术含量方面的反复论证,请相关技术专家做指导,申报的方案要具有可行性,尽量避免所列的研制内容过多,技术指标过高,以致给项目实施带来更多的问题和难度。

2.项目经费预算应与研制任务相匹配

科研项目的实施需要经费的支撑和提供物质上的保障,经费的充分保障以及经费的合理使用直接影响着项目的研究进展。所以编制的经费预算一定要与研究任务相匹配,对项目直接消耗的材料、人工、费用要有充分的测算理由和依据。测算的价格、消耗的数量、计算的依据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标准,相关的费用还要与研究成果的实物、规范标准、报告、论文等相匹配。公用性费用的分配要有分摊依据,分摊方法计算要合理。

3.加强财务人员的有效沟通,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在项目立项之前,各单位应充分重视科研和财务人员的有效沟通工作,项目管理不单是技术人员的事情,涉及到多个方面,所以,经费预算应由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共同协作编制。但侧重点应有所不同,管理人员应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组织实施,总体把关;技术人员应依据项目研究任务需求,对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测算,提出经费预算草案,再与财务人员充分沟通后编制最终预算。对于财务人员来讲,不仅要对经费预算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同时也要关注项目的全部研究内容,了解项目的全过程,编制更科学、合理的预算,防止预算成为拍脑子的预算。

4.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应科学、合理

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工作,要重点关注指标分析的真实性、合理性。财务人员需配合技术人员对项目未来几年的市场前景和发展趋势进行客观的分析, 分析方法选择要得当, 数据来源要真实, 各项指标测算依据要充分,而不是拍脑子,仅凭经验列上几个指标就行了,更不是指标越高越好。经济效益分析从某种程度讲,需要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的测算更需要客观、合理。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5

1.前言

近几年来,国内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要想让国民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位。通过相关人员对建筑行业的调查分析发现,很多建筑企业的发展前景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管理水平的影响。这是由于伴随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越来越快,致使建筑行业的工作人员越来越复杂,人员之间的素质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一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开展的难度。

2.建筑工程项目统筹管理中存在问题

2.1参建单位之间关系的统筹问题

相关的调查发现,在部分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都存着实际的施工条件与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标准不相符的问题。而当这类情况发生以后,设计单位需和施工方进行相应的交涉,在双方交涉的过程中,大部分的设计单位都会将责任推给业主方,从而对施工的进度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在实际的建筑项目管理过程中,没能将工程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适当的处理,致使各方之间应负的责任得不到明确,单位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是建筑项目统筹管理的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2.2设计方案不断变更造成的统筹问题

在建筑行业中,大部分都将项目管理委托给了总承包商,让其代表业主实行所有项目管理工作。而总承商又会将一些工程任务承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进行,并在承包的过程中,没有对该施工单位所具备设计的资质进行确认,导致在相关的施工方案设计完成之后,只进行简单的签字盖章,就开始施工。而在施工的过程中,即使发现计方案不符合相关的标准,或是设计方案出现变动,总承商也不会发现,这种情况极有可能会导致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和施工实际要求之间出现较大的冲突,造成工程施工的质量问题,并在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后,无法追究相关计设人员的责任。

3.建筑工程项目统筹管理模式的优化对策

3.1组织定位

3.1.1战略制定

依据建筑行业的发展现状,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的发展方向制定出有效的战略规划,并依据战略中的业务逻辑标准,提出准确的投资方向。在对建筑工程进行投资管理时,对各承包与分包企业的运作工程资本进行协助,以有效的保障工程实现利益最大化。

3.1.2运作控制

建筑企业作为业主方,应该对分包工程的各项施工指标进行严格的控制,并考核分包工程单位的业绩指示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对总承包范围之内的各运作工程进行适当的监管。建筑企业需构建一个工程内部的资金结算中心,以确保能够及时的给工程提供资金支持。此外,还应将专业职能技服务与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共享,利用外公共关系对工程施工进行支持。

3.1.3合同执行管理

在对现场施工管理进管理的过程中,建筑企业应依照相关的合同开展施工,确保施工操作符合《项目管理规范》中的标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的安全性,且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以创造出更好的质量效益。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筑企业应该合理的优化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以及材料等,并对这些材料的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

3.2管理职能规定

3.2.1制定正确的战略规划

以建筑项目工程的发展方面为依据,与投融资管理的的发展现状相结合,以资本市场运作的协调性作为出发点,制定出工程的战略规划,保障工程的利益最大化,重视净资产的回报率,对工程投资、税务、法律及公关等各方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

3.2.2优化财务管理制度

以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性作为出发点,分解和指定工程财务分析中的目标,对工程运作层次中的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建立标准化的管理平台,以确保工程施工中所有资金运作都能得到优化。

3.2.3提高业务决策准确性

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明确业务组织的模式,对工程年度管理的计划与工程的投资需求进行汇总,合理的制定出工程项目的业务投资控制计划。

3.2.4优化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离不开各类专业技术的支持,但是不同的施工单位其施工技术的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为提高工建筑程项目在专业技术应用方面的水平,就需要相关的建企业制定一套统一的施工技术规范,并给施工单位提供足够的施工装备。在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过程中依据施工的实际需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进行,为工程施工提供更好的技术保障。

3.3工程的模式布局

3.3.1公司定位

在建筑企业成立的初期,企业应以精简、高效的原则作为建设管理的基础,企业董事会需把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点,放在投资管理与资源开发管上,做好项目管理的前期融资工作,并对企业与社会现存的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

3.3.2人才资源

对建筑企业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对于不同性质的建设资金进行充分的引进和利用,以促进新项目管理模式的实行。不断的招收高级综合型管理人才,给建筑企业项目管理注入更多的管理人才,为建筑企业组合型项目管理模式提供充分的人才资源。

3.3.3合理的选择总承包商

建筑企业需对总承包商进行合理的选择,在与总承包商进行合作之前,建筑企业应该先对其项目管理技术水平的水平进行确认,确保其有足够的经验和技术来完成建筑项目工程中的各项任务。

3.3.4加强项目管理团队的建设

当前,建筑企业招标采购与合同管理的工作量不断的增加,企业项目协调管理的内容也更加复杂。因此,建筑企业应该加强企业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的构建,提高设计方与施工方的工作积极性,有效的稳定工程的投资方向,以确保建筑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与质量。

3.4签订项目管理协议

3.4.1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建筑企业可以利用招标发包试工来减少工程的投入成本。对于大部分的私人投资和外商投资项目而言,投资效益与责任多数由个要承担,因此,在对组合型管理模式进行选时,应该尽量采用招标的方式,与相关的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3.4.2项目管理协议

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和承包商之间签订的项目管理合同中的文本内容与格式,与建设部的标准合同文本存着一定的差异。建设部的标准合同,内容与格式没有对组合管理模式中需要的合同条款进行完全的覆盖,因此,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建筑企业与总承包商之间可以签订非合同性质的项目管理协议。

4.结束语

总之,长久以来,国内的建筑行业在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上一直处于落后状态,难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因此,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处理好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理清项目统筹管理的其本思路,对建筑工程项目统筹管理中存的问题进行合理的优化,在建筑工程项目实际的施工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6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是以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目标为最终目的,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开发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按其内在运行规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管理系统。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计划管理,能使项目的开发建设有计划、按顺序有条不紊地展开。这就是说,通过使用一个动态计划管理,将工程项目全过程和全部开发活动纳入计划轨道,项目有序地达到预期总目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控制管理的意义是有利于对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成本进行控制,并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益。

一、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决策阶段开发商的项目市场定位及决策机制不完善

首先,前期对市场研究不充分,决策缓慢。由于没有详细、“可行”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使得项目的规划设计迟迟不能如期进行,即使勉强进行了多方案的规划概念设计,也会因为市场研究不充分,心中无底,评判“标准”不明确,犹豫不决,致使项目决策慢、效率低。有些开发商高层领导以“市场是变化的,项目定位不能太死”为借口不重视前期的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

其次,决策机制不完善。决策阶段的匆忙、犹豫及其引起的问题一定会在以后的项目建设、销售、交付及使用过程中反映出来,可以说由此造成的项目管理难度是“胎”里带的。例如在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原则性、功能性的大变动、变更,“伤筋动骨”。当工程不得不匆忙上马或工程待定内容久拖不决时,因市场定位的前期基础资料不丰富、产品研究方面资源整合匮乏等,所谓决策就成了几个领导的“拍脑袋”,决策成了经常性的、临时仓促“救火”的具体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干扰大,变更多

因市场研究阶段进行得不细致、不规范,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问题拖到了项目实施决策阶段来解决,本应属设计师的工作受到了开发商的过多干预和限制,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表现就是施工图技术文件慢、建设过程中变更多。如某小区的变配电房是后加上去的;小区原先规划的地下停车位不足,新增建地下车库;因产品定位修改,导致在建项目的外饰及雨蓬修改;景观设计不系统、无主题。大量的工程变更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开展,设计师成了“改图师”,设计变更多,工程签证多,故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也就无法如期实现。

(三)重视工程收尾阶段的工作没有从根本上采取措施因

高层项目或大型小区的参建施工单位众多、交叉作业多,进场、退场的时间也各不相同,甲方除了与单位工程的土木建筑及安装施工企业(即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所谓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之外,其中许多专业工程或配套工程的施工单位也直接与甲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的前期主要是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的土建施工工作,工作过于单一,项目管理工作简单,容易进行;施工单位的内部作业分包往往主要由其自己管理,对于施工合同有约定的纳入施工单位自行管理的甲方指定分包或专业分包,监理方及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在此方面的项目管理工作也容易做,难的就是与甲方独立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且合同中又没有工程配合、接口内容等要求的工程配合问题。因工程招标时要求不完善,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不严密,尤其是关于工程配合、交接口、及半成品保护方面的合同内容约定不详细,合作意识“较差”的施工单位对甲方分包工程配合问题“过于认真”、“斤斤计较”,使工程项目管理困难重重,总是在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水电使用及费用分摊、材料堆放、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交接验收、成品保护、工程资料衔接和整合管理、配合费用等工程接口、配合方面纠缠不清,也是造成工期拖延的重要因素。

二、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优化措施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

风险防范是指利用一定的技术管理方法来规避相关风险,用来减少房地产开发相关的隐蔽损失,维护投资方的利益。风险防范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风险回避,所谓风险回避指的是在风险超过投资方心中的底线时,必须采取放弃投资决策相关措施,这样能有效地规避相关风险。但是风险回避必定是一种消极的方法,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因为采用风险回避的手段,可能会使房地产开发不能获得利润;风险转移,所谓风险转移就是运用一定的防范,将一种特定的风险以其他形式转移到无形。在当前的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中,这种形式运用最为广泛。通常风险转移是以下两种方式来完成:第一签订合同,签合同的方式,来转移相关风险,在签订合同后,无论发生相关风险,都有乙方来承担[3]。第二保险,通过买保险的方式,将不能预知的相关风险来转移给保险公司,虽然这样会增加部分成本,但是通过这种方式,最为有利。比如当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或在房地产施工中因意外而产生相关的赔偿等。

(二)全面完善项目成本管理项目

成本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总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与具体指导,并贯穿于从项目投标开始到项目竣工为止的全过程,每个环节都是相互配合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如果处理不当,会直接引起项目费用的升降,影响项目的经营效益。作为房地产工程,应加强全过程的成本管理。要从决策出发,再控制设计中的造价,在施工中全面实行决策阶段以及设计阶段中的造价管理方式,按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低为原则,进行工程项目成本的控制。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必须把握成本的关键因素,从定性和定量方面来控制造价成本。所谓定性分析,即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大体研究项目成本相关影响因子。所谓定量分析,是全面把握效益成本,注重资金投资与效益比例,研究工程价值走向,从可行性报告中合理做出相关预算,对各个施工量进行确定的核算。

(三)项目质量管理

房地产公司可以通过完善的项目管理来保障项目建设实施的质量。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工业产品在流水线上生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相对较少,同批次产品质量较为稳定,而建筑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很多,如人员、材料、机械、施工方法、环境等均会对建筑产品质量产生影响。此外,项目建设管理涉及了多种学科,如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造价、管理学等等,需要与监理等合作单位及供电、供水等社会关系的协调处理能力,需要对新型建材、新型施工工艺的学习、接受、应用的能力。房地产企业正逐步从资金密集型走向资金密集型加人才密集型。可见,房地产企业的项目管理,范畴比施工、监理等企业所涉及的内容要广泛,考虑问题要更深入,因此对开发企业应注意项目管理团队的建设,素质必须得到保证,这是项目管理成败的基础。

三、小结

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过程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我们要正确地对待、评价和处理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站在项目管理的战略高度,从项目启动组织到实施过程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地加以控制,加强对开发项目的管理是保证项目目的、项目目标实现的关键,也是实现我国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必然道路。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7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保证了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对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均已开始推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的探索和试点工作,并取得显着成效,主要管理模式有“代建制”模式和“工务局”模式。但由于基层政府投资管理受多重因素影响,管理难度大,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何顺应政府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等进行研究并找出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问题    

虽然在项目建设管理上,我国结合国内实际,并参照国际惯例,实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及重大项目稽查制等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是,许多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实施中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重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不重视可行性研究。相当一些项目建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有的项目已经开工,而初步设计甚至可行性报告还未审批或有的项目边设计、边报批、边施工,甚至有“三无”工程(即无立项、无报批、无图纸)出现。   

(二)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管理效率较低。质量、进度、成本是项目管理的金三角,是项目管理的基本目标。许多项目由本地的设计院或建筑公司承建,建设单位完全依靠经验,而非用科学管理方法进行项目管理,使这三方面的控制失调,从而导致工程质量较低。    

(三)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制未真正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项目法人无法独立履行职责;招投标还存在有的地方或部门、行业利用各种手段,排斥潜在投标人,搞地方和行业保护或不依法招标、招标不规范、串通招标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工程监理制贯彻不到位。    

(四)合同执行不严格、合同文本不统一,许多条款欠缺,或主要条款不够详细。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做法    

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其核心就是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进行改革,按照“投资、建设、监督、使用”四分离的原则,建立责权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和专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按照这一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规范政府投资工程运作程序,对建设单位、投资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进行明确的职责划分。具体为:建设单位或投资单位主要履行资金筹措、项目委托及监管等业主的职责;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公司代表业主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实行“交钥匙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工程依法进行监督;使用单位负责参与项目的设计审定和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具体实施中,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从范围上讲,目前只是在城区范围内推进;从项目上讲,我们先将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公共设施工程以及政府各部门投资建设的房屋纳入了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公司集中统一管理。    

(三)从三个方面着力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其一以合同为基础,明确各方责权利。我们在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坚持以合同为基础,重点处理好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公司与项目业主的关系、处理好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公司与中介组织的关系、处理好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处理好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公司与项目使用单位的关系。其二以法规为依据,规范工程管理行为。主要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把好工程投资关;严格招投标制,把好工程发包关;推行风险包干,把好工程签证关;实行联审直达项目,把好资金拨付关等措施着力规范工程管理行为。其三以制度为保障,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在实践中,我们逐步完善了从工作人员职责,一直到与业主、施工企业、中介组织关系,内部运作模式及施工管理过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重点推行了项目负责人制度、招投标审查制度、投资控制制度及有效监督制度。   

三、建议    

(一)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结合实际情况,摸索适合各地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向社会开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吸引众多专业项目管理企业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    

(二)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加强政府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    

(三)设计对工程投资影响很大,设计人员要多深入现场,熟悉现场情况,认真地考虑设计方案,做好经济评价分析,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又要高于施工、便于施工。一个好的设计方案往往投资少、施工快、效果好,而且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拆迁协调;施工图设计也要达到设计深度要求,对路基处理、土石方比例、排水出口等要详尽明确,避免工程造价增加。    

(四)选择素质高的施工队伍。目前有的招投标项目限制了一些优秀的施工队伍参与投标。招标方案中投标报价的比例占得很大,实际上到最后比的是预算编制人员的预算水平,而且拟派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也未参与进来,为以后的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变数。中标的有些并不是综合素质很高的队伍,管理起来费心费力,效果并不好。    

(五)监理要切实发挥作用,要对施工内容、设计图纸等相当熟悉,要有预见性、前瞻性,对工程施工要有很好地控制能力,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事后频频返工,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好的监理要多走、多问、多汇报,便于管理人员及时了解现场情况。    

(六)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有很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能力 ,既要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又要保障工程质量,还要学会运用各种管理软件或计算机管理网络来很好地控制工程进度,也便于领导及时掌握工程最新进展情况。    

(七)做好资料归档。每年管理项目多且杂,涉及到很多施工图纸、招标答疑、图纸会审、领导指示、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等,要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8

一、项目部的职责:根据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规定,将承包人和发包人的义务进行了合理划分,承包人除合同约定外还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法定的义务和责任:1.遵守法律,2.依法纳税,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8.为他人提供方便,9.工程的维护与照管,10.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

二、项目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项目部毕竟是建设项目施工落实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承担大量的具体工作,尽管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但却拥有明确的法律主体资格,一般都有一定的人员、临时办公机构、自己的印章,往往以项目部的名义参与对外活动,它代表着施工单位,不管它有没有施工单位的授权,它的行为都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因而在现实施工行业中存在下列问题。

1.挂靠: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借用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成立项目部,以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具体施工行为有项目部来完成,施工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2.转包:施工单位未在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以及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也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财务等}进行组织管理;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其他人或组织,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

3.违法分包: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将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分包;施工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人;分包人再次将工程分包。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加上我国建筑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形成现在所谓的“项目部”,使得施工行业发生大量社会问题:大量农民工未经安全和职业技能培训就进入施工现场,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非法用工现象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一些违法合同无效的规定,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偷工减料、依次充好,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拖延,不能按期交付使用,有的带病运行;不规范招标、暗箱操作,腐败丛生;诉讼不断,施工单位焦头乱额,损失惨重;不断发生,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三、加强项目部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1.严格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禁止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反建筑法的行为,发现有问题的严厉追究责任。营造一个尊法守法的环境,公平竞争的大市场。(1)有关部门严格市场准入机制,禁止无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以及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2)建立施工单位不良行为档案,设立暴光台。对违法的企业进行暴光、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允许参与市场投标。

2.明确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法律地位,建立预防和惩戒的长效机制。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完善分包制度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使农村富余劳力向建筑市场有序、有效的转化。

3.有关部门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克服以包代管的现象。对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查验其工资关系、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是否真实,项目经理是否到位,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防止假冒、造假。如果发现有假冒、造假,应驱逐出现场并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严厉处罚,废除合同重新招标。

4.施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部的管理。(1)明确项目部的权限,配备高素质的人员。(2)工程用原材料实行公开招标。(3)安排专人管理项目部印章,对项目部公章实行登记制度。(4)按企业财务制度处理帐务,企业要定期检查帐务、现金、银行存款情况。(5)及时把工程资料(合同、图纸、内外业资料)归档。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9

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城市建设规模急剧增大,我国的建筑市场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主要目标,对建设工程进行有效管理不仅是各企业追求高效益时面临的共同问题,而且更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健的发展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如管理模式、管理责任以及归责处理等,本文将着重从这三个方面浅谈一下具体存在的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建议。

1 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1 管理模式问题 目前,国际上普遍流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有:DBB模式、DM模式、DB模式、CM模式、EPC模式、PMC模式、还有BOT模式及其衍生模式(BOO、BTO、BLT、BOOT、BOOST、BT)、Partnering模式等。结合国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常用管理模式,2004年我国针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提出了代建制模式,以及一些还在理论探讨中的全寿命周期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基于并行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基于Agent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等等。总得来说,上述各项目管理模式在范围上、侧重点上有所不同。传统的DBB、DM、DB、CM以及EPC模式仅限于施工阶段,侧重于建设项目的承发包方式,而BOT模式、PFI模式、代建制模式将范围拓展到前期的融资和后期的运营上,确切地说是一种工程采购方式。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种类繁多,也因此会引发众多问题的产生。一方面盲目引进并套用国际上采用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不仅对该管理模式的概念不清,适用范围不了解,而且在应用时,未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及拟建或在建工程项目自身的特点,对该管理模式运用到某建设工程项目上做充分的分析,从而导致整个建设项目的管理失效,造成项目建设成本的增加和参与工程项目建设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等。另一方面,对管理模式未做规范化的界定,加之建筑市场本身的不完善性,致使许多管理模式在运作过程中发生偏离走样,甚至是出现打法律球等不合法现象,造成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再者,管理模式混合乱用,不能形成一套真正适合我国各种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模式系统,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来指导各种管理模式运作。

1.2 管理责任问题 主要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有政府、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目前建筑市场上这几方主体之间管理职责权限虽然划分得相当明确,但是在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得却很不到位。

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依存依赖关系致使许多管理权限的实施受阻,若强制推行,双方之间的博弈就会失去平衡,最终影响最大的也将会是开发商,当然政府也不可避免的遭受损失。因此政府和开发商双方宁愿让达成的管理责任流于形式,也要维持这种复杂不透明的关系。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违背建筑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进而严重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乃至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形象。

施工单位自身的管理责任本来就很明确,就是搞好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而实际上,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施工企业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许多施工单位往往为赶进度、降成本而偷工减料,忽视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问题,疏于履行自身的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这就造成了工程项目整体质量水平的下降以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问题的多发性,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监理单位负有检查、监督、督促的职责,是对施工单位管理责任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保质、保量顺利竣工的重要参与方。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部分监理单位不能严格履行自身的监理职责,收取施工单位的好处,忽视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工作或者协助施工单位弄虚作假,使得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1.3 归责处理问题 归责处理基于事故的已发性,目前针对层出不穷的与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安全事故的处理不够公正,惩罚力度不够,惩治范围也不够。对于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不见底”。事故一旦发生,只是追究其中几个主要负责人,对于事故的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置力度不够。这也是造成现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虽然相关责任人的惩处方式已经界定好,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许多变动,或是减免刑罚,或是采用其它方式变相脱罪等。这使得众多的违法犯罪分子存在侥幸心理,依然我行我素,对各项法律规范视若罔闻。

所以说,事故最后的归责处理是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的重要环节,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这种杀一儆百的效应远比制定上千条法律规范带来的效果要好很多。

2 解决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建议

2.1 整合项目管理模式 对建设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整合,深化建筑市场的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避免机械化,单一地套用一种模式,科学地认识和结合项目的客观实际以及开发商所掌握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并且依法有针对性地选用比较适合的管理模式,以扬长避短为原则,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不拘泥与某一特定的运作模式。同时调整建筑企业结构,落实和完善项目法人负责制。对采用某种项目管理模式运作成功项目管理经验进行记录、梳理和整合,形成一套我国独有的切合各种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模式系统。

2.2 明确各参建方职责 明确工程项目个参与方的职责,结合实际项目建设,协调好各个管理责任方之间的联系,加强各方之间的相互监督,审查机关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审查,建立人性化的检举或举报系统,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并加大相应的执法力度,对其中共参与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2.3 追究事故责任人 对事故的最终处理除了要追究主要的直接责任人之外,主要领导及主持被问责事件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也应该被追究。除此之外,还要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经常检查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这样在发生归责处理时,才能做到有凭有据地确定各个责任人责任的轻重。在分清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个人责任的同时,对导致事故发生的错误决策曾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但没有被采纳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应不予追究。

3 结语

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主体多样,管理任务繁重,管理过程复杂,如果能够落实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带来的效益将会是十分可观的。

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0

通过了近一段时间的工作,反省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缺点,现将近期的工作、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简要总结如下:

1、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不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不强。虽然通过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在业务水平上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与其它老同志比还是比较低。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日常生产工作,也忽视了自身思想素质的提高,工作中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2、工作上满足于正常化,缺乏开拓和主动精神,有时心浮气躁,急于求成平稳有余,创新不足;处理问题有时考虑得还不够周到,心中想得多,行动中实践得少。工作中总习惯从坏处着想,缺乏敢于打破常规、风风火火、大胆开拓的勇气和魄力。另外,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公司政策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有时候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

3、全局意识不够强。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只从自身出发,对公司及车间作出的一些的重大决策理解不透,尽管也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想法。在工作中还存在看到、听到、想到但还没做到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继续拓宽自己的理论知识面,加强自己对理论知识的应用,在日常工作中,遇问题多查阅文献,熟悉相关知识,从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在思想工作方面,深化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加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长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

一、本学期教学目标:

(一)增加学生对数学的学习兴趣,了解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概念。

(二)由数学知识的传授,训练学生培养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

(三)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

(四)培养学生对基本知识与技能的掌握与运用,熟练的掌握100以内的数的加减法以及熟练的运用乘法口诀解决数学问题。

(五)学生的空间想象力。

(六)学习统计知识。

(七)学广角的初次学习,集中培养学生对数学的学习兴趣。

二、教学反思:

总结上次数学教学的不足,打算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考与进一步的探究实践,争取在教学水平上有所改进:

(一)不足:

1、没有对学生更深一步的了解,对学生学习的基本情况掌握不是很准确。练习的时候缺乏针对性,梯度性。

2、没有保证恰当的练习时间与数量。学生对于基本问题的掌握不是很好,特别是对于计算题这样的最基本的题目,错题仍然比较多。

3、对于学困生的了解、帮助不够。

(二)本学期改进教学的具体措施:

1、教师在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后,提出不同的要求,尽量采取多种生动多样的形式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

2、系统对学生进行复习,进行复习指导,增加练习及测验的时间进行强化训练。

3、有必要对个别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4、要深入学习教师用书中对教材的把握与分析讲解,积极开展对新教材的学习与研究,为新教材作好充分准备。

5、切实加强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的民主性和开放性。推进师生互动,使学生形成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习惯。

6、提倡教学形式的多样化,重视历史活动课的教学研究,充分利用本地人文景观和历史遗迹,积极开发地方乡土历史课程。

7、积极推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现代化。积极运用挂图、多媒体,网络等进行辅助教学。

8、有效组织教学及学生有效学习:

(1)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学生的优良学风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认识数学知识的`能力。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梯度性;要提出新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

(2)必须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把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认识和分析数学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放在重要地位。单纯地掌握知识,不是教学的最终目的。

(3)不断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要坚持启发式教学,要注意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与学习方法,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经验,不断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

(4)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贯彻落实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教学要求。

9、与家长配合:

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回家巩固知识的情况。争取家长的配合,进一步协助孩子发展。

面对项目中的问题,我们不能回避,而应积极应对。只有深入了解问题的本质,才能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通过实施有效的改进措施,我们可以提高项目的成功率,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希望本文的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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