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手术室建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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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手术室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的需要,满足医疗事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 求,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使用医院的新建或改建的洁净手术部工程项目以及 建在非洁净手术部 ( 区 ) 的沽净手术室及其辅助用房工程项目。采用通风及空 气调节的普通手术部 ( 室 ) 工程项目可参照执
第三条
清洁手术部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的 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卫生学标准和洁净技术标准的现定。
第四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应坚持其综合性能达到标准的原则,注重空 气净化处理、加强手术区的保护、建筑际准应以实用、经济为原则,避免片 面追求装演。
第五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第二章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
第六条
医院洁净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和辅助用房组成,可以建成以全 部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辅助用房,自成体系的功能区域;也可以 建成以部分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辅助用房,与普通手术部(室) 并存的独立功能区域。
第七条
洁净手术部的各类洁净用房应根据其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细菌浓 度和空气洁净度级别按表 1 划分等级。
洁净手术部的洁净用房等级标准
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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