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后领取生育津贴了还能再领产假工资吗?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银行放假了还能发工资吗 女职工生育后领取生育津贴了还能再领产假工资吗?

女职工生育后领取生育津贴了还能再领产假工资吗?

2024-07-10 11: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结合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规定,女职工如终止妊娠或计划生育手术人员要领取生育津贴需提交材料:

1、定点医院提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本人社保卡(如需代办的,提供本人社保卡和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需到银行柜台激活金融功能);

3、出院证原件或疾病诊断证明;

4、女方属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提供聘用人员相关证明(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予报销津贴,聘用人员需有停发工资证明);

5、结婚证原件。

二、关于何为产假工资及领取生育津贴后能否再领取产假工资的问题。

产假工资,顾名思义,是指产假期间,在职员工应当领取的工资。严格地说,此概念具有一定的时代印记,因为在我国的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待遇也由所在单位支付,故此期间的工资称为产假工资。

从前文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只有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后,职工才能享受一定的生育保险待遇,而生育保险待遇里面就包含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此外,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因此,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但具有产假工资的性质。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由单位发放产假工资。在我国全面推行社会保险制度以后,“生育津贴”也将逐渐取代“产假工资”。

综上,对于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单位来说,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此,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原则上,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同时兼得。

法律顾问提示: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已经生育的女职工从社保机构领取了生育津贴,就不能再向单位要求领取产假工资,换句话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兼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