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五四”青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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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五四”青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2023-07-17 03: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迎接五四青年节,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导学校青年学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贯彻生态育人理念,深入开展“绿雅美育计划”,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更加扎实的工作业绩,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开启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以实际行动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五四”青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展示校院二级大学生艺术团建设成果,营造健康、文明、高雅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比赛主题

青春心向党 唱响新征程

三、比赛时间

2021年5月

四、比赛地点

活动中心影剧院

五、比赛范围

各二级学院组队参赛,成员包含所在学院青年教师、本科生、研究生(针对有研究生学院)。

六、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下旬,各学院宣传开展合唱比赛的目的意义,深入动员青年师生参与的合唱活动。

内部组队阶段:4月上旬,各学院通过一定形式的选拔,按要求组建参赛的青年师生合唱队,鼓励邀请校内外专业艺术指导力量开展排练,鼓励青年教师参加。

院内比赛阶段:4月中旬,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制订院内合唱比赛方案,深入开展以专业班级为单位的院内合唱比赛,形成“院院有比赛,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的校园艺术氛围。

全校比赛阶段:4月下旬,全校合唱比赛第二阶段,各学院参赛队参加现场比赛,评选出优秀团队推荐参加省级比赛和校毕业生晚会演出。

七、比赛要求

(一)参赛曲目:

现场演唱1首作品,演唱规定曲目(规定曲目见附件1),要求必须为二声部及以上作品,合唱的声部要求和谐、统一,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彰显当代青年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现场作品演唱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二)参赛形式:

男声合唱、女声合唱、混声合唱。参赛要求有较好的艺术处理及表现形式,要求必须有合唱指挥(必须由本学院师生担任),可设计朗诵、乐器伴奏、舞蹈表演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

(三)参赛人数:参赛以学院为单位,合唱人数为60—80人(不包括朗诵、色彩乐器、舞蹈表演等艺术表现的人数),所有合唱人员必须为本院师生,鼓励青年教师参加。

(四)参赛信息:各学院于4月9日之前填写《2021年浙江农林大学“五四”青年合唱比赛报名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团委办公室(活动中心219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梅一枝老师 0571-63730918

(五)参赛伴奏:各学院参赛可采用钢琴、器乐伴奏或伴奏带,伴奏带于4月1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伴奏带格式限MP3、WMA格式)。

(六)参赛流程:4月16日,各学院参赛队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八、评分标准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演唱的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等方面对各参赛合唱队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音准节奏掌握良好,方法正确,不脱节,不抢拍。声部均衡和谐,层次清晰,强弱快慢对比鲜明,有感染力、表现力。30分

(二)音乐处理得体,音色优美、声音洪亮、吐字清晰。可听性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25分

(三)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队形整齐、服装统一、仪态大方、精神饱满,合唱人数符合要求,上下台快、静、齐。20分

(四)演唱形式丰富,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乐表现完整,具有艺术性,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15分

(五)指挥姿势正确,动作大方协调,与合唱队配合默契,与乐曲情绪相符。舞台表演准确、恰当,配合默契,有青年教师参赛。10分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优胜奖若干。

附件:1.2021年浙江农林大学“五四”青年合唱比赛经典歌曲曲目

2.2021年浙江农林大学“五四”青年合唱比赛报名信息表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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