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不压正》中的土改难题再解读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赵树理有争议的小说 《邪不压正》中的土改难题再解读

《邪不压正》中的土改难题再解读

2023-07-31 17: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回到斗争大会,刘锡元要“凭良心”“算账”,元孩则只讲“老直理”。刘锡元“算账”以“账本”为据,但却口口声声“凭良心”。这意味着“算账”的“理”已经偷换了乡村旧伦理,“良心”仅仅是账本上的遮羞布,一如小说开头刘锡元逼嫁时按礼俗送的彩礼。元孩讲“老直理”,除接续《地板》(1945),强调“劳动”创造价值而非“占有”创造价值之外,更重要是要接续《刘二和与王继圣》中聚宝的“老直理”,彰显“老直理”背后的“公共性”。这点由小昌在元孩之后点出:“你逼着人家大家卖了房、卖了地、讨了饭、饿死了人、卖了孩子……如今跟你算算账,你还说大家不说理。到底是谁不说理?”换言之,即使按账本算账,刘锡元也不能逼得大家活不下去,这是村中每一户人家的“成员权”。两者一者是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一者则是乡间处世的伦理底线。

发动群众与地主算账是中共走群众路线的主要方式。正是在1942年起的减租减息运动中,这一路线才真正成熟起来。这可以说是中共的“发明”,其逻辑并不仅仅在于物质利益的刺激,更在于将革命的“理”讲顺。据安发说,这次清算刘锡元,他最后拿出了“五千多石米,两万多块钱现洋……三顷多地和三处房子”,但即使如此,“还有四十来亩出租地、十几亩自种地和这前院的一院房子”,可以抵安发这样的贫农十个户。不过,公允地说,即使这样,刘锡元的土地占有量其实也不算特别多。算上拿出来的土地,刘锡元土地总量在350亩左右。据1941年中共晋西区党委的晋西北十八县调查报告,晋西北十八县中,占总户数47.9%的贫农占有土地总面积的25.5%,每户贫农平均占有土地38.8亩;占总户数34.6%的中农占有土地总面积的45.52%,每户中农平均占有土地111.8亩。地主方面,据1942年张闻天的晋陕调查报告,以土地高度集中的陕西米脂为例,杨家沟马氏宗族占有土地13977.5垧(1垧约3亩)。两相对比,刘锡元实在算不上大地主。换言之,若以物质利益为依据,这次大家并没分到多少“果实”,如死抠“减租清债”字眼,很难相信中共的减租减息运动能在华北地区普遍实行。

中共群众运动之独特,恰恰在于没有将自身限制在“减租清债”上,而是将“减租清债”理解为一种了解群众真实诉求,解决群众切实问题的方式。如此一来,便可以将诸如逼婚之类的乡间恶行以“封建”的名义纳入进清算范围。如死抠“减租清债”字眼,以满足物质利益为第一要求,则群众运动往往便会出现问题,正是这点为土改中斗争矛头转向中农埋下了伏笔。

二、“恋爱故事”这根“绳子”

软英理解“减租清债”和土改运动,逻辑正在于“反封建”。

《邪不压正》1948年在《人民日报》发表之后曾引起一场笔战。其中,党自强批评《邪不压正》在主人公软英的塑造上将旧时代的软英写得太“坚定”,没写出新时代软英的转变,忽视了“党在农村各方面的变革中所起的决定作用”。在他看来,“软英的坚定,只能在其天赋秉性上得到解释,好象与社会的发展没有关系,或关系不大,这是不合乎客观实际发展规律的”。耿西则以为“赵树理这个作品不是写一个普通的恋爱故事,而是通过这个故事在写我们党的土改政策”,“明确、生动、丰富而又较为深刻的反映了我们党的政策”。因此,他不同意党自强的观点,认为主人公应该是元孩和聚财,“恋爱故事不过是联串这篇小说的一条横线”。就软英这一人物,他批驳党自强,认为“农村里象她这样坚决、慕恋她爱人的青年妇女多得很”。同时,他注意到软英的思想渊源中有一项是“自他父亲而来的封建束缚”,指出“新社会对她的影响写的太少了,因此显得其思想变化的根据似乎还不很充分”。赵树理在《关于〈邪不压正〉》一文中肯定了耿西的意见,以“绳子”理解小宝和软英的恋爱:“我所以套进去个恋爱故事,因为想在行文上讨一点巧……这个故事是套进去的,但并不是一种穿插,而是把它当作一条绳子来用——把我要说明的事情都挂在它身上,可又不把它当成主要部分。”问题在于,这一“绳子”真的与土改无关吗?

在党自强和耿西之后,竹可羽曾敏锐地指出,《邪不压正》的主人公“既非软英和小宝(党自强说),也非元孩和聚财(耿西说),而是软英和聚财”,其核心主题是“聚财和软英之间的矛盾展开和解决”,因此关键的还是“软英的婚姻问题”以及这个过程中“党在农村中的婚姻问题的政策”。这等于部分回到了党自强的观点,因此他批评赵树理“没有把农村青年的婚姻问题和农村社会问题结合起来,指出合理的争取或斗争过程”,“把软英写成一个等待着问题解决的消极的人物”。在他看来,赵树理写得最差的就是“‘看看再说’”一节。竹可羽的这一批评与赵树理的回应刊登在同一日的《人民日报》上。在读到赵树理的回应后,竹可羽又写下了《再谈谈〈关于《邪不压正》〉》一文。赵树理自辩中曾以李有才比小宝和软英,竹可羽则认为李有才的快板直接作用于群众斗争这一主题,而软英的故事说到底与主题脱节。在他看来,“如果抽掉这根‘绳子’,剩下来的《邪不压正》,就不知道还有些什么东西了”。

应该说,竹可羽对赵树理“绳子说”的批评不无道理,不过仔细考察其逻辑,其“道理”完全建基于软英的恋爱故事与土改无关这一判断上。事实上,两者恰恰紧密相关。如以减租减息的逻辑理解土改,则解决刘锡元的逼嫁问题正是土改的题中之义——土改同样是一次“反封建”运动。由此理解“‘看看再说’”一节中聚财软英父女各说各理一幕,其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这才突显了出来。这一节的重要性不在于串起接下来的土改故事,而在于将软英的恋爱故事与土改真正打通。1950年代的批评者们注意到了这一节,却以文学批评的方式(背后自有其意识形态标准)将其理解为了人物塑造上的缺陷,匆匆放过了赵树理这么写的真正目的。在《关于〈邪不压正〉》一文中,赵树理期待的恰恰是这些参加过土改的文艺工作者能抛开“文艺界的本行话”,回到土改的真问题上来——赵树理回应的时候一直没有点明软英的恋爱故事与土改的关系,仅在文学批评的意义上提出“绳子”说,可能有其顾虑。事实上,就在这一节,赵树理触及了乡土社会中不可化约进土改政策的“硬核”。

《小二黑结婚》

按理说,软英的逼嫁问题实际上在“减租清债”期间就已经可以解决,但因为聚财“强按住不叫提”,这才拖了下来。即使如此,有了高工作员的自由恋爱新道理支持的软英仍然可以如《小二黑结婚》(1943)中的小二黑和小芹一般“叛逆”,直接求诸于区政府,但她还是选择了不叫爹再生气,“看看再说”。《小二黑结婚》虽然是恋爱故事,但整个故事里真正涉及恋爱的地方其实不多。《邪不压正》要写土改,赵树理却特意添加上了第一次逼婚软英与小宝见面偷偷抹眼泪这一早期小说中难得一见的抒情段落。这与乡村伦理在赵树理思考中占的比重越来越重有关。不过,这不意味赵树理完全认同旧伦理。事实上,在将新道理纳入旧伦理方面,软英是相当自觉的。软英的“看看再说”恰恰是一种积极的介入姿态,其介入不在于以与乡村伦理割裂的方式实现一己的幸福,而在于在顾及一家人的基础上等待移风易俗的契机。因此,即使将来八路军不在,刘家再次得势,软英坚信自己还会有“办法”:“不死不跑我再想我的办法,反正我死也不嫁给他,不死总要嫁给小宝。”这个意义上的软英的“理”已然是一种结合了旧伦理的新道理,土改的到来打乱了这一移风易俗的节奏,但同时也为新道理的“落地”创造了契机,其实质要考验的是乡土社会中掌握新道理的新人如何面对新的“势”,怎么处理“变”。

三、土改运动的难题

与此前的“减租清债”相比,下河这次的土改运动一开始就困难重重。1946年10月,区上召集干部和积极分子开会,村里一时议论纷纷,据说“是因为穷人翻身不彻底,还要发动一次斗争”。如何理解“翻身”?赵树理点出了两种理解方式:“这话传到刘忠耳朵里,刘忠回去埋藏东西;传到软英耳朵里,软英回去准备意见。”刘忠“埋藏东西”是怕再一次被清算,其落脚点在物质利益。软英“准备意见”,则将“翻身”理解为一种生活新伦理。

据考证,中共革命中的“翻身”一词主要出现于1930年代末,在1946年的土改运动中达到高峰⑪。在土改运动中,“翻身”几为“土改”的代名词。不过,“翻身”意涵不限于土改。在基于1948年山西省潞城县张庄土改运动资料写成的《翻身》一书中,韩丁特意在正文前加上了一段说明解释“翻身”一词的涵义:“它的字面意思是‘躺着翻过身来’。对于中国几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站起来,打碎地主的枷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但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还意味着破除迷信,学习科学;意味着扫除文盲,读书识字;意味着不再把妇女视为男人的财产,而建立男女平等关系;意味着废除委派村吏,代之以选举产生的乡村政权机构。总之,它意味着进入一个新世界。”⑫换言之,“翻身”与对新世界的渴望紧密相连,“翻身”带来的是一种新的生活伦理。

然而,小昌、小旦等干部和积极分子却并不这么理解“翻身”,他们直接将“翻身”等同为了分“果实”。干部和积极分子回来布置斗争会,虽然首先便将刘忠划为了清算对象,但划分逻辑渐渐却由一开始的是否剥削人转到了刘忠理解的翻身逻辑上——土改要“修平补齐”,因此要“割了封建尾巴”给未翻身的四十七户穷人“填窟窿”,但是“封建尾巴”又不够,同时“翻透身”的干部还想分“果实”,这样干脆先提名有“果实”可分的户,再找他们的“封建尾巴”。如此一来,等于颠倒了“反封建”这一由减租减息到土改运动的基本逻辑,将获取物质利益放在了第一位,甚至将“反封建”做了获取物质利益的幌子。

土改走向这一逻辑,虽与赵树理着意点出的“坏干部”有关,但在更深层次上则源于革命的“意识形态”。这必须联系中共发起土改的原因。关于这一原因,史学界至今聚讼纷纭。一般而言,意见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兑现抗战期间的承诺,满足根据地农民获得土地的要求;二是在国共内战爆发之际,通过土改,最大程度地调动根据地农村的各种资源。针对这两方观点,杨奎松通过爬梳史料认为土改“根源于中共领导人对农村实际及其阶级关系状况的错误判断”,中共领导人“忽视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是小农经济和小土地所有制这一事实,简单地把中国看成与俄国一样,相信土地已经高度集中”,因此“脱离了中国的具体国情” ⑬。这显然转向了满足农民分地要求一说,但最终却以“错误”为之作结。

不过,正如李放春指出的,杨奎松以为错误的形势判断,恰恰是中共领导人自身早已认识清楚的现状——中共领导人清楚这一现状,但还是选择了土改这一路线,其中自有其理由。在中国华北大部分地区,如陕西米脂般土地高度集中的情况并不常见,大部分地区的地主其土地占有量与刘锡元差不多。这种情况下坚持“耕者有其田”的土改政策,最终必然会面对无地可分的情况,李放春将这一情况称之为土改的“华北难题”。减租减息运动期间,中共处理这一难题的方式在于跳过字面意义上的“减租减息”,将这一运动与“反封建”意义上的群众运动联系起来。那么,1946年之后中共为什么又要将减租减息引向土地改革?在李放春看来,中共这么做的目的正在于保证意识形态的正当性,即治下乡土社会“耕者有其田”的社会愿景。这一意识形态的正当性不单单源自马克思主义,更源自“天下为公”的中国传统思想,是中国革命的“经”。由“经”而“史”,这种意识形态同时又是“一种积极介入性的历史力量”,正是这一由“经”而“史”的过程催生了土改的实践,最终彻底改变了乡村的宗法社会格局⑭。问题在于,一旦付诸实践,则必须面对中国小土地所有制的现实难题。在具体的实践中,如赵树理揭示的,便会出现“割封建尾巴”割到聚财等中农头上的激进现象。

布置斗争会一幕中元孩面对上级“填平补齐”政策的困惑正渊源于此。这同时也给干部和积极分子中饱私囊创造了机会。“坏干部”的问题,实际上在二姨二探下河时便已埋下伏笔。在二姨的探问中,安发这个老实巴交的贫农点出了“减租清债”的真正结果:“你叫我说这回这果实分得就不好,上边既然叫穷人翻身啦,为什么没‘问题’的就不能翻?就按‘问题’说也不公道——能说会道的就算得多。”带引号的“问题”点出了斗争大会中“说理”这一方式的内在困境。如何在群众运动中让农民“说话”是中共走群众路线面临的首要问题。一般而言,这一过程少不了工作员的“引导”。这是一个尝试着让农民接受革命话语的过程,其实质在于两种“理”的汇通。然而,困难在于,农民的世界其实是缺乏“形式”的,要他们为经验赋形之后“说”出来,这必须经历一个“文化”的过程⑮。

赵树理

赵树理多年来的努力正在于为农民的经验赋形,让他们能够说出“理”来。这是他将自己的读者预设为农村识字者(包括做农村工作的工作员),以“翻译”理解自身的写作(除为农民的经验赋形之外,“翻译”也要将革命的“理”翻成农民的“理”),并写出了不局限于方言土语的“群众的活的语言”(周扬语)的重要原因⑯。这当然是一种“启蒙”,但赵树理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一直在努力寻找一种紧贴乡土社会现实的“启蒙”形式。以“口传”的方式讲述斗争大会的“理”,便是他找到的形式之一。然而在实际的斗争大会中,“引导”一方面引出了元孩的“老直理”,另一方面却过于粗暴地将农民拉进了革命的话语世界。安发们说出“问题”一词恰恰预示着“问题”没有融入他们的生活世界。更值得警惕的在于,小昌、小旦这些乡土社会的“能人”们从来不是被动的接受者,他们往往便能率先找到与革命的契合点,为自己的“经验”赋形,从而在新的“势”下为自己谋取私利。这种意义上的“经验”仅仅是革命催生的结果,在乡土社会并不具有“真实性”。这种意义上的“说”其实不是“说理”,而是“诉苦”。就形式而言,“诉苦”一开始就不是一种“自足”的形式。“诉苦”虽然有宣泄情感的作用,但“诉苦”者更期待的是听众的回馈。这一回馈还不只是周围人的“共情”,更指向“外面的人”、“上面的人”的帮助。因此,土改中,“诉苦”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变成“造苦”,其终极形式便是革命确立的苦难认知模式,即“阶级苦难”。这个过程中,虽然有“创造性”发挥——这些发挥溢出了“阶级苦难”模式,反过来改造着革命——但在农民普遍尚未掌握“诉苦”这一形式的时候,大部分则是有意识的投机⑰。正是借由这一投机,小昌和小旦们得以晋身为干部和积极分子,瓜分革命的“果实”。这是中共搞群众运动面临的核心难题,而其解决正在于群众运动这一“法宝”自身。

四、新人的“实事”

早在整风运动期间,中共已经开始试着将群众引入党组织内部的整风运动中来,以期在群众运动中改造干部和党⑱。中共在土改第二年发起“整党”,其直接经验便源自整风运动。关于这次整党的情形,赵树理照旧没有实写,仅借聚财与安发的闲聊点出。这时候,安发已经是农会委员,是革命这边的人。“研究”这些新词在他嘴里不再夹生,他已经可以头头是道地向聚财解释整党之后补地的逻辑。在他嘴里,这次整党基本以弥补“坏干部”们犯下的错误为主:“就是因为他们多占了。窟窿多没有补丁,才去中农身上打注意,连累得你也当了一年‘封建’。”对这次整党,聚财显然是满意的。这种满意不在于理解了革命的“理”,而在于认识到革命并不与他的“理”冲突。两者的呼应,由他的身体忠实地呈现了出来,这便是他的病。

聚财肚子疼的病一开始是刘锡元逼嫁软英时气下的,被斗之后“犯的次数更多一点”,到工作团又来,以为还要被斗,“又加了病”。直到整党说斗错了他,病才一天天好起来。到补了地,差不多便全好了。聚财的“理”更多便是这身体性的“理”,着眼于眼前,没有革命的“理”远大,但从来踏踏实实,不会像刘锡元一样“剥削人”,也不会像小旦一样“八面玲珑”——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农形象,他们在华北占绝大多数。实际上,在宋代宗法制复兴之前,乡土社会的主体便是这些以小家庭为单位实行小规模经营的中农。革命的“理”能治好他的“病”,正在于革命的自我约束能力。虽然以“耕者有其田”为社会愿景,所谋者大,但政治信念不能不受现实制约。因此在“表达”上才会一再呈现为对信念的自我约束,即李放春说的“革命者需要在此约制下随时调整其政治方案与行动策略,以求尽可能地切合实际” ⑲。 土改中,中共着意区分老解放区、半老解放区和新解放区三种地区和“坚决保护中农”的政策体现的便是这种自我约束。因此,当二姨第三次来到下河,转而向聚财打探整党消息的时候——这时上河土改刚过,二姨家“因为怕斗争,春天把花生种子也吃了,把驴也卖了”——聚财已经可以安慰二姨:“这一回工作做得好!不用怕!……”

不过,这时候聚财顶多可以说认识到了革命的“理”与他的“理”不违背,但认同却还说不上。他还有一宗“心事”,也就是软英的婚姻问题。土改期间,小昌捏造聚财“受过刘家的真金镯子”,要胁迫软英嫁给自己的儿子小贵,软英的恋爱故事再次与革命联系了起来。然而,这一次,革命却没有站在接受了新道理的新人软英这边,她土改前准备的“意见”一下子落了空不说,借革命得“势”的小昌还要再次逼嫁。这种变了味的革命的“理”与刘锡元“算账”的“理”一般无二——之前说出“势力就是理”的小昌这时恰恰自己得了“势”,可见出赵树理的草蛇灰线。

在此处,赵树理特意将软英拿主意一幕放在了整党运动之前:“软英这时候,已经是二十岁的大闺女,遇事已经有点拿得稳了。她听她舅舅说明小旦的来意之后,就翻来覆去研究。”软英“拿得稳”,在赵树理这里是因为二十岁了,这是人自然年龄增长意义上的成熟,这点出了软英变化的内在性——这种内在性基于乡村旧伦理,这是软英能够体谅爹的重要原因⑳。不过正如“‘看看再说’”一节点出的,这同时也是革命影响的结果,“研究”这一革命的新词点出了这一影响。与整党期间农会委员安发挂在嘴边的“研究”两相对照,不难看出赵树理在软英这一新人身上寄予的新希望。整党纠正党的错误虽诉诸于群众运动,但对乡土社会而言,这毕竟有赖于政策的下达,乡村组织在这个意义上只能充当政策的“载体”,而软英的“研究”则是乡村内部的新人自觉地在利用革命的道理解决新问题。背靠旧伦理的聚财只能“说气话”,拥抱新道理的软英则要“干实事”。“如今小昌是农会主任,也是主要干部,决定村里的事他也当好多家,惹不起。自己家里的好地叫人家要走了,要能顺着些小昌,也许能要求回一些来。”这考虑的还是自己家。到“得了个主意”,则已经站在了革命一边:

【听小宝说男人十七岁以上才能定婚(晋冀鲁豫当时的规定),小昌是干部,一定不敢叫他那十四岁孩子到区上登记去,今天打发小旦来说,也只是个私事,从下了也不过跟别家那些父母主婚一样,写个帖儿。我就许下了他,等斗争过后,到他要娶的时候,我说没有那事,他见不得官,就是见了官,我说那是他强迫我爹许的,我自己不愿意,他也没有办法。21】

这一段考虑,重点不在利用革命的规定搪塞小昌,而在于清楚意识到革命容不下包办婚姻,这是“见不得官”的。自中共苏区1931年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以来,中共的法律体系在与乡村习惯法的不断调试过程中逐渐完善,最终在婚姻问题上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体系。到1940年代,虽然婚姻法已经在离婚等问题上与乡村习惯法做了妥协与调整,但与乡村习惯法相比,婚姻法还是为此前只能在宗法制下处理的婚姻问题提供了另一种依靠“公家”解决问题的可能性22。这就是软英此刻意识到的“官”的问题。正是这一认识将软英引向了最后一节的“说理”一幕。

赵树理这次没再虚写“说理”的一幕。聚财是整党会的见证人——这是一次新的整党会,目的是处理小昌的问题。听着会,聚财“似乎也懂得”会上一些革命的新词,比如“变天思想”、“斗争对象”、“勾引青年妇女”……但其真正信服革命的“理”,是在革命解决了小昌逼婚的问题之后。小宝、软英指认小昌逼婚,小昌不认,双方最终拉来小旦作证。软英之前一直称呼小旦为“小旦叔”,这次,她却再不承认“叔”这一基于长幼有序的宗法制的拟制称呼:“小旦叔,不,小旦!我再不叫他叔叔了!”这预示着乡土社会以软英为代表的一代新人与宗法制的决裂。软英要的新伦理不再以宗法制为依归,而是落实到了自由恋爱这一家庭的新伦理上。面对软英的指认,小旦终于说了实话,承认是自己捏造了金镯子的事情,同时坐实了小昌逼婚的事实。一场会下来,聚财这才认可了革命的“理”——“我活了五十四岁了,才算见小旦说过这么一回老实话!这真是个说理的地方!”

这次整党会最终解决了软英的婚事,这是聚财消气的关键。在这个地方,土改再次回到了减租减息“反封建”的逻辑上,正是这一逻辑带来了解决中农问题的可能。更重要的是,在这次整党会之后,一早信服革命新道理的软英这次终于站到了革命舞台的中央,这是1942年以来革命深入乡土社会结出的真正果实。由小二黑、小芹到软英、小宝,乡村的一代新人正在接二连三地出现。革命或许会犯错,“势”或许常变,但是未来终归是属于这一代新人的。

注释:

①参见《赵树理传》,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编,第96-107页,当代中国出版社2009年版。

②③21赵树理:《邪不压正》,《赵树理全集》第3卷,第300、291、308页,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原载1948年10月13、16、19、22日《人民日报》。

④关于《地板》中的“劳动”与“占有”之辩,参见蔡翔:《革命/叙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文化想象(1949-1966)》,第225-23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⑤参见韦文:《晋西北的土地问题》,《解放日报》,1942年4月20日;岳谦厚、张玮:《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晋陕农村社会:以张闻天晋陕农村调查资料为中心的研究》,第21-2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⑥参见《张闻天晋陕调查文集》,张闻天选集传记组等编,第124-140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年版;岳谦厚、张玮:《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晋陕农村社会:以张闻天晋陕农村调查资料为中心的研究》,第220页。1930-1940年代,晋西北地区度量衡并未统一,常用的计量单位为“垧”,约为3亩。

⑦参见(美)胡素珊:《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王海良等译,第299-306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李放春:《“华北难题”与土改“阶级斗争”——评胡素珊的“统治阶级论”》,《近代史研究》2013年第2期。

⑧赵树理《关于〈邪不压正〉》一文中提到“六篇”,即韩北生:《读〈邪不压正〉后的感想与建议>》,《人民日报》,1948年12月21日;党自强:《〈邪不压正〉读后感》,《人民日报》,1948年12月21日;耿西:《漫谈〈邪不压正〉》,《人民日报》,1949年1月16日;而东:《读了〈邪不压正>》,《人民日报》,1949年1月16日;乔雨舟:《我也来插几句——关于〈邪不压正〉争论的我见》,《人民日报》,1949年1月16日;王青:《关于〈邪不压正〉》,《人民日报》,1949年1月16日。参见赵树理:《关于〈邪不压正〉》,《赵树理全集》第3卷,第369-372页,原载1950年1月15日《人民日报》。

⑨竹可羽:《评〈邪不压正〉和〈传家宝〉》,《人民日报》,1950年1月15日。

⑩竹可羽:《再谈谈〈关于《邪不压正》〉》,《人民日报》,1950年2月25日。竹可羽进一步将这一问题引申到了“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人物塑造问题上,这显然与赵树理的“人物观”迥异,不过这是另一个层次上的问题。关于赵树理的人物观可参见罗岗:《回到“事情”本身:重读》,《文艺争鸣》2015年第1期。

⑪参见袁光锋:《“解放”与“翻身”:政治话语的传播与观念的形成》,《新闻与传播研究》2013年第5期。

⑫(美)韩丁:《关于“翻身”一词的说明》,《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韩仒等译,前言部分,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⑬杨奎松:《建国前夕中共土改政策变动的历史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1、110页。

⑭⑲李放春:《“释古”何为?论中国革命之经、史与道——以北方解放区土改运动为经验基础》,《开放时代》2015年第6期。以“代表性”理解“意识形态的正当性”与现实的张力,难题便可迎刃而解。中共的“代表性”体现在“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身上。中国人口中90%是农民,因此工人阶级的“代表性”不得不和农民问题发生关联。在“代表性”的逻辑下,中共关心的是“应然”而非“实然”。参见汪晖:《代表性断裂与“后政党政治”》,《开放时代》2014年第2期。

⑮参见李国华:《农民说理的世界:赵树理小说的形式与政治》,第138-190页,上海书店2016年版。

⑯参见李松睿:《地方色彩与解放区文学——以赵树理的文学语言为中心》,《文学评论》2016年第1期。

⑰参见吴毅、陈颀:《“说话”的可能性——对土改“诉苦”的再反思》,《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6期。

⑱参见李秉奎:《太行抗日根据地中共农村党组织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202-240页。

⑳参见倪文尖:《如何着手研读赵树理——以为例》,《文学评论》2009年第5期。

22参见黄宗智:《离婚法实践——当代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起源、虚构和现实》,《中国乡村研究》第4辑,第1-52页,福建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丛小平接续黄宗智的研究指出,即使闹到“公家”,也未必能真正保证农村妇女的婚姻自由。许多边区的离婚申诉是由于家长对彩礼不满之类的原因而提出的,往往违背了女方的意愿。参见丛小平:《从“婚姻自由”到“婚姻自主”:20世纪40年代陕甘宁边区婚姻的重塑》,《开放时代》2015年第5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