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全面 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责任保险的责任是什么意思啊 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全面 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

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全面 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

2024-07-10 04: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方金融工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3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18〕150号),以及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鄂市监发〔2019〕116号)和《关于做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鄂市监特函〔2020〕101号)精神,现就我市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种模式、试点先行”的原则,全面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建立电梯“传统安全责任保险”为基础,“保险+服务”、“电梯养老综合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元投保模式,有效发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偿”的功能,促进电梯使用相关方责任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区、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完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科学、有序、有效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由具备资质、专业实力强的保险机构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运作,鼓励相关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电梯安全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创新方式,多元投保。保险机构要结合武汉市电梯安全工作实际,建立专业队伍,认真分析研究当前电梯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重点针对电梯总体事故率低、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故障率偏高、电梯修理定损标准难确定、维修改造资金落实不及时等问题,根据电梯安全使用风险因素,研发多元险种,实行保险费率同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挂钩的保费调整机制,丰富投保方式,切实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有效的保险供给。

(三)多方参与,有效治理。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广应用武汉市“智慧电梯”平台,建立完善保险投保数据,实现电梯保险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电梯检验检测改革”、“按需维保”等工作,探索建立电梯安全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保险服务良性互动、保险服务协助支持电梯相关方落实主体责任的新机制。

(四)试点先行,全面推进。选取电梯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区域或者行业领域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重点在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幼儿园、宾馆、医院、车站、轨道交通站点、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机场、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积极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形成经验后全面推广。各相关部门要会同相关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培训,联合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投保氛围。

三、工作目标

围绕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保险机构完善老产品、推出新产品,实现多元供给,引导投保主体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险种,全面推进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公共交通、宾馆、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50%以上在用电梯和所有新安装电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进一步完善“保险+服务”、“养老保险”等新责任保险模式试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逐步提升;到2021年底,电梯保险市场化运作机制基本形成,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处于全省前列。

四、保险内容

(一)投保范围。全市范围内已注册登记并处于检验合格有效期间内的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电梯,含垂直电梯、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等。

(二)投保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是电梯产权人或使用管理单位以及保险利益相关方。鼓励探索“一方投保、多方受益”的电梯保险机制。

(三)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内容。推动建立以电梯“传统安全责任保险”为基础,以“保险+服务”、“电梯养老综合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元投保模式。

1.电梯传统安全责任保险主要内容。保险责任范围通常包括:负责投保电梯的所有乘梯人员及作业人员(包括武汉市963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派遣的网格救援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以及事故救援、医疗救护等赔偿费用。

2.电梯补充安全保险主要内容。鼓励保险机构根据电梯安全实际情况,创新丰富保险产品及形式,推出满足市场实际需求的个性化保障内容,如“保险+服务”、“电梯养老综合保险”等电梯保险产品,供投保人选择。

(四)“保险+服务”的基本要求。“保险+服务”是在传统保险事后赔付的基础上,由保险机构组织电梯专业技术力量,对投保电梯提供电梯安全专业技术服务:

1.建立电梯使用日常监测制度,推动使用单位加强电梯日常运行安全管理;

2.建立电梯维保质量监测制度,推动维保单位提高电梯维保质量;

3.支持帮助使用单位做好电梯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

4.支持帮助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三无电梯”问题整改,及时垫付或赔付资金,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5.建立电梯严重隐患向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制度;

6.支持帮助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应急演练;

7.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服务。

(五)保险费用。保险机构要本着服务民生、惠民微利、免赔优惠、先行赔付、公平持续的原则确定各种类型电梯保费系数、保费基准价格、赔偿额度,制定科学合理的保险方案,完成保险产品向银保监部门报备、网站公布等工作。

(六)保险赔付。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保险理赔服务,提高保险理赔服务质量,发生保险事故时,按照合同约定先行赔付,要建立小额快付、大额预付、施救费用垫付等快速理赔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组织分工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建立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结合“电梯检验检测改革”、“按需维保”等试点,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掌握辖区电梯投保、赔付和服务情况。

(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各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要支持推动保险机构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在湖北银保监局的指导下,促进保险机构完善保险产品设计,出台费率低、服务好、创新能力强的保险产品;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协调保险机构切实履行保险责任,协调解决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四)各级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按程序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在有条件的小区探索利用公共收益用于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支出试点,参与协调解决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引导、督促汽车客运站、地铁、码头等电梯使用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六)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积极引导、督促星级饭店、A级景区和所属的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电梯使用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引导、督促医院、疾控中心等电梯使用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八)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梯投保责任保险,协调解决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推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增强推进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保险机构要健全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创新保险产品,积极做好保险宣传和理赔服务工作,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相关信息。

(三)强化指导,确保实效。市市场监管部门、市金融监管部门要做好对各区开展电梯保险工作的指导和调度。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本辖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督导工作,积极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新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在“智慧电梯”维保系统中报送维保电梯的保险信息,并做好信息统计。

(四)加强宣传,积极发动。各级相关部门和承保保险机构要加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推广,提升电梯安全各相关单位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营造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水平。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关联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发布时间:2020-10-16 |  来源: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