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骑楼街、占鳌巷今后将变这样……最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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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骑楼街、占鳌巷今后将变这样……最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公示

2024-05-02 19: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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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

《钦州市中山路骑楼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钦州市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这两个陪伴了我们钦州人成长的老街区

如何留住乡愁?

我们一起来看看!

关于

《钦州市中山路骑楼街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钦州市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的公示

《钦州市中山路骑楼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钦州市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经专家和部门评审原则通过,我局拟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按照《钦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和图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时间从2021年3月31日—4月29日;公示地点: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zhou.gov.cn)、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j.qinzhou.gov.cn),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中山路(河堤公园)、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现场公告栏。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与建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钦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书面意见,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50809班工,2850813 张工

联系地址: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722、717室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1日

详细内容如下

中山路骑楼街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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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

中山路骑楼街历史文化街区北至一马路、南至三马路,与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接壤,西至芋头巷、宜兴巷、打铁巷,东至滨江南路,南北长度约530米,总面积6.20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规划定位

以古城特色商业及传统社区生活为核心,以骑楼街街巷空间为主要载体,集居住生活、钦州非遗展示、钦州传统工艺品展销、钦州特色餐饮、文旅创意产业为一体的骑楼历史文化街区。

四、保护范围及保护措施

(一)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6.20 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中山路以及中山路两侧沿街建筑,面积1.97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总用地面积占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用地的比例为66.91%。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一马路,南至三马路,与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接壤,西至芋头巷、宜兴巷、打铁巷,东至滨江南路,面积4.23公顷。

(二)保护措施

1.核心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核心保护范围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应当坚持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模式,控制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建设必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同时,新建、扩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不得改变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和沿街建筑的立面和色彩;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应当保持或者恢复传统格局和空间环境。

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改建和修缮建设工程,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控制建筑高度12米以下,建筑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必要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主管部门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自然资源、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主管部门意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

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有环境污染的设施,现有污染环境的设施和企业等应当限期搬迁或者治理。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禁止损坏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外立面。

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

2.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

建设控制地带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应当坚持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模式,控制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

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18 米以下,其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建筑形式原则上以坡屋顶和平屋顶相结合的形式,体量宜小不宜大,新建建筑色彩宜采取黑、白、灰等钦州老城民居所常见的色彩,装饰与建筑样式可参考钦州传统民居做法,但必须注重适当的尺度感和细节,以达到环境的统一。

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传统街巷的尺度和风貌。

严格管控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

规划图如下

(左右滑动了解更多)

01

保护范围规划图

02

保护对象分布图

03

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评估分类图

04

中山建筑分类保护整治规划图

05

高度控制规划图

06

土地使用规划图

07

规划结构分析图

08

规划总平面图

09

道路系统规划图

10

交通组织和交通设施规划图

11

旅游线路规划图

△ 点开大图更清晰哦

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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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

占鳌巷历史文化街区北至三马路、南至四马路,与中山路骑楼街历史文化街区接壤,东至滨江南路,西至新盛街—三宣堂巷,南北长度约500米,总面积11.51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规划定位

以居住配套、商业服务、文化旅游、文创展览功能为主,实现历史文化与城市功能的有机融合,打造成为传统民居聚集、英雄文化浓郁、集中反映老钦州市井生活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

四、保护范围及保护措施

(一)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1.51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主要沿占鳌巷两侧,以周边道路及建筑界线为边界,面积3.54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总用地面积占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用地的比例为71.52%。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三马路、南至四马路,与中山路骑楼街历史文化街区接壤,东至滨江南路,西至新盛街—三宣堂巷,面积7.97公顷。

(二)保护措施

1.核心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核心保护范围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应当坚持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模式,控制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建设必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同时,新建、扩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不得改变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和沿街建筑的立面和色彩;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应当保持或者恢复传统格局和空间环境。

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改建和修缮建设工程,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控制建筑高度12米以下,建筑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必要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主管部门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求自然资源、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主管部门意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征求公众意见。

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有环境污染的设施,现有污染环境的设施和企业等应当限期搬迁或者治理。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禁止损坏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外立面。

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

2.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

建设控制地带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应当坚持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模式,控制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

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 18 米以下,其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建筑形式原则上以坡屋顶和平屋顶相结合的形式,体量宜小不宜大,新建建筑色彩宜采取黑、白、灰等钦州老城民居所常见的色彩,装饰与建筑样式可参考钦州传统民居做法,但必须注重适当的尺度感和细节,以达到环境的统一。

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传统街巷的尺度和风貌。

严格管控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

规划图如下

(左右滑动了解更多)

01

保护范围规划图

02

保护对象分布图

03

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评估分类图

04

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方式规划图

05

05土地使用规划图

06

规划总平面图

07

道路系统规划图

08

交通组织及交通设施规划图

09

规划结构分析图

10

高度控制规划图

11

旅游发展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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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街区是一个地方的根与魂

印证着城市的变迁

承载着城市的历史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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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钦州发布

▍图文整理:利意婷

▍校 对:董志鹏

▍审 核:郑悦桦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出品 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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