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慢特病鉴定的患者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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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慢特病鉴定的患者看过来

2024-07-11 10: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门诊慢特病鉴定工作的材料收集、体检和鉴定实行常态化,门诊慢特病鉴定专家组的审核与鉴定活动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五、所需材料

常见慢性病:填写《蚌埠市(固镇县)基本医疗保险常见慢性病鉴定申请审核表》并需提交以下材料:(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2)原则上近两年内与常见慢性病疾病诊治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病种的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单等,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并加盖医院印章;(3)依据常见慢性病准入标准,申请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类疾病的参保人员可提供近半年不少于4次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就诊病历、化验和检查报告单等。

特殊慢性病:填写《蚌埠市(固镇县)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申请审核表》并需提交以下材料:(1)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2)近两年内与特殊慢性病疾病诊治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病种的住院病历、病理切片报告、检查报告单等,且出院诊断中主要诊断病型要与特殊慢性病病种相符。

我县将逐步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或互联网等方式,受理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出院诊断中,主诊断明确为慢性病病种的,经核实属实的可以直接作为门诊慢特病认定材料,逐步减少户家书面证明材料。其中,我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慢性病诊断信息互认。对部门提供明确为慢性病的信息可以作为认定依据。

六、鉴定流程

1、受理申请。参保人员申请慢特病病种鉴定应先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经卫生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及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乡镇卫生院认为需要进一步补充检查检验的,并及时与各自医共体牵头医院对接,适时做好现场检查和相关材料的收集。

2、整理鉴定。各乡镇卫生院按居民性质(城乡居民、城镇职工)、人员属性(贫困人口、非贫困人口)、病种属性(普通慢性病、特殊慢性病)等分类收集材料,准确统计汇总,按月上报至牵头医院。

3、集中鉴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门诊慢特病鉴定专家组要及时召开会议,对照鉴定标准,集中对所有申请门诊慢特病鉴定人员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诊断,确定是否符合门诊慢特病条件并签署意见。鉴定机构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并留存相关材料备查。

4、出具结论。鉴定专家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认定条件的填写《固镇县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未通过告知单》并注明不予认定理由;对符合认定标准的,由负责鉴定的医疗机构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经县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由鉴定医院打印《常见慢性病门诊就诊证》、《特殊慢性病门诊就诊证》并发至乡镇卫生院。《常见慢性病门诊就诊证》也可交由乡镇卫生院打印。

5、发放结果。由乡镇卫生院安排村医将《常见慢性病门诊就诊证》、《特殊慢性病门诊就诊证》对鉴定通过人员送证上门并做好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宣传;对未通过的将《固镇县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未通过告知单》送上门并做好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下一期一起来看《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欢迎围观!

来源:县医保局

制作:徐鹏

审核:周振华

监制: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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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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