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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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斌

2024-05-10 11: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摘要:在20世纪50、60年代美国多元文化主义兴起之时,传统以白人为中心的族裔问题研究模式显然不合时宜,以颠覆白人中心主义根基、重建美国族裔研究范式的“种族批判理论”因而兴起。该理论不但提供了研究族裔问题新视角,同时也拓宽了族裔研究的领地。这一理论在研究上的应用,刷新了美国族裔问题的诸多认识,挑战了很多习以为常的观点。但是该理论在批判以往族裔问题研究以白人为中心的同时,也走上了另一极端,即在研究族裔问题时始终以有色种族为中心,甚至忽视客观事实,从而陷入“有色种族中心主义”的窠臼。

关键词:种族批判理论 白人中心主义 有色人种 多元文化主义

随着20世纪50、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兴起,有色人种族群自我认同意识加速觉醒。以黑人为代表的有色人种,不但争取法律文本形式上的平等权利,更渴望在社会生活中真正平等;在此过程中,诸多本已渐逝的族群文化逐渐回归,美国社会的多样性也愈加明显,要求尊重少数族群文化的“多元文化主义”适时兴起。如此,传统以白人为中心的族裔问题研究模式显得不合时宜,以推翻白人中心主义根基、重建美国族裔研究范式的“种族批判理论”(Critical Race Theory)随之兴起。该理论不但提供了研究族裔问题新视角,同时也拓宽了族裔研究的领地,影响到美国诸多领域的族裔问题研究,如人类学、民族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可以说,该理论已然成了美国族裔问题研究中的显学,在其指导下的学术成果日渐丰硕,并已形成国际性影响。不过,该理论并没有引起国内学界的太多注意,仅个别学者发表相关论文介绍其对美国法学界与教育学界的影响。鉴于此,本文试图分析种族批判理论在美国学界的发生、内涵、意义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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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族批判理论兴起的历史背景

种族批判理论是部分相对激进的有色人种学者对美国社会价值观、体制和生活方式的反思,其批判的核心是白人中心主义。该理论虽起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兴于20世纪80年代末,但其发生却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其根源在于美国历史对少数族群在法律、道义、人权、民权等方面的严重“负债”,以及美国体制与现实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在美国历史上,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新教徒(WASP)长期居于支配地位,而少数族群则处于遭受压迫的从属地位,其中受压迫程度最甚、持续时间最长者,莫过于非裔美国人。众所周知,非裔美国人在美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受奴役的地位,丧失最起码的人身自由,更遑论争取自己的话语权。内战后美国的宪法第13、14、15条修正案,虽然从宪法层面赋予了非裔美国人同等权利,但各种保障措施不健全,以及执行的乏力,致使他们又坠回与奴隶制时代相差无几的境遇之中。尤其在1896年普莱西诉弗格森(Plessy v. Ferguson)一案中,最高法院的判决事实上确立了“隔离但平等”的原则符合美国宪法精神。该判决使白人对黑人明目张胆地歧视再次获得法律依据。在20世纪之前,尽管有个别非裔美国人为争取权利鼓与呼,但收效甚微,难成潮流。20世纪初,受美国进步主义运动以及社会转型、女权运动等影响而兴起的“黑人民族主义”(Black Nationalism),堪称民权运动的先声。之所以在当时没有立即爆发民权运动,在于观念理论潜移默化为行动指导与价值信念,并付诸实践通常需要一个过程,此其一。其二,20世纪前半期的美国可谓多事之秋,一战后的短暂繁荣转瞬即被严酷且长期持续的大萧条取代,其后二战的爆发也打断了非裔美国人继续争取民权的努力。其三,二战后美国的民权运动,既受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影响,更是冷战背景下美国争取“中间地带”的紧迫需要。

印第安人在美国历史中受压迫的境遇堪比非裔美国人。自15世纪末开始,欧洲与美洲截然不同两个世界的相遇,带给北美印第安人一连串的悲剧。伴随欧洲移民而来的流行疾病不仅导致了印第安人的大量死亡,更有移民蓄意以染病的毛毯等物赠给印第安人,堪称北美大陆最早的“生物战”。在对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夺中,白人采取欺瞒、诈骗、抢夺、屠杀等手段可谓无所不用其极。1830年的印第安人迁徙法,事实上将印第安人驱逐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在此过程中,许多部落遭受灭绝之灾。印第安人的西行之路,因而也被称为“血泪之途”,仅存者被限定在白人为其划定的保留地中。直到1924年,美国当局才决定“授予”印第安人公民身份。但是,同非裔美国人如出一辙,法律上的公民身份,并没有与之相称的公民权利实践,主流社会对印第安人的歧视与排斥仍潜移默化于其思维方式与日常生活中。

以华人为代表的亚洲移民,在美国历史上也遭遇了严重歧视与排斥。历史地看,美国人并非一直将中国人视为“劣等民族”,对中国及中国人的认知,经历了从“高贵他者”到“低劣他者”的转变。在美国建国伊始,其国民充满对中国异国情调的好奇与想象,向往中国炫目的奢华物品与先进文明。然而好景不长,至19世纪中页,随着加州金矿的发现,大规模的中国移民赴美,美国的排华案例时有发生。自1870年后,“中国”和“中国人”成为美国公众讨论“奴性”与停滞的典型。与此同时,加州分散的工会组织结成联盟,要求禁止中国人入美,并将其逐出工作领域。到19世纪末,美国人对中国器物的向往已被对中国的恐惧与憎恶所取代。美国社会通过对华人种族、性别、阶级、文化等方面的“他者”构建,有效地激起其民众的排华狂潮,最终导致1882年《排华法》的通过。该法律不但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基于单一国籍的移民排斥法,也与美国自由、民主等立国理念与宪法精神相悖。这一法案直到二战爆发,中美同盟的确立方予以撤销。在长达60余年的排华历程中,华人在美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连基本的人权都难获保障,更遑论各种法律权利。

1882年《排华法》第一页

以上述群体为代表的有色人种,尽管具体经历各有不同,但所遭受的压迫却具有普遍性,只是程度各异,时间长短不一。美国历史充满矛盾与讽刺,对有色人种的态度或许最具典型。其悖论在于,一方面美国自诩为“山巅之城”、“自由的庇护所”;在被美国一般民众视如圣经般神圣的宪法中,即规定了成为美国公民的条件,也有对其公民享有诸种权利的明确规定,但在针对有色人种群体的实际操作中,却经常走向背反。这种看似吊诡的悖论,如果深入美国的历史情境与文化根基,则不难理解:主流白人将有色人种塑造为“种族”、“文化”的他者,通过想象来预设其为“不可同化者”、是“自由的敌人”,从而堂而皇之地进行排斥与压迫。在这种话语中,白人主流总是以自我的视角、关切、利益为旨归来对待有色人种,而后者的情感与利益诉求则被忽视。简言之,主流白人掌握着话语塑造与解释的支配权。

但是,这种“白人中心主义”的解释模式,随着二战后美国面临的国内外形势而变得不合时宜。最先打破白人中心话语的是非裔美国人。在美国历史上具有重大影响和转折意义的民权运动随之发生。其目标在于结束美国社会上针对黑人的种族隔离及歧视,确保宪法修正案中黑人的相关权利获得美国政府的保护。这一运动得到美国各少数群体的响应与支持。该社会运动的成果丰硕,包括1964《民权法》、1965年《选举权法》与《移民与国籍法》,以及1968年《公民住宅法》的通过。不过,民权运动的最大遗产或许还不是上述法案的通过,而是由之激发的各少数群体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意识直接催生美国社会60、70年代各种社会思潮迭出,包括对种族批判理论出现产生直接影响的“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

多元文化主义不但承认美国多样性的社会现实,而且旨在促使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促成这一目标;它既是对美国社会的描述,更是一种意识形态和政策诉求。在多元文化主义理念之下,每个群体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自己感觉最舒适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正如内森·格莱泽(Nathan Glazer)所言,多元文化主义“拒绝同化入占支配的文化中”。这种去“白人中心主义”正是种族批判理论的核心目标。

修正主义史学对二战后美国“一致论”抹去美国历史黑暗面的做法提出批评,指出美国的历史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充斥着对少数群体,尤其是对有色人种的压迫。新美国史学随之迅速崛起;历史中的社会底层与边缘角色引起历史学家越来越多地关注;对美国历史上各少数群体的历史研究受到重视,有影响力的大学纷纷设立相关研究机构。此外,后现代主义与解构主义对传统美国史学的批判与解构,都为美国种族批判理论的兴起提供了坚实的历史根基和理论支撑。

从前文的分析看,无论是民权运动、多元文化主义,还是修正主义史学,都有追求少数群体获得平等社会地位的诉求。其结果之一是政府实施的“肯定性行动”(Affirmative Action)计划,在包括就业与受教育机会等方面向有色人种倾斜。这里的问题是,既然有了上述各种重视少数群体的思想理论与学术流派,理应在维护少数群体权利,去“白人中心主义”方面获得较大进展,为何种族批判理论竟会在此时问世?其根源在于美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白人中心主义与对有色人种的歧视:第一,在民权运动与多元文化主义思潮的影响下,有色群体的自我意识进一步觉醒。他们意识到自己在美国历史上所遭受的各种歧视、排斥与压迫,事实上是美国主流对其所享各种权利的深深“负债”。第二,部分有色人种学者对根深蒂固的“白人中心主义”不满。

不过,种族批判理论深层而直接的理论来源则是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该学派并非社会批判的始作俑者,但无疑是最积极的倡导者。其思想对美国种族批判理论的兴起影响尤巨。这一学派的批判理论承继马克思主义,致力于批判资本主义的误区,试图构建超越或克服资本主义弊端的文化。这种对现代性超越与重建的意向,展现了法兰克福学派“内在超越”的特质。不过,该学派的“批判”并非对现代性的完全否定, 而是包含建构的成分。这种特性直接影响到种族批判理论在现代性框架内对传统美国种族理论的批判,从而也预示了其无法克服的局限。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学者以批判为主。霍克海默等人强调理性的反思功能和批判精神,揭示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着社会体系与个人世界的分裂,及现实世界与价值世界的分裂;关注社会不公正现象。这种由“启蒙精神批判而引发的反抗现代性的批判意识与日俱增”,成为美国民权运动争取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理论支撑。其对美国的影响在1968的学生运动中臻于顶峰,并成为日后种族批判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

哈贝马斯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代表人物,其思想被引入美国并为学界所熟知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此时种族批判理论的核心思想已初步形成。但哈贝马斯的早期思想仍然影响到种族批判理论的后续发展。他提出以交往为基础的批判理论,具有明显的改良性质, 即在不触动现有制度和市场经济机制的条件下,对社会、文化等生活世界的基础进行社会改良。哈贝马斯认为合理的社会制度与人们行为的规范,都可以通过无障碍的理性交往而实现;在后工业社会,完全有能力采取诸如保险制度、经济增长、修改不平等规章、增进福利等措施,来解决自身面临的问题。同时,他还认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能够把社会中发生的利害冲突限制在个人的范围内,使之不能形成阶级的利害冲突”。这就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语境形成距离,但却为种族批判理论在现行的美国制度体系内解决种族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正是由于前述美国历史、现实、理论三维因素的推动,才有20世纪70年代种族批判理论的发轫。纽约大学法学院德里克·贝尔(Derrick Bell)首先撰文强调从更为广阔的视野聚焦种族不平等问题。他也被认为是这一理论的思想之父。此后,其他学者迅速加入到该理论的讨论中,并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形成规模,1989年在威斯康星麦迪逊举行的种族批判理论讨论会,正式宣告了这一理论的问世。

法兰克福学派创始人之一:霍克海默

(Max Horkhei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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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族批判理论的内涵

由于种族批判理论兴起背景的多维性与复杂性,其内涵也异常丰富,单篇论文难以面面俱到,笔者拟就该理论关注的问题与一般特征,及其所批判的对象来进行分析,以期较为深入的理解种族批判理论的内涵。

种族批判理论经过30余年的发展,虽在目的、内涵、话语、专注点等方面仍存争议,但在其内涵与关注的问题至少有如下几点共识。第一,种族批判理论意识到美国社会中的种族主义已深入到法律、文化与生活中,其存在是常态,所谓“美国梦”更多反应的是白人的梦想与现实,白肤色所带来的特权,是有色人种所不能想象的。法学家卡马拉·琼斯(Camara Phyllis Jones)认为美国的种族主义已经结构化甚至法制化。该理论试图分析在一个白人至上的国度里,其体制如何构建有色人种的低劣性并维系之,传统的利益分配与文化建构如何限制了有色人种的诸多机会,并重新审视美国社会结构及“法制”与“保护平等”之间的紧张。第二,这一理论跨越单一认知之维,运用自由主义、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后结构主义、社会批判理论、文化民族主义等多种批判视角来认知美国社会;反对将群体“统一”为单一整体;认为总体的利益诉求,不一定符合所有受压迫群体的利益。第三,该理论解释了民权法的局限,指出这类修补种族不平等的法律在尚未得到充分实施之前即已遭腐蚀,白人至上与种族权力一直存在,美国社会的任何变革,都没有超越这一现实。第四,此理论将传统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学所声称的中立、客观、“色盲”(color blindness),以及精英界将自己的利益伪装为整个社会的利益进行批判分析,将这些似是而非的观念进行解构,不仅试图理解种族之间迭起的纷争,而是尝试去改变这种关系以趋和谐。这一理论事实上表达的是“对传统民权进程的不满”。其根本目的是要对处于从属地位的族裔群体进行“解放”。第五,该理论对“非历史”分析提出批评,坚持对相关理念进行历史语境的解读,在理念与社会的分析中注重参照有色人种的经验;认为不同的种族不过是社会思想和社会关系的产物,并非客观存在,固定不变,也不符合生物学与基因学的实质,而是一种社会的发明与意识形态的归类。第六,该理论注重对不同群体“种族化”及其后果的持续关注,对白人主流对少数族群态度变迁进行追踪。白人大众对少数族群的形象因时而变,彼时被认为淳朴的族群,易时则可能被塑造成残酷、野蛮之人,从而进行监视与压制。种族批判理论认为,每个群体有属于自己的起源,而历史的交互性及美国社会的移民特征,使其人们普遍存在着潜在冲突、重叠的身份认同及忠诚。

从种族批判理论的内涵与其所关注的问题,不难发现其对传统的族裔认知理论多有批判。首先,对自由主义的批判。这一理论对自由主义作为解释美国种族问题的框架表示不满,倾向用一种更具冲击力的方法来解释社会变迁,以种族视角分析法替代自由主义“色盲”分析的方法。很多自由主义者坚信“色盲”、平等及中立的宪法原则,而鲜有考虑不同群体之间迥异的历史经验;他们甚至认为,随着非裔美国人奥巴马总统的当选,美国社会发展已进入后种族阶段(post-racial stage),包括黑人在内的所有少数群体应停止抱怨。自由主义者对肤色的忽视固然有其合理性,但也可能会阻遏美国历史上所造成的不公正问题的解决。该理论也怀疑自由主义的“权利”观,认为道德与法律在权贵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低于预期;在当下体制中,有色人种的权利通常是一种程序而非真实。更甚者,这种权利在与社会支配群体的利益冲突时,常遭损害。

其次,对修正主义者的批判。修正主义史学家重新审视美国历史,将以往被忽视的少数群体的经验引入美国的历史叙事中。他们一方面力图挖掘美国历史上不为人知的种族冲突,同时也试图推动当前族裔平等的改革。修正主义者认为,要了解黑人、拉美裔以及亚裔的曲折命运,就必须同时专注白人精英的利益。德雷克·贝尔关于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的分析,暗含种族批判理论对修正主义者的批评。贝尔提醒读者为什么此前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针对学校的种族隔离进行了艰苦卓绝地斗争,却收效甚微,而在1954年的布朗案中却彻底破除了“隔离但平等”的规则?贝尔认为是国际国内的形势促进了这一判决。1954年,朝鲜战争结束不久,二战的硝烟尚未散尽,而在这两次大战中,美国黑人为国家做出了巨大奉献。同时,美苏冷战日趋白热化,美国被冷战机器绑架,与苏联对尚未站边的第三世界国家展开激烈争夺,而这些国家又多为有色人种。在这种国内外语境之下,少数族裔民权的改善与白人的利益实现合流。民权运动时期美国通过有利于有色人种的法律,并非仅仅是基于改善有色人种的处境,而更多的是为了树立美国在第三世界国家中的美好自我形象。

再次,对“黑白二元论”的批判。美国传统解释种族问题的框架是一种先入为主的“黑白二元”模式。美国社会的“种族”所指基本是非裔美国人,其他有色群体如亚洲人、印第安人等,只在与黑人的类比中被提及。“黑白二元”模式容易对复杂的社会问题进行片面化解读,将种族关系简化为一种线性的进步,从而偏离美国族裔历史发展的真实,并可能使有色人种的利益诉求与白人利益存在严重依赖。不可否认,其对理解美国古今黑白关系多有助益,毕竟非裔美国人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是美国最大的少数族裔,但非黑人少数族裔则因而愈加边缘化、隐形化。“二元”思维还可能导致主流群体通过挑拨少数族群之间的关系来控制少数族群。例如,黑人解放不久,南方种植园主即以华工取而代之;内战后,白人将刚获得自由的黑人组建“野牛军团”(Buffalo Soldiers),来镇压西部印第安人的“叛乱”。种族批判理论认为,小数族裔群体应抛弃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与“二元”思维,共同面对所受压迫,争取小数群体的普遍利益。

最后,对白人研究的批判。几个世纪以来,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学家一直研究不同种族、族裔社会的历史与现实文化问题。当前,新一代学者开始将“白肤色”(whiteness)置于白人建构的棱镜下加以考察。在大众文化的词义理解中,“白色”通常与各种美好相连,新娘结婚时身着一袭白纱,寓意纯洁与美丽。白人也被认为是高贵的人,而美国印第安人、拉美人、亚裔美国人,以及非裔美国人,则被描述为非白人,题中之义即已含歧视的意味。各种著述以及媒体也在强化白人优越的观念。相反,深色与黑色经常与邪恶相联系。在美国历史的相当长时间内,法律和法庭也在为白人优越的观念推波助澜。由于“白人”具有特权与优势,少数族裔团结起来通过获得社会与政治支持来反抗这种压迫无疑具有某种合理性。但在美国历史上一个少数群体争取利益以牺牲另一少数群体为代价的事情时有发生。人们对种族主义的大力批判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美国社会的现实,白人的优越感仍然坚不可破,即便是“肯定性行动”的实施,也能感受白人特权的不时缠绕。很多白人自觉成了这一计划的受害者,众多机会转向少数族裔群体,构成对“无辜”白人的反向歧视。其前提是白人是“无辜”的。但反观美国历史,白人来到这一片并不属于自己的土地,然后窃取他人辛勤劳动之所得,何以宣称“无辜”?包括种族批判理论学者在内的很多学者认为美国社会中的种族主义,和白人优越可谓根深蒂固,内化入体制之中。

Steve Garner:Whiteness an introduction

部分亚裔种族批判理论学者关注“模范少数族裔”(Model minority)的神话。“模范少数族裔”认为亚裔族群本分且成功,家庭和谐、教育良好、成就卓越。这一论述明显忽视了亚裔内部诸多群体的多样性,并不公平,而且还会导致非裔美国人等族裔的愤怒,是典型“白人中心主义”观点的表达。1982年,华人陈果仁(Vincent Chin)的冤死,是美国主流所谓的“模范少数族裔”所付出的惨重代价。

在方法上,种族批判理论主要采用故事讲述与多维交错视角分析。该理论以故事讲述来追寻对美国人的种族态度深层理解。德雷克·贝尔以及帕提西亚·威廉斯(Particia Williams),将黑人的故事叙事追溯到奴隶时代。黑人奴隶所撰写的故事描述了自身极端处境,并揭露了种植园主虚假的大度与仁慈。美国印第安人也是讲述故事的高手。他们利用历史和神话来维持文化,凝结族群。在拉美裔社会中,小说家以暗喻的手法来嘲笑社会习俗与权贵。理查德·德尔加多(Richard Delgado)在1989讲述了一名黑人律师面试美国一著名法学院教师的故事。尽管该法学院声称因肯定性行动,需招募一名少数族裔法学教授,但这名黑人律师仍然被拒,原因是该法学院的教员认为其研究志趣与该院的研究传统不符。德尔加多所讲述的故事,充分表明主流社会对肯定性行动的传统叙述。首先,该法学院确实给了黑人教员“特别”的关注。其次,法学院认为该教员的出现会改变整个机构的研究特点,从而希望另觅候选人。他们需要的是学院单一研究志趣与理念,而非多样性。第三,传统的故事叙述是中立的,它逃避了责任。在旧有的叙事方式下,该法学院的行为被认为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更不会遭受谴责。居于支配地位的主流学界更倾向于忽视这类故事。如果这类项目仅仅是为了证明主流的存在,而非促进少数族裔追求机会均等,则无疑是本末倒置。德尔加多通过讲述故事,表明肯定性行动可能在实施过程中对少数族裔毫无助益。他旨在提醒社会意识到诸如肯定性行动这类项目,其目标是改善少数群体的境遇,并非要对白人进行歧视。德尔加多也相信,肯定性行动的实施有利于增加少数群体在学术界的代表,要实现多元文化,此类项目很有必要。但通过相关故事的讲述,发现多数情况下肯定性行动的实施偏离了其目标,学术界仍被主流白人所掌控,几乎所有的计划与行动都是为了推动白人多数的利益。白人主流在肯定性行动的实践中居于支配地位,在学术解释中亦是如此。

多维交错的视角,是以种族、社会性别、阶级、国家来源、性取向等的互动后果来进行分析。很多群体属性并非单一,而是具有多重身份,例如同性恋印第安人或黑人女性。他们在其生活经历中,遭遇多重歧视与压迫。面对这种情形,传统的分类与分析方法,难以进行有效的阐释,这些都是交错性分析所需解决的问题。多数情形下,少数群体在遭遇歧视后诉诸法律时,无法证明自己遭受歧视的真正原因。这是交错性所遇到的困境之一。而且,很多群体内部存在多元诉求,甚至在同质性非常强的群体内,由于经济、政治、宗教、性取向的不同,其成员的态度也有差异。例如对黑人犯罪的反应,有黑人认为应从宽处理;另一部分黑人则认为黑人社区才是黑人犯罪的最大受害者,希望通过更加严厉的法律来阻止黑人犯罪。有些拉美裔美国人对非法移民也持类似的矛盾态度。不同的群体及亚群体分类,并不仅仅决于理论或现实,更是权力与话语的分配问题。种族批判理论学者认为,只有通过不同视角,才能摆脱理解交错性个体的困境,帮助形成一种公正看待少数族群的框架,从而避免将人类的体验简单化和片面化。

此外,对同化的态度在不同群体之间以及同一群体内部也呈现出相异甚至截然相反的态度。具有民族主义倾向的有色人种认为有色群体应拥抱母国文化,排斥同化。很多黑人也觉得生活在黑人聚居区更感舒适。而中上层黑人更倾向于逃离聚居区,努力融入白人社会。这部分黑人宣称他们试图打破黑白人之间的壁垒,为包括黑人在内的有色人种争取平等利益。有色人种内部关于同化与否的争论,与民族主义有着剪不断的牵连。很多拉美民族主义者认为拉美裔在美国正在遭受内部殖民,拉美人应该团结起来,坚决予以反抗。民族主义者倾向于将自我族群描述为一个国家内的民族,并竭力争取率先满足本民族的需求,而后才是整体国家利益。与之相反,无论是在黑人还是拉美人中,皆存在一种忘却过往历史的极端态度,试图根除自己的文化根基而向白人靠拢。

种族批判理论既是聚焦于批判理论运用的学术原则,也是一种对美国社会与文化的批判性审查,并与种族、法律、权力、权利交织在一起。种族批判理论学者第一次通过系统地分析社会支配力量,建构种族的原则与思想,来审视包括美国法律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体制与生活方式;他们不仅挑战美国主流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基本预设以及流行的思维范式,甚至对“批判法学研究”学者及其成果也提出质疑,认为这些学者尽管对“自由主义”进行了“解构”,却并没有对种族主义已经潜移默化入美国人生活当中的角色进行阐释。该理论试图通过自身努力,来反抗当前美国流行的意识形态以及种族话语。其关注的诸多问题与民权运动以及族裔研究所关注的问题相似,尤其牵涉到关于种族平等的争论,如“肯定性行动”等。二者不同在于,种族批判理论视野更为广阔,涉及种族、民族、历史、群体、文本等诸层面的分析,甚至也包括意识与感知。与民权运动强调民权进程的循序渐进不同,种族批判理论则从根本上质疑自由秩序、相关平等理论、现存法律的合理性、启蒙的理性主义和宪法的中立原则,认为种族思维在美国的法律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些在美国出生,饱受磨难的拉美裔、亚裔,以及非裔美国人,几乎被湮没在美国历史的角落里。其主要目标是清除美国社会中的种族压迫,实现种族平等与公正。总之,种族批判理论的内涵非常广泛,几乎包含美国族裔问题研究的所有层面。

打破模范少数族裔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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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族批判理论的意义及问题

批判,是一种意识的觉醒,是逾越争取种族平等障碍的第一步。种族批判理论是糅合了多种方法的复杂综合体,同时在更广泛的层面定义人文社会科学。该理论虽然兴起于法学,却对各个领域的族裔问题研究产生了广泛影响。简言之,种族批判理论是一种具有反抗美国主流意识的思想运动,是批判意识以及自由传统在后现代语境美国下的体现。该运动融合了族裔自我想象、经验重构、激进政治学、激进革命,以及出于职业的愤怒。

种族批判理论关注种族、种族主义、权力之间的变化关系,在包括文本、群体、自我利益、情感以及无意识等更宏阔的视阈下分析上述关系,它挑战了自由秩序平等理论、法律原理、理性启蒙主义,以及宪法中立原则的根基,在美国族裔问题研究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与深远意义。其一,拓宽了族裔问题研究的领域。种族批判理论强调多维度,多视角来审视美国族裔问题,通过对传统族裔解释模式的批判,来关注不同群体乃至个体的独特性,注意到少数群体生活的不同语境。这对于那些处于“多重少数群体”的人尤其重要。他们与美国主流社会的差异同样是多重的。这种视角大大拓宽了族裔问题研究范围。同时,在这一理论下,“黑白二元”界限渐趋模糊,具有批判色彩的亚裔及拉美裔思想家遂能相对自由地叙述其独特视角。拉美裔种族批判理论者则呼吁重视对拉美移民问题的关注,并以《瓜达鲁普·伊达尔戈条约》为依据,重申其土地及语言文化的权利。他们与亚裔一道,反对英语至上以及各种形式的同化,反对“黑白二元”范式,并尽力保持与非裔美国人的良好关系。族裔间关系也成为族裔问题研究的新焦点。

其二,深化了对美国族裔问题的认知。1954年,在布朗诉教育委员会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公立学校中实行种族隔离的行为。它扣动了民权立法的扳机,使美国黑人在法律内外平等的实现成为可能。由于民权法学家的努力,诸多法院也将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视为“平等教育的机会”。然而,此后公立学校的很多黑人孩子,仍有被无形隔离,低人一等之感。虽然城市中大量黑人小孩已不再被隔离于黑人学校,但其中很多人所遭受的隔离与不平等却较1954年之前并无二致。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组织结构,都给种族隔离的消亡制造了障碍。种族批判理论旨在揭示产生这种情况的根源,发现种族主义既是美国社会的病症,也是其常态,是再正常不过的思维方式,每一名有色人种都遭受着种族主义,白人在物质和精神上具有双重特权,其优越感很难根除。它拒绝美国社会中所谓的客观、中立、色盲等哲学理念,意识到有色人种的经验知识应该通过分析个人、群体、社区以及整个社会来达成。提倡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以期逾越传统方法上的局限。

其三,种族批判理论对以往有色人种所获得的相关权利进行重新审视,宣告“故事讲述”是其学术方法的突出贡献。“故事讲述”是人们理解历史演进的一种方法。黑人学者之所以对其推崇备至,是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不参照黑奴的历史,就无法理解美国黑人的现状。在种族批判理论内部,有很多分支关注黑白问题、其他少数族裔问题,如种族批判女性主义、拉美裔种族批判研究、亚裔种族批判研究以及美国印第安人种族批判研究。这些分支在种族批判理论的指导之下保持良好且密切的关系,举行定期集会,并发展出属于自己的研究特色与倾向。对不同族裔经历的故事叙述,能反映美国族裔群体受压迫的不同层面与差异。

其四,种族批判理论的影响,还表现在由其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与连带运动。尽管该理论始于法学,但很快就超越了这一领域。教育学界借用这一理论的思想来反思教育垄断、教育原则、教育路径、肯定性行动;在种族批判理论者的影响之下,政治学家开始重新思考选举战略;而妇女研究者将女性与肤色等因素结合起来考量。族裔研究的课程也会讲授种族批判理论。社会学家、美国研究者,甚至是健康保健专家也在运用该思想指导其研究。当然,种族批判理论也产生了国际性的影响,已经引起加拿大以及英国学者的关注,并运用到具体研究之中。

其五,与一般学术原则不同,种族批判理论包含了部分实践的成分。它不仅试图理解美国社会的状况,而且旨在改变社会;不仅要理解整个社会的结构及其种族的界限,也竭力将社会组织与族裔关系往更好的方向改变。该理论从深层次挖掘种族不平等的根源,对肯定性行动给予特别关注,认为其在多种标准上是种族不平等的,美国并不像法律所显示的那样种族观念淡泊,而是经过主流种族的建构而深深影响着整个社会,白人不过是以中立之名来获取社会资源与利益。在美国社会,“种族”已成为一种公共意识,一种理解社会的方式与行为模式,美国社会已深深地被“种族化”了。种族批判理论质疑主流学界将“底层”声音排斥在学术研究之外的做法,坚持以有色人种的经验知识和视角来分析美国社会,通过对有色人种经验故事的讲述,来争取他们在美国社会中的地位。其所采用的叙事模式成为将“底层声音”纳入美国总体叙事的一个缩影。

该理论的意义和价值各个侧面相互融通、彼此促进。它在研究上的使用,刷新了美国族裔问题的诸多认识,挑战了很多习以为常的认知。各种不同的族裔解释范式事实上也在不断变迁,种族批判理论要改变传统范式,自然会遇到各种阻力,而其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则加剧了这种阻力。

这一理论在批判以往族裔研究以白人为中心的同时,也走上了另一极端,即在研究族裔问题时始终以有色种族为中心,有意或无意陷入了“有色种族中心主义”的窠臼。种族批判理论的这一观念对解决美国族裔问题并无助益,而是起了相反的作用。诚如美国法学家理查德·波斯纳所言,“如果要有效处理我们社会中的诸多种族问题,白人一定要获得一种立体的、双种族视角,黑人也当如此。”拒绝一切生物学上的分类也并非理智之举。对不同特质的生命体进行生物学上的分类,乃是为了人们更好的认识生物界,这种分类本身并不具有价值判断的取向,更不是为了将不同的种群分为高低不等的三六九等。如若种族批判理论只破而不立,就无法摆脱其边缘地位,它所设想的理想社会就始终遥不可及。从这个层面看,种族批判理论亦是具有种族主义色彩的理论。

种族批判理论最基本的目标就是揭示与反对表面上的种族中立,而行种族压迫之实。问题在于,在揭去伪装的同时,该理论对当前美国白人的书写,与以往种族主义者的书写本质上并无二致。也许白人当前各种政策变化的努力确是出于“种族中立”的立场,而非寻求持续的种族支配。也就是说,种族批判理论所批判的白人种族主义,也许只是一种无意识。种族批判理论学者在写作种族主义时,却忽视了这种“无意识”。然而,种族批判理论面对的更为棘手的难题,是如何将主流社会的“无意识”与“有意识”区分开来,并与之展开正确的交流对话,而非一味地批判。而且,主流社会也不太认同种族批判理论的相关解释话语。他们不理解对少数族裔有利的肯定性行动,为何会遭到如此多的批判。种族批判理论应对这类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对之进行解释。

种族批判理论对包括平等理论、理性主义以及宪法的中立诸原则进行抨击,未免走得太远。其学者喜欢以一种特殊的“声音”来谈论种族问题,事实上是对主流学者争取有色人种平等地位的责难。邓肯·肯尼迪(Duncan Kennedy)质疑这部分少数族裔学者是否能在自我身份认同问题上有所建树。他认为,一些黑人、拉美裔以及土生印第安人,似乎对种族解放或者激进的运动缺乏兴趣,而与此同时,白人则对种族以及民权问题有着持续的关注。肯尼迪不认为主流学者忽视了有色人种在美国历史中的贡献。威尔·奥尔姆斯(Will Oremus)也认为,种族批判理论过于激进,它推翻了以往族裔理论的基本前提假设,也不同于一般学术细想与法律思想,甚至逾越了务实求真的基本原则。

种族批判理论者应用“故事讲述”来阐述少数族裔所遭受的歧视,并试图以此来改变支配群体的叙事模式。这很可能会对美国公共认知造成歪曲,种族批判理论者所讲述的故事,并不能代表族群的总体体验,而更可能会猎取一些极端的例子以吸引眼球,并获取受众的同情。实际上,由于故事解释本身的开放性,对同一故事有不同解释,因而“故事讲述”缺乏严肃的分析与可信度。

种族批判理论书籍

对一种理论的评价,一看其逻辑是否严谨完整;二看其理论范式是否与时代相对应。据此分析,种族批判理论之所以出现上述局限,究其原因至少有三。第一,种族批判理论的指导理论存在先天局限。种族批判理论深受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影响。但霍克海默所开创的社会批判理论并非以理性为终极原则的理性哲学。本质而言,霍克海默、阿多尔诺、马尔库塞的批判,相当程度忽视了工具理性霸权奴役的经济和政治根源。所以,种族批判理论应该批判的是“工具理性的资本主义运用下,导致的工具性成为生活的唯一法则,而不是批判理性本身”。马尔库塞等人抛弃政治经济体制的制度根源,而寄希望于人的本能解放,确有舍本逐末之嫌。因为,美好的种族平等原则总是不可避免地走向自身的反面,从而导致社会的不公,而这切实地发生在美国的现行制度与规范中。种族批判理论的批判并未深入到政治经济制度的层面。在此,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或许更具启发意义。

第二,这一理论未将批判与社会实践结合。不可否认,与以往美国的相关理论相比,种族批判理论的实践色彩稍浓,但这种实践也仅局限于学术领域,囿于解释层面。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是对自工业化始的现代化运动所做出的批判性、反省性的精神反应,“无疑应该被归入那种反省文明历史、批判现代社会的传统之中”,但也仅限于精神层面。受其影响,种族批判理论的实践色彩并不是通向社会变革的实践,而是指向启蒙和解放的理论。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则是一种经验理论和革命实践的结合,其重大意义在于“告诉我们应该从历史发展过程的角度去研究当下社会的内在矛盾,并致力于找到解决这种内在矛盾的路径”。种族批判理论洞见颇多,但并没实现这些洞见与社会实际在实践层面的真正结合。说到底,马克思的批判理论更强调“武器的批判”,而种族批判理论则局限于“批判的武器”。

第三,该理论批判的话语仍是长期存在的美国白人主流的话语体系。表面上看,种族批判理论对“白人中心主义”的话语体系无论在理论、方法与实践等诸方面,进行了全方位且不乏深刻的批判,并批评民权运动没有跳出白人建构的话语范式。但该理论本质上陷入了民权运动同样的局限中,其所批判的对象,正是白人主流所建构或赞成的,并没有跳出白人主流构建的话语体系,更遑论在美国构建一种真正种族平等的话语规范与政治实践。置言之,种族批判理论之所以落入“有色种族中心主义”的窠臼,恰是其无法超越白人主流所建构的话语体系的表现。

因此,种族批判理论要克服前述问题,需要在其内部进行反思,需要如批判传统族裔解读模式那样展开激烈的自我批评。种族批判理论者应展开脚踏实地的批判,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并做到有破有立。社会活动家需要新的社会理论来挑战对待少数族裔以及穷人如此糟糕的美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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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 语

对于族裔问题的研究,每个时代都有其侧重与偏见,有其不同的书写模式。任何要超越传统族裔分析的僵局而立新,都需要有对社会的准确解读。种族批判理论应该意识到,即便是美国人确实被“种族化”了,这种“种族化”是否毫无意义与必要?种族必然伴有种族主义吗?有色人种与白人一样,都是客观的种族存在。种族批判理论研究者在其方法上的运用也应参考白人同行或者白人大众的观点和立场,结合不同人的实际来进行叙述,而后将不同种族的体验理论化。的确,对于传统的族裔学者来说,种族批判理论话语抗辩的前提略显另类。该理论必须审慎地对待传统族裔解读范式对其批评,虽然此理论宣称其分析的客观性,事实上其写作立场也同样难称客观。它在指责白人未将有色人种的历史纳入美国社会叙事的同时,也将白人的经历排斥在其叙事之外。这种叙事方式由于缺乏与白人视角的结合而重蹈传统族裔问题研究的弊端。

美国学界也因种族批判理论而反思,当前流行的“多元文化社会”在没有充分重视少数种族群体的特殊经历之前,难获实质性成功。这一理论的实践与民权运动以及社会正义运动平行发展,对种族主义、社会性别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压迫进行反抗。21世纪以来的种族批判理论保持了追寻社会正义的目标。与传统学界研究调查或解释种族与种族主义如何形成并发生作用的方式不同,种族批判理论同时还审视社会的不平等。这也是其“批判”的意义之所在。该理论不仅在学术界被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少数群体民众的普遍兴趣。

总体而言,种族批判理论具有的批判现实功能,成为人们设想完满未来并用之拒斥现实的理论工具。该理论通过其特殊的关注对象与方法视角,为人们展示了研究美国族裔群体问题的另一种可能。它是相关学者根据美国社会多元化的现实,以及世界范围内传统文化复兴的背景,去发掘并再现被忽视人群的历史,并争取其在现行体制中的话语,从而避免弱势族群在社会权利话语中“失声”。该理论不仅对美国族裔问题研究意义重大,而且其方法与视角也能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其他多民族国家审视民族关系提供启发,理应受到中国学术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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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任 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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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张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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