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正义视角下的空间共享:用罗尔斯的正义论来反思URBANUS都市实践的北京胡同更新案例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罗尔斯正义理论在哪里提出的 空间正义视角下的空间共享:用罗尔斯的正义论来反思URBANUS都市实践的北京胡同更新案例

空间正义视角下的空间共享:用罗尔斯的正义论来反思URBANUS都市实践的北京胡同更新案例

2024-07-12 22: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把公平作为正义的基石,就需要有罗尔斯所谓的“秩序良好社会”(well-ordered society)的基本前提:社会成员能够有彼此认同的正义概念;社会制度能够保障这种正义概念;社会风气能够维护由此而生的正义感。当我们讨论“共享”时,其实是以这种良序社会为缺省值。由社会秩序又引申出“社会的基本结构”(basic structure of society)的概念: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这种制度的公平决定了社会是否有正义。关于正义的判断既不能靠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也不能靠直觉主义(intuitionism),而是要有原则。罗尔斯总结出“作为公平的正义”的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每一个人对于一种平等的基本自由之完全适当体制都拥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种体制与适于所有人的同样自由体制是相容的。第二个原则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们所从属的公职和职位应该在公平的机会平等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它们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3]56。

这个比较拗口的表述可以用三个一目了然的概念来简述:第一原则即“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原则的第一部分为“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第二部分为“差别原则”。罗尔斯理论的最大特色是对这些原则进行了排序,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第二原则中的第一部分又优先于第二部分。罗尔斯的正义论对“空间正义”的最大的启发也在于此:建筑学中充满了各种正确的概念,却缺乏正确的排序,所以不能生成有效的因果关系,甚至会使建筑师的善意适得其反。无论认同罗尔斯的立场与否,他的“优先原则”启迪了我们如何避免没有原则的善意和无效的“政治正确”。

以下把URBANUS都市实践在北京胡同更新中重塑“共享”价值向度的三组案例,嵌入罗尔斯正义原则的优先排序,来反思“空间正义”作为“共享”前提的逻辑正当性(见图1)。

1. 本文结构图示

3 正义原则在胡同更新案例中的建筑学图解

“空间正义”是政治学意义上的“正义”概念在建筑学上的隐性向度。之所以说是隐性的,不仅是因为当下主流建筑学思潮强调学科自明性,无意识地回避了政治的干扰;更是因为建筑实践中真正的政治学却不讲政治,在空间政策的制订中、在空间生产的目标中、在空间资源的分配中会有意识地回避弱势群体。然而建筑又不可能回避空间使用时如何塑造一个正义的社会,因为空间关系既是社会关系的衍生,又反向固化了社会关系。这就有必要应用罗尔斯政治哲学的广义正义论来狭义地解决建筑学的空间问题。

3.1 平等的自由原则

没有任何时代比今天更接近处于一种现实和理想中的良序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正义聚焦于分配的正义,“共享”之“享”即是分配,而“共”则暗示了一种共同体。现代社会往往制造出一种“想象的共同体”,例如用“民族”这个概念把参差不齐的大众统一成一个有共同种族背景和行动纲领的群落。共同体很容易用集体的动员来有效地获得一种成果,但对这种成果进行公平地分配只能是一种想象。例如,城市化是建立在大多数原住民自觉放弃原有土地权益的基础上,因为他们抱有一种能够平等地参与分享城市更新红利的愿景。事实上他们即使实现了这种分享,也绝不是最大的受益者。因此,罗尔斯的平等理论抛弃了统一在某种理念或利益之下的共同体的理想,而是探讨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如何达成一种公平的协议。或者说,当我们不承认彼此是一个共同体时,如何仍然能够在同一时空的自然与社会条件下作为一种共同体而存在。这是一种“不可想象的共同体”,需要罗尔斯正义原则的第一条来加持:必须把自由作为正义的优先条件,每一方的自由都不应被另一方的自由所剥夺,即“平等的自由原则”。

接受这样的原则的前提是在良序社会中人们要有两种道德能力:拥有正义感和拥有善意。这也是今天在全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要培养的能力。然而,当社会的物质条件处于短缺状态时,人们在抢夺空间资源的分配权的过程中不但丧失了这两种能力,更会恶意地利用社会的宽容所赋予个体的自由,来侵犯他人的自由,并由此产生不正义的空间。胡同里日趋破败的大杂院便是这样的例证。

3.1.1 平等的自由原则:案例A,共享的桌子[4]

北京在2008年迎奥运时修缮了一批产权在政府手里的老院子。前门东区的院落有太多的分散产权,政府想用手中的完整院做产权交换,把那些零碎的地块归整后再开发。所以,修好的院子马上就成为有四五户的杂院,也很快会进入破败期,因为每户都会不遗余力地扩大私家地盘,用没有使用价值的废品挤占公共空间,使好院子又还原回贫民窟。

“共享桌子”的设计是基于日常生活的习性来设计一种积极的空间自组织模式,以解决这种消极霸占公共空间的现实问题。根据平等的自由原则,我们先把院子划分为几个隶属于就近住户的领域,赋予各户拥有私属领域的特权。再把它们的边界线加粗变成一张长桌,既强化了每家的领地,又提供了可以和邻居共享生活的界面:一起和平地用这张桌子打牌、下棋、吃饭、喝酒、品茶。这是用更诗意化的方法来满足最低标准的私欲,激发出最高标准的善,用分享好东西使彼此生活得更好,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共享坏东西使彼此生活得更坏(见图2~图4)。

2. 共享桌院轴测图

3.共享桌院

4. 共享桌院

3.1.2 平等的自由原则:案例B,胡同里的共享胡同[5]

与北京时尚打卡地南锣鼓巷连接的雨儿胡同是一个败落的住区,绝大部分居民为没有能力离开胡同的低收入原住民。随着人口老龄化,住区环境更加衰败。借政府对这个胡同进行大规模更新之机,我们选取了一组在周边制式完整院落群夹缝中剩余的院子,其特点是在私人空间最大限度的扩张中,公共空间只剩下一条狭窄蜿蜒的走道,成为胡同里的胡同。政府通过补偿性收购,暂时拆除了违章建筑,但如何防止随时可能卷土重来的私搭乱建,我们采用了疏而不是堵的策略,用杂院日常生活的语汇,通过重构共享空间来重构邻里关系。

根据“平等的自由原则”,先界定出各户门前的半私属空间。有条件的尽可能做个半高的矮墙,没有条件的则提供一条台明。台明有空间维度上的凝聚力,将杂多的元素由散乱状态转变为聚焦状态。原来需要绕道而行的老树从障碍物转变成了种在台明上的历史记忆点,有时间维度上的凝聚力。这些提升时空凝聚力的手段只是半成品,目的是用来刺激居民自发地用鱼缸、花盆、家具来丰富共享空间。原来充满矛盾的大杂院,逐渐有了共享的氛围。

这个院子通过共享空间的营建,呈现出一派大隐隐于市的生机,吸引了不少来南锣鼓巷的游客打卡拍照,一改原先黯淡破败的面貌,使这里的居民获得了身份的认同感。通过居住空间的改善为居民带来了生活和身份的尊严,也是空间正义在平等的自由原则上的体现(见图5~图10)。

5. 雨儿胡同杂院轴测

6. 雨儿胡同杂院改造前平面图

7.雨儿胡同杂院改造前

8. 雨儿胡同杂院改造前

9.雨儿胡同杂院改造后

10. 雨儿胡同杂院改造后

3.2 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

罗尔斯的正义论并不是要进行简单的均贫富,相反,他倡导天赋自由,鼓励少部分更有自然和社会天赋秉性的人去公平地获得更好的发展条件,才是一种对资源应用的公正。正义不等于为了表面的公平而不作为,这种正义与否的是非判断,非常适合于北京胡同的发展战略。胡同片区作为首都最有价值的物业,其使用价值远远不匹配于其货币价值。然而,现行的政治正确的方式是宁可保守地坏死,也不好用刺激的方法再生。在这个意义上,让一些更积极乃至激进的力量来吹皱一池死水,用更好的天赋来分享这个僵死的资源,未必不是一种空间正义。

罗尔斯这个原则的前提条件是,当自然天赋更好的人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后,要为那些天赋更差的人提供善,一旦获取了效益,应当能够惠及天赋不足的一方,要有“互惠性”(reciprocity)。

3.2.1 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案例A,共享的门面[6-7]

北京胡同保护区人口和业态越来越趋于一种单一僵化的“正式的密度”,最终会带来这个区域发展的熵寂,有必要用非主流、非主导,但更有生命力的“非正式的密度”来调整。“非正式密度”不是催化剂,而是要参与变化的反应物,它会逐渐置换系统的内涵,促使系统产生变异,带来由内到外、自下而上的系统更新。

大栅栏地区作为北京外城商业最活跃的地区,居民历史上赖以生存的业态除了经商外,就是服务于城市的手工业。随着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的两次淘洗,手工业也被“绅士化”为与日常需求无关的手工艺,在日常生活场景中消失了。我们要植入的这个“非正式密度”就是能够在街区中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用得上的手工艺者群体。在目前的居民成分中,这个群体是隐性的、边缘的、不积极的。

较之于没有特色的居民,这个群体的天赋更有竞争力。按照机会平等原则,没有任何理由阻止他们作为“非正式的密度”来介入这个区域的更新;但根据平等的自由原则,也没有任何理由阻止“正式的密度”对他们的抵制。杨梅竹斜街90号的“手工艺者之家”的设计就是针对这种对立的局面。这个院内有一组倒座房形成的线型小胡同,尺度宜人,“手工艺者之家”就是让这排倒座房形成一串手工艺者的铺面房。但如何让这些陌生的门脸获得邻居们的接受?解决方法是设计一个有双重门的单元,通过两道门的开关组合,形成不同的空间状态,服务于多样化的活动、展示、工作、休憩模式:既可以打开第一道门在胡同方向上让出一个小的公共空间,又可以关上这道门还原回原有的私人空间。这样,每个手工艺者都可以通过选择门的不同开启模式来与胡同对话。尤其是在他们下班后,并不需要更多的室内空间,就可以把第一道门打开,第二道门关上,演绎出一个供邻里聊天、下棋的空间;同时打开的门锁在侧墙上,又成了向邻里展示自己作品的橱窗。这样,把建筑设计作为一种装置,来建造一种邻里关系,孵化出能够让邻里接受的手工艺者之家(见图11~图14)。

11.手工艺者之家

12. 手工艺者之家

13. 手工艺者之家改造前

14. 手工艺者之家改造后效果

3.2.2 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案例B,共享的私搭乱建[8]

在没有物业管制的大杂院,像私搭乱建不可抑制的这种现象,体现了“平等的自由法则”的另一面:每一户的自由都能够平等地损害他者的自由。事实上,在竞争中,只有“公平的机会平等”,而没有公平的结果,“天赋”更高的一方往往总是占有更多的公共资源。罗尔斯的正义论反对去限制和惩罚更有能力的人,但要求把有能力的人产生的效益作为一种共同的财产。我们在草厂胡同设计的一个有私搭乱建的杂院就体现了这个原则。

传统的厢房空间不足以改进为一个比较理想的两居户型,而加上一点点扩建就会使其使用价值大大提升,这就需要加建出一个体量。这个院子的中间正好有一棵大树,两厢都加建出一个体块,虽然侵蚀了院子,但如果把公共空间补偿到加建体块的屋面,由爬梯引领到檐上空间,院子的公共空间反而会因为有了树下的屋面平台而增加。于是我们刻意设计了有复合功能的梯子,其下端被放大,变成了一凳一桌,桌下还可以隐藏空调室外机。爬到屋顶高度,悬在瓦面上的木凳又提供了一个可以静心的休息场所,由此,人对院子的体验完全不一样了:树梢变得伸手可及,而四边围合式的瓦屋面则展示了有别于地面杂院的另一种安详的景象,隔着树还可以和在另一个屋顶上休憩的邻居聊天,细碎零散的杂院生活在这个标高上显得浪漫而空灵(见图15~图17)。

15. 树院轴测图

16.树院

17. 树院

日常世俗生活的基石是私欲,它的野蛮扩张是有破坏性的。但“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创造了这样的机制,一方面创造让私欲发泄的平等的机会,另一方面又将它的成果让更多的当事人平等地共享。

3.3 差别原则

虽然差别原则的优先权被罗尔斯排为第三,但这是他最根本的政治立场:当每个人都能够共享到好处时,要强调最不利者利益的最大化。

最不利者往往被定义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或者在经济地位上弱势,或者在天赋条件上弱势。以下案例中的小蚂蚁皮影剧团,就是因生理残疾而处于弱势。当然,我们还忘记了另一种弱势,那就是代际差异所带来的弱势:我们的下一代人无法左右我们传承给他们的东西,他们可能有更好的禀赋,却会因为上一代人的平庸而浪费了这种天赋。

3.3.1 差别原则:案例A,共享的皮影剧场[9]

这是一个位于北京大栅栏西河沿大街的公益设计项目。剧场的使用者是小蚂蚁皮影剧团,一个由生长素分泌缺乏症患者组织的民间皮影演出和制作团体。之所以得名“小蚂蚁”,是因为这些被称为“袖珍人”的患者只有儿童的身高,而且其相貌也像儿童一般。小蚂蚁皮影剧团是这个病患群体自强不息的模范,然而,他们长期以来却没有合适的固定剧场,因此落户大栅栏这一传统街区,既是为他们找到了理想的家,又是打开了一扇让社会更多关注“袖珍人”的窗口。

开发大栅栏的投资公司也期待引进更多的这类团体,复兴老北京的手工传统,能带动这一带的城市复兴。他们请来了小蚂蚁皮影剧团,也为他们找到了合适的建筑师,并要求建筑在“2014年北京国际设计周”中亮相,连设计带施工的周期只有一个月。

这个不足3.5 m宽、18 m长的空间,容纳了“小蚂蚁”们的演出、制作、销售空间。站在平淡无奇的胡同里,透过一块高透超白玻璃,以金黄色麦秸板为主材、以镂空的皮影图案为视觉主题的剧场分外抢眼。这个设计力图用当下的设计理念,为一个特殊的残疾人群体打造新的社会舞台;用创新的设计手法,为他们打造新的社会形象。建成后,建筑得到了使用者和观众的热烈喜爱,通过这个设计,也使大众更多地关注到可爱的“袖珍人”们。它证明了设计在当今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依然是有意义的(见图18~图20)。

18.小蚂蚁皮影剧场

19. 小蚂蚁皮影剧场

20. 小蚂蚁皮影剧场剖透视

3.3.2 差别原则:案例B,共享的合院类型学[10]

貌似千篇一律的北京四合院是非常有包容性的,其形制也是因地制宜的。作为对北京民居概念化的总结,“四合院”经常会被公式化为一种教条,尤其在近期的胡同更新中,有一种必须回归老制式的倾向,这不仅仅抑制了这一代设计师所应有的创造力,也构成了代际之间的不平等。

罗尔斯在讨论差别原则所惠及的对象时,敏感地意识到与差别原则相对应的储蓄原则:“正义的储蓄原则适用于世代与世代之间,而差别原则适用于时代之内”[1]192。文化遗产是一种可传承的储蓄,上一代人在守护遗产时应该为下一代人增值,所以这种守护绝对不是无所作为。在白塔寺东夹道胡同的一个小院的改造中,我们秉承北京传统院落式居住单元的核心魅力,即一种统合的力量,使原本关乎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被升华到天、地、人、神和谐共居的精神境界,用同样的空间类型学思想,借助方圆几何,发展出一个“二合院”的模式。这个类型学的“转基因”在于“房”和“院”不再是实与虚的对立关系,而是被一个环形的几何构架整合为互联的一体,使整个场地变为了动态的一体:房也是院,院也是房,是为“二合”。

“二合”在这里有好几层含义。第一,它是场地的统合,证明了一个占地仅逾100 m²的传统居住单位的确是一个尺度合宜的小宇宙,是城市在最小单元层面上的自足的体现。第二,它也是院子和胡同环境、白塔景观的统合。第三,这个邻近阜成门内大街的院子,也是通向白塔寺片区未来许许多多有趣的公共院落的门户,所以它是以一个公共“门厅”院对偶着其他离散的独立单元,是一栋住宅和一个片区的统合。这种统合是更广大意义上的共享,也是我们这代人为下一代人打开的胡同更新的大门(见图21~图24)。

21.二合院

22. 二合院

23. 二合院爆炸分析图

24. 二合院改造前

4 空间正义语境下的共享

4.1 建筑师所能知道的:合作共享

我们的时代条件使共享成为了可能。这是一个人们接受了民主和正义互为表里的时代,这是一个公平的正义是社会基本结构的主旋律的时代,也是一个公平的正义不依赖于各种罗尔斯所谓的统合性学说(comprehensive doctrine,例如宗教),却能够被各种统合性学说所认同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作为自由平等的公民,人人都期待社会有良好的秩序,信奉社会是个世代相继的合作体系。罗尔斯认为,这样的合作社会有三个特征:(1)社会合作是由公众所承认的规则和程序来指导的;(2)公平的合作条款表明了互惠性和相互性;(3)合作的理念也包含了每一个合作者的合理利益和善。我们其实是用这种合作的信念来认知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解决胡同居民的纠纷是检验共享理念的试金石,因为所有纠纷都出于在斯文底线上最基本的公平。设计是空间分配的手段,设计师必然是合作条款的制订者。这也是我们参与胡同更新改造时的一个基本立足点:用空间分配权去寻找解决普适问题的答案,而不是自弃有意义的责任而去满足设计网红打卡点的趣味。这个答案是开源的,它只是用创意的方法来制造各种各样能够让胡同居民合作的条件。而真正的答案是胡同生活中可持续的空间正义。

4.2 建筑师所能做到的:原初状态

罗尔斯正义论对思考共享问题的一个启发是他的“原初状态”(original position)的概念。共享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形式,是当事人之间不介入第三方的平等,而不是所有当事人把自由上交给一个公正的主权者后在契约关系下的平等,这样就很难用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式的古典契约理论来保障共享中的正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建立在一个共同体的框架下,在这个共同体中,人们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天然的自由,但却获得了平等的社会的自由。罗尔斯的正义论是在非共同体之间寻找平等的机制,所以更适合于讨论共享问题。虽然同样是在假设正义的发生在原点时的处境,罗尔斯的“原初状态”强调的是参与方的平等,当事人以自由平等的身份达成公平的社会合作条款,而且他们在公平条件下的身份也允许他们用他们认为是正义的立场来提出或拒绝一些原则。这样理想的原初状态是一种“正义的环境”,包括三种内容:(1)自然条件适度匮乏的客观环境,如果环境太好,也没有共享和合作的欲望。(2)允许有不同信仰和理念的主观环境,如果是在一个统合性的思想框架下,也丧失了共享和合作的张力。(3)不带偏见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参与方“处于一种无知之幕背后,他们不知道各种选择对象将如何影响他们自己的特殊情况,他们不得不仅仅在一般考虑的基础之上对原则进行评价”[11]。这种无知之幕只是让当事人知道更多的一般的信息,而屏蔽了关于自己的信息,这样才能有共享和合作的动力。

显然,这种原初状态是推导出两个正义原则的条件,它有理论上的必要性,但未必有实践上的充分性。这种缺憾既是人类社会的原罪,也是人类文明得以以几何级数递增的动力。在读罗尔斯这种“无知”的假设时,也可以惊喜地发现我们建筑师其实也是在设计这种原初状态:我们的甲方是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的,我们的空间是向所有人开放的,我们的使用者是没有差别的人等等,似乎每一个设计项目都是一个公平共享的项目。而事实上恰恰相反。在急剧的城市化过程中,骨感的原初状态则是空间在占有、生产、分配、再生产中的各种不平等。而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逍遥在“无知之幕”背后的建筑师无意识地应用了罗尔斯的“最大最小值”的原则:使自己方案的结果还是优于其他可选方案的最坏结果。基于这种理念,我们才从认同“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这个观点出发,设计了共享的桌子、共享的台明、共享的私搭乱建、共享的两道门等等。

4.3 建筑师所能希望的:重叠共识

差别原则虽然在罗尔斯的正义两原则中排在最后,但它却是罗尔斯价值观的核心。强者无需强调差异化,而弱者的差异化必须得到重视。对社会群体不平等处境的敏感,导致了行动的立场。没有脱离群体、阶级或阶层的立场,但不同的立场如何在有良序社会意愿的时代共享人类文明,这就涉及罗尔斯的“重叠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观念。当我们在谈论共享时,其实是在谈论共识。正是因为不是在大是大非上,而是在貌似小是小非的问题上,我们没有共识,所以越是沉落到社会生活的底层,越是充满了不可理喻的矛盾,这点在胡同改造的实践中非常普遍。

罗尔斯罗列了三种大是大非上的“重叠共识”:第一,重叠共识的核心是政治的正义;第二,重叠共识是在道德基础上被确认的;第三,重叠共识需要一种稳定性。这种大是大非的描述似乎都是政治正确的,但落地到小是小非上则显影了骨感现实。从上述的几个项目的命运来看,每一个项目的命运都很坎坷。首先,由于没有自上而下在政策稳定性上的共识,导致了自下而上的善意避免不了悲剧性地收场:小蚂蚁们在不可持续的租金优惠条件下撤场了;草厂胡同的新杂院由于疏解政策,根本就没有组织新的入住居民,以致为新杂院量身定制的设计还没被使用就被拆毁了。其次,当社会条件还不足以支撑共享型的生活模式时,公共道德也失去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基础:“非正式密度”的植入本来是促进胡同自我更新的起搏器,手工艺者之家用出让私人邻域来交换邻居的接纳,然而居民从施工开始就设置了重重障碍,结果使这个项目不了了之。最后也最重要的是,一个平等的交流环境的建设是一切善举的政治保障。北京胡同本来提供了一个非常开放的改造设计平台,已经、也可以培养出一批来自北京的青年设计师。当然,这种开放并不等于放开,虽然无法统一每个设计师的善意(good),但在对什么是正当(right)的判断上可以通过程序正义建立起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机制,这也是罗尔斯所期待的一种社会的基本结构。当这种机制缺失时,就遇到了对设计成果好坏判断的混淆。例如我们的雨儿胡同项目登上了北京卫视的节目《我是规划师:老胡同里的现代生活》,算是得到了上位的认同,可以大力宣传了;而二合院是否政治正确则拿捏不准,精心设计的院门至今还是被打印的板子包住。

5 结语

随着社会进步,共享无疑是一种对资源更好的整合和利用的趋势,需要在政治哲学上对之有更高维度的认知,否则会陷入设计师小格局、小情怀、小情调的陷阱。因此,树立起“空间正义”的维度,是自觉地把设计的善意归纳到一个对什么是正当进行价值判断的思维体系中。本文选取了理论和实践上两个比较极端的点——稳定的社会状态下罗尔斯的正义论,和不稳定社会条件下北京胡同更新的案例,力图为实践找到一个价值判断的程序,不仅为一般性的社科理论找到一个建筑学的落脚点,也为建筑学寻找一个社会学的支点。

(图片来源:图片图纸均由URBANUS都市实践提供,图3摄影:郝钢;图4、图16、图17摄影:陈尧;图9、图10摄影:申立仁、王雨蒙;图18、图19摄影:魏斌;图21、图22摄影:吕博)

注释:

① 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正在从空间中物的生产转移到空间本身的生产,并由此再生产资本主义的内容及意识形态。

② 苏贾批判当代社会空间问题的著名三部曲是:《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第三空间——去往洛杉矶和其他真实和想象地方的旅程》和《后大都市——城市和区域的批判性研究》,在不同程度上涉及空间正义概念。其著作相关空间正义的中译本有《寻找空间正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

③ 哈维自1973年出版《社会公正与城市》一书之后,便开始了从空间角度对资本社会的批判,以及从资本角度对空间生产中的空间正义问题的批判。其著作相关空间正义的中译本有《正义、自然和差异地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

④ 罗尔斯《正义论》的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中译本,早在1988年便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2009年又出版了修订版。1999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又出版了谢延光的新译本。而《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的姚大志的中译版几乎与其英文版同时出版,足见罗尔斯理论在中国的受欢迎程度。中译本第一版译者何怀宏教授近期又主编了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西方正义理论译丛》,非常有助于全面理解罗尔斯正义论。

参考文献:

[1] 李振宇,朱怡晨. 迈向共享建筑学[J]. 建筑学报,2017(12):60-65.

[2] 李振宇. 形式追随共享:当代建筑的新表达[J]. 学术前沿,2020(02):37-49.

[3] 约翰·罗尔斯. 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M]. 姚大志,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4] WANG H. Designing the everyday[J]. ARQ architectural research quarterly, 2017, 21(3): 208-221.

[5] 王辉. 空间正义视角下的设计直觉——一种朴素的胡同更新实践观[J]. 建筑学报,2020(10):34-42.

[6] 王辉. 非正式密度:如何用建筑设计植入社区的趣味性[J]. 城市·环境·设计,2018(12):250-255.

[7] WANG H. Informal Density: Animating Historical Neighborhoods[J]. Architectural Design, 2018(11/12): 58-65.

[8] 王辉. 设计日常生活[J]. 建筑师,2016(12):16-20.

[9] 刘东洋. 小作品,大感动:2014北京设计周小蚂蚁皮影戏剧场设计[J]. 建筑学报,2015(6):110-113.

[10] 王辉. 二合院:北京胡同院落的语境与策略[J]. 华建筑,2020(02):112-117.

[11] 约翰·罗尔斯. 正义论[M]. 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36.

如有需要,可扫描下图二维码购买《时代建筑》电子版或纸质版(购买纸质版请标注具体期数)

电子版 纸质版

完整深度阅读请参见《时代建筑》2021年第4期 有机更新语境下的城市精细化治理 王辉《共享理念在社区更新设计中的三种场景表达:以上海为例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单位:URBANUS都市实践建筑设计事务所

作者简介:王辉,男,URBANUS都市实践建筑设计事务所 创建合伙人,主持建筑师

完整深度阅读请参见《时代建筑》2021年第4期 有机更新语境下的城市精细化治理 王辉《共享理念在社区更新设计中的三种场景表达:以上海为例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单位:URBANUS都市实践建筑设计事务所

作者简介:王辉,男,URBANUS都市实践建筑设计事务所 创建合伙人,主持建筑师

[1] 叶青、郭永聪、李芬. 共享·共生 从共享设计到共享建 [J]. 时代建筑,2021(4):70-74.

[2] 王达仁、李振宇. 共享理念在社区更新设计中的三种场景表达 以上海为例 [J]. 时代建筑,2021(4):75-79.

[3] 王辉. 空间正义视角下的空间共享 用罗尔斯的正义论来反思URBANUS都市实践的北京胡同更新案例 [J]. 时代建筑,2021(4):80-85.

===================================

本期杂志责任编辑:戴春,王秋婷

如有任何有关此期主题的建议、问题或讨论等,

欢迎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标题请写明前缀【有机更新语境下的城市精细化治理】

谢谢!

===================================

《时代建筑》Time+Architecture

中国命题 · 世界眼光

学术性 · 专业性

时代性 · 前瞻性 · 批判性

《时代建筑》杂志电子版二维码

微信平台:timearchi(微信号),时代建筑(公众号)

新浪微博:@时代建筑杂志

内容策划:戴春

官方网站:http://timearchi.tongji.edu.cn

邮箱:[email protected]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