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与“河鲀”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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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与“河鲀”辨析

2024-07-14 08: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摘要: 河豚与河鲀是两类不同的动物,这在科学分类上已有明确定论。河豚指哺乳动物纲鲸目河豚总科河豚科(淡水豚科)动物,如白鳍豚、扬子江豚等;营淡水生活;其中的白鳍豚是国家保护动物,不允许捕杀,更不存在加工利用问题;脏器无毒,不存在毒素之忧。河鲀指硬骨鱼纲鲀形目鲀总科鲀科鱼类(也有少数认为指鲀形目),生活于近海及河流入海口;有些种(如东方鲀属等)的脏器有毒,称河鲀毒素,可作医药之用,加之肉质鲜美,故有加工利用价值。河鲀与河豚长期混淆的原因有四:(1)二者确有共性,都是水生动物,形体相似,故江浙一带渔民误称河鲀为河豚;加之中文名称读音相同,一般人更难区分。(2)囿于科技发展水平,一些生物的分类长期归属不清。除河鲀、河豚外,还如,长期将鲸当鱼类而称为鲸鱼,将螨类当蜘蛛,将蜘蛛当昆虫等。(3)中国过去科技更不发达,历代语文字词典,重文轻理,对字词的科技含义因陈抄袭,谬误流传。如长期将鲐、鲭、鲑、鲀、豚等不同的鱼类和动物,混为一物。(4)面对现代科技的进步,有的人知识老化,不了解新的分类成果,有的虽有所了解,但坚持以古为据的观念,不愿改正。本人认为:(1)首先应更新观念,凡科学上已有定论的要接受科技新成果。对于一些字词的科技含义,要以现代科技成果为据,不以一些语文工具书的旧文为据,尽量用恰当的字词来反映科技内涵。如河豚毒素→河鲀毒素,芒果→杧果,桑葚→桑椹等。这点应定为一条原则;但这并不是说一有新科技成果就要造新字来表达,如鲸是哺乳动物,就没必要新造一个“”字来代替“鲸”字——这样只会使字数膨胀,徒增混乱。(2)语文工具书应改变重文轻理弊端,反映新的科技成果。事实上,《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辞海》等,正在尽量这样做。(3)此处将“河鲀”与“河豚”分开,还可将“河鲀”与“江豚”分开。在汉语中,“江”与“河”同义,但“江豚”与“河鲀”却是两种不同的动物。

引用本文

陈岳书. “河豚”与“河鲀”辨析[J]. 中国科技术语, doi: 10.3969/j.issn.1673-8578.2005.0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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