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加快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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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加快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7-11 17: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加快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 来源:河西区政务网 | 专栏:政策法规 分享到:

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加快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河西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加快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河西区加快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河西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全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全域感知、数据融合、立体防控、安全可靠的智慧平安社区网络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到2021年底,全区新建、改造智慧平安社区366个;到2022年底,实现全区756个居民小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全覆盖,居民社区智能化安防水平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西区加快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杨建全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袁静任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公安河西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国投公司、区网格中心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按照计划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河西分局,王文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日常工作。

       三、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视情况邀请区有关部门列席。会议主要听取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全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的难点,对下一阶段性工作作出部署。

       四、建设方式

       智慧平安社区通过前端新建或对接改造感知防护设备等方式,在依照网络安全及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数据保护和传输防护前提下,实现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共享应用等功能。一是数据采集。通过在居民小区前端部署设备,实现所需数据的全面采集。二是网络传输。通过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公安视频专网等渠道对采集数据进行传输。三是汇聚传输。对采集数据进行汇聚处理,按照要求上传至市级平台。四是共享应用。通过大数据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和对接应用。

       五、职责分工

      (一)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相关部门协同做好智慧平安社区设计、应用和推广使用工作,统筹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与智慧平安社区建设。

      (二)区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本系统做好立项审批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津治通”数据共享应用工作。

      (三)区政务服务办。负责配合做好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立项论证等相关工作。

      (四)公安河西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做好细化建设标准、审核建设方案、督导工作进度、制定考核规则等,及时开展数据汇聚共享、建设任务验收。

      (五)区民政局。结合民政智能配合做好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实施工作。

      (六)区财政局。按照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的项目进度据实拨付经费。

      (七)区住房和建设委。负责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公安分局做好智慧平安社区对接改造,确保新建楼盘智能化建设全部达标;负责配合做好老旧社区提升改造、绿色社区建设等统筹工作。

      (八)区城市管理委。负责配合做好智慧平安社区建设过程中设备建设、对接改造等工作。

      (九)区国投公司。负责协同公安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密切配合,协助做好方案制定、项目立项、招投标及后期运营维护工作。

      (十)区网格中心。负责会同公安分局、区委网信办做好平台融合、数据对接等相关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4月15日前)。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原则,逐个居民小区制定建设方案(包括初步预算和区级数据汇聚、与市级平台对接措施)。方案经市公安局审核通过后,履行立项审批手续。2022年待建居民小区同步开展实地踏勘。

      (二)落实资金阶段(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6月30日)。组织完成专家论证、造价评审、立项审批等程序,落实建设模式和资金保障。2022年待建居民小区建设模式与资金保障同步研究确定。

      (三)建设实施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组织建设实施,并通过数据汇聚上传市级平台,完成本区全部建设任务。2021年11月底前,明确2022年建设方案、建设模式和资金保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组织对整体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在统筹推进2021年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2022年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筹备工作,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居民小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任务,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智慧平安社区数据共享、应用推广、项目验收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公安河西分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推动指导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并做好平安天津建设相关部分考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推动,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河西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保障有力。

      (二)落实资金保障。要将智慧平安社区建设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同时,结合实际通过整合社区建设项目等渠道拓展资金来源。

      (三)强化数据共享。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实现社区数据最大化采集、管理和服务最大化提升,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在信息化支撑下深度应用,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为智慧社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河西区政务网 |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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