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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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

2024-06-04 21: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对应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2)点击“在线办理”; 3)按提示正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格,上传对应申请材料; 4)点击“提交”,记录流水号或打印回执。2.受理。窗口接收受理人员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点击确认受理,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网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网上申请材料。审查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对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进行实地核查,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4.审批。审批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打证。出具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6.领取结果。发证人员通知申请人到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委托快递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材料。2.受理。窗口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对需要进行实地核查的进行实地核查,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4.审批。审批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打证。出具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6.领取结果。发证人员通知申请人到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委托快递领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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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根据相关规定审查,提出初步意见。 3

决定

1.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相关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5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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