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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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团建

2024-07-07 18: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三)评议结果使用和处置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对各评议等次团员进行分层次处理。

1.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经学院团委审查批准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3.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对能够在三至六个月时间内反省错误并有明显改进的同学,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并录入评议结果。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四、年度注册工作

团支部在“智慧团建”完成团员年度评议结果录入后,团员会收到 “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团员评议结果通知的推送消息,点击 “查看详情”进入年度团籍注册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个人信息核对及注册工作。核对教育评议结果、团员基本信息无误后,按页面提示进一步操作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如团员对教育评议结果有异议或需要修改基本资料的,可与所在团支部联系核准修改后,再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五、团干部年度注册

担任团内职务的团员,系统将在年度团籍注册页面同步显示团内职务详情,团员确认团干部信息无误后,点击“同意并进行年度注册”按钮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如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所在团支部应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页面勾选“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议”,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此类团干部推送年度注册消息,由团干部本人确认注册。团干部如对信息有异议,可联系录入团干部信息的团组织核准修改后,完成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

六、注意事项

1.2022年11月,本年度“两制”工作正式启动,未完成本年度“两制”的团员,将无法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2021年度未完成“两制”的团员将无法进行补录,但并不会因为2021年度结果导致无法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2.“两制”工作是团内各项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未及时完成该项工作将影响团内评优工作的开展,请各学院团委督促指导团支部完成“两制”工作。

3.请于通知时间之前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全面完成团员教育评议以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如有工作困难,请及时联系校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附件

1.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功能操作指引

2.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

共青团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27日

附件1

广东 “智慧团建”系统

团内激励记载功能操作指引

#评议激励#

(一)操作步骤

1.登录“智慧团建”系统PC端,左侧菜单点击“团内激励-评议激励”。团支部账号登陆时可点击“年度评议”按钮,对本支部的团员进行线上年度教育评议结果录入。

2.进行年度评议结果录入时,可选择“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政治面貌为“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团员,还可选择“党员/预备党员不参与评议”,评议结果为“优秀”“不合格”的团员需备注原因。完成本支部所有应评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填写后,点击确认后即完成本支部团员本年度教育评议线上录入工作。

3.完成年度评议结果录入后,各级团组织可查看本级及所有下级已录入结果的团员名单。团支部可勾选团员对已完成的评议结果进行修改。各级团组织还可点击“导出”按钮,将已完成名单导出Excel表格。

4.团组织完成年度教育评议结果录入后,团员本人将被强制要求在微信端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年度团籍注册主要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本年度还针对2019年后入团的团员增加“是否经少先队推优加入共青团组织”字段,供补充完善“推优入团”情况)。

5.各级团组织可点击“数据统计”按钮,查看2020年以来 ,所有下级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完成情况。可筛选查看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结果。

(二)注意事项

1. 2022年11月,本年度“两制”工作将正式启动,未完成本年度“两制”的团员,将无法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2021年度未完成“两制”的团员将无法进行补录,但并不会因为 2021年度结果导致无法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2. 2022年11月1日,系统会自动记录全省各级团组织团员名单,并以此为基准,生成各组织2022年度应参与评议团员名单。在2023年10月31日前,该名单不会发生变动 。

3. “年度评议”结果仅可团支部本级进行录入。录入时应注意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支部应评团员总数的 30%,否则将无法提交结果。

4. “年度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团员,将暂缓 3-6个月进行年度团籍注册。暂缓期结束后,重新评议结果可通过“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发展激励#

(一)操作步骤

登录“智慧团建”系统PC端,左侧菜单点击“团内激励-发展激励”,可跳转至“发展激励”页面。发展激励分为“推优入党”记载、参加“青马工程”记载、其他发展激励记载。可通过左上方菜单筛选类型。具体操作如下。

1.选择“‘推优入党’记载”,点击“新增”,可录入本组织内团干部和团员“推优入党”情况。填写信息后,可点击查看。

备注:

(1)在“推优类别”栏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人员被“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2)在“当前状态”栏选择当前是否已经过党组织确定。

(3)在“推荐时间”和“确定时间”栏可选择具体时间,“推荐时间”应早于“确定时间”1年以上。

(4)“推优表”栏上传电子版推优表,仅支持PDF格式。

2.选择“参加‘青马工程’记载”,点击“新增”,可录入本组织内团干部和团员参加“青马工程”情况。

3.选择“其他发展激励记载”,点击“新增”,可录入本组织内团干部和团员其他发展激励情况。

#热点难点问题解读及操作指引#

1.团组织在录入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时,提示“团员评议优秀占比不得超过团员评议总人数的30%”应该怎么办?

答: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团组织应核实教育评议结果录入为“优秀”的团员人数是否超过30%,若录入的教育评议结果有误,修改后提交即可。

2.团员在进行年度团籍注册时,提示“当前所在团支部属于非学校类型团支部,收入不能选择职业为学生无收入”应该怎么办?

答:团员在年度注册时,需要核实团员的收入信息。如团员当前所在的团支部行业类型为非学校领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若确为学生团员,当前所在团支部也为学生团支部,请联系所在团支部核实组织行业类型是否有误。

3.团组织代团员进行年度团籍注册时,提示“该团员毕业年份不符合要求,请修改后再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应该怎么办?

答:团组织代团员进行年度团籍注册时,需要补充完善团员本人的毕业年份,若出现上述提示,按照提示页面信息补充完整即可。

附件2

团(总)支 “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022年修订版)

1.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2.时间

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12月31日前完成。

3.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4.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5.步骤

5.1 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 ”(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5.2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

——基层团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 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基层团委开展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基层团委“对标定级”复核率将作为评价各地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

5.3 团的领导机关和上级团委抽查评估

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和下设团委的基层团组织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注意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6.实施

6.1 分级负责。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统筹本地区(系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基层团(工)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6.2 激励约束。

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6.3 总结报告。

省级团委基层建设部门在本地区(系统)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将总结评估情况报团中央基层建设部,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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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 校团委综合整理

图文编辑 | 组织部

排版编辑 | 王镕珊

初审人员 | 詹馥羽

复审人员 | 李冬淮 郭芷晴

责任编辑 | 曾文华

终稿审核 | 李小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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