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社保缴费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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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常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从2023年1月起调整。具体为: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缴费比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转账至社保费账户 3、人社局网站自助服务大厅 缴费地址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区级机构参保 缴费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当月本单位的个人应缴账,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工资总额。 注:若对个人应缴账存有异议,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删除当月个人应缴账,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用人单位调整人数、申请重新生成个人应缴账,待正确后申报工资总额。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生成单位缴费台账发往地税部门扣缴。 3. 用人单位申报确认本月单位社会保险费应缴金额后,由地税部门根据协议规定按期扣款。 注:用人单位也可到各区办事处申请删除、生成个人应缴账,申报工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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