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4 案件九:“汽车(SUV)”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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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4 案件九:“汽车(SUV)”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2024-07-09 18: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案件编号:6W104223

专利权人:江苏金湖欧陆汽车有限公司

请求人:大众汽车公司

专利号:ZL201330096428.7

发明名称:汽车(SUV)

审查决定号:24267(审查决定浏览)

审查结论:全部无效

推荐处室:外观设计申诉处

合议组成员:徐清平(组长);杨加黎(主审员);袁婷(参审员)

【案情】

  请求人于2012年在巴西圣保罗车展中推出“Taigun”概念车,同年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注册外观设计。次年,专利权人在中国提出名称为“汽车(SUV)”的ZL201330096428.7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2014年,请求人启动无效程序,认为涉案专利相对于请求人在WIPO注册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第24267号无效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点评】

  本案以功能和美学设计并重的汽车类产品为例,强调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满足一定创新高度的发明创造,明确了不同设计特征对于整体视觉效果应有不同影响权重。在外观设计无效案件审理过程中,应以现有设计状况为依据,客观区分产品中的创新性特征和非创新性特征,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在考虑创新性设计特征较大权重的同时不应忽略其他设计特征,并基于产品的全部设计特征,综合分析、科学得出结论。本案深入诠释了“明显区别”判断的客观审查标准,对于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案件九:“汽车(SUV)”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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