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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 15: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申请创建绿色工厂示范单位的企业,必须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要求。

2.工厂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3. 重点用能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非重点用能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及建立必要的能源管理制度。重点用能企业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

三、主要创建内容

绿色工厂示范单位应重点在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共6个方面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主要创建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如下:

(一)基础设施

1.建筑

(1)工厂建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无害化及可再生能源利用:

建筑材料: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应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

建筑结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应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场地: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30%以上。

绿化: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

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10%以上(建筑总能耗是指:为保障室内建筑环境和生活所需的能耗,包括空调、通风、照明、采暖、炊事和生活热水等用能)。

用水器具:普遍采用节水型器具和设备。

(2)厂房内部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3)工厂的厂房应尽量采用多层建筑。

(4)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照明

工厂的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应尽量利用自然光,人工照明应符合GB 50034规定。

(2)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3.专用设备

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4.通用设备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用设备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2)不得使用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

(3)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行业和福建省地方标准规定的设备经济运行要求。

5.计量设备

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6.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

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要求。

工厂应按规定建设废气、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处理设施,建设时应优先采购《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中的技术装备。

工厂可配备PM2.5便携式监测仪、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分析仪等环境监测仪器。工厂可采用高浓度氨氮废水处理、超临界水氧化处理、动态膜过滤、污泥高速流体喷射破碎干化等回收处理技术。

工厂也可将污染物处理外包给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如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有资质的污染物处理企业,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二)管理体系

1.绿色工厂管理基本要求

工厂应参照GB/T 36132的要求建立企业绿色工厂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工厂最高管理者按照GB/T36132的要求在绿色工厂方面做出相应承诺,并分配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工厂设立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制造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3)工厂制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4)工厂积极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2.质量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满足标准要求后,可申请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满足标准要求后,可申请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4.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满足标准要求后,可申请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5.能源管理体系

重点用能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满足标准要求后,可申请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非重点用能企业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及建立必要的能源管理制度。

6.社会责任

工厂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要求。工厂应按照GB/T 36000-2015、ISO 26000 或SA 8000的要求,编制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发布在网站或通过印刷等形式向利益相关方传达。

(三)能源与资源投入

1.能源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余热余压等。

工厂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光伏、光热、地源热泵、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智能微电网,适用时可采用风能、生物质能等,提高生产过程中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2.资源投入

工厂应满足GB/T 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工厂应按照GB/T 7119的要求开展节水评价工作。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使用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和不可回收材料。工厂应按照GB/T 29115的要求对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工厂应按照《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2018年5月),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并积极申请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3.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应方的准则。准则中应包含相关环保指标要求,确保采购的材料、元器件、部件或组件符合工厂环保要求。

工厂应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要求》(工信部,2016年)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对供应链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策划、组织和控制,改善供应链系统。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工厂规定的采购要求。

(四)产品

1.一般要求

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生产符合绿色产品要求的产品。

2.生态设计

工厂应按照GB/T 24256的要求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并按照GB/T 32161的要求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

3.有害物质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漏,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4.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能耗有影响的产品,应满足相关标准的准入值要求,并力争更高能效等级。

5.减碳

工厂应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核查结果应对外公布,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适用时,产品应满足低碳产品评价的要求。

6.可回收利用率

工厂应按照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并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五)环境排放

1.大气污染物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政策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2.水体污染物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固体废弃物

工厂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应符合GB 18599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委托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4.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

5.温室气体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应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对外公布,并依据核查结果对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六)绩效

工厂应计算或评估其绩效,并利用结果进行绩效改善。适用时,绩效指标应至少满足行业准入要求,并力争行业先进水平。

1.用地集约化

(1)工厂容积率应符合《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要求,力争控制指标值的1.2倍以上。

(2)工厂建筑密度不低于30%,力争达到40%以上。

(3)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不低于福建省上一年度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力争福建省上一年度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1.2倍以上。

2.原料无害化

工厂应不断提高原材料中绿色物料使用率。绿色物料使用率力争达30%及以上,绿色物料使用率平均每年提高1%及以上。

3.生产洁净化

(1)工厂应努力减少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力争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工厂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力争行业水平前20%以上。

(注: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在计算单位产品(产值)指标时,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其他行业应采用单位产品指标。下同。)

(2)工厂应努力减少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力争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工厂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力争行业水平前20%以上。

(3)工厂应努力减少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力争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工厂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力争行业水平前20%以上。

4.废物资源化

(1)工厂应努力减少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力争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力争行业水平前20%以上。

(2)工厂应努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力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平均每年提高3%以上。工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力争行业水平前20%以上。

(3)工厂应努力提高废水处理回用率,力争废水处理回用率平均每年提高3%以上。工厂废水处理回用率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力争行业水平前20%以上。

5.能源低碳化

(1)工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准入值的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力争平均每年单位产品(或产值)能耗下降3%以上。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力争行业水平前20%以上。

(2)工厂应努力降低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力争平均每年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下降3.6%以上。工厂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力争行业水平前20%以上。

(3)工厂可采用设计、融资、改造、托管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减碳技术改造。

6.绩效指标计算方法

(1)容积率

工厂容积率按式(1)计算。

……………………………………………(1)

式中:

R——工厂容积率;

A总建筑物——工厂总建筑物建筑面积,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单位为平方米(m2);

A总构筑物——工厂总构筑物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用地——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2)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为工厂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面积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露天堆放及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按式(2)计算。

r =(a总建筑物+a总构筑物)/A用地×100% ………………………(2)

r——工厂建筑密度;

a总建筑物——工厂总建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总构筑物——工厂总构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用地——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3)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单位用地面积产值按式(3)计算。

n = N/A用地…………………………………………………(3)

式中:

n——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单位为万元/公顷(万元/hm2);

N——工厂总产值,单位为万元;

A用地——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hm2)。

(4)绿色物料使用率

绿色物料使用率按照式(4)计算。

ε=Gi/Mi……………………………………………………(4)

ε——绿色物料使用率;

Gi——统计期内,绿色物料使用量,单位视物料种类而定;绿色物料优先选自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等,或利用再生资源及产业废弃物等作为原料;使用量根据物料台账测算;

Mi——统计期内,同类物料总使用量,单位视物料种类而定。

(5)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按照式(5)计算。

si = Si/Q…………………………………………………(5)

式中:

si——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某种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Si——统计期内,某种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Q——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

(6)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

生产单位合格产品废气产生量按照式(6)计算。

gi = Gi/Q ………………………………………………(6)

式中:

gi——单位产品某种废气产生量;

Gi——统计期内,某种废气产生量;

Q——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

(7)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

生产单位合格产品的废水产生量,按照式(7)计算。

w = W/Q …………………………………………………(7)

式中:

w——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

W——统计期内,废水产生量;

Q——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

(8)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按式(8)计算。

Mui = Mi/Q ……………………………………………(8)

式中:

Mui——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

Mi——统计期内,生产某种产品的某种主要原材料消耗总量;

Q——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

(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按式(9)计算:

Kr=Zr/(Z+Zw )×100% ………………………………………(9)

式中:

Kr——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Zr——统计期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不含外购),单位为吨;

Z——统计期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单位为吨;

Zw——综合利用往年储存量,单位为吨。

(10)废水处理回用率

废水处理回用率按式(10)计算:

Kw=Vr/(Vd+Vw )×100%…………………………………(10)

式中:

Kw——废水回用率;

Vw——统计期内,工厂对外排废水处理后的回用量,单位为立方米;

Vd——统计期内,工厂向外排放的废水量(不含回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

(1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按式(11)计算:

Eui= Ei/Q………………………………………………(11)

式中:

Eui——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产品单位;

Ei——统计期内,工厂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即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

Q——统计期内的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产品单位,视产品种类而定。

(12)单位产品碳排放量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按式(12)计算。

c = C/Q ……………………………………………(12)

式中:

c——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产品单位;

C——统计期内,工厂边界内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Q——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产品单位,视产品种类而定。

四、评价要求

(一)评价要求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6个方面。各方面对应的评分标准及要求详见表1和表2。其中,表1为基本要求,表2为提高性要求。

绿色工厂评分要求如下:

绿色工厂评分要求

评价指标 分数 评分要求 基本要求 30 必须满足全部条款,达到要求得30分。 提高性要求 70 可以满足部分条款,根据满足的条款得分。 总分 100 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推荐申报省级绿色工厂示范单位;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示范单位。

(二)评价方式

创建单位应根据表1和表2的要求开展自评价,经自评到达要求的分数后,委托国家或省级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中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

绿色工厂企业自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1。

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2。

表1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基本要求)

说明:1.基本要求为申请绿色工厂评价的必要条件,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评价要求,不得通过绿色工厂评价。满足全部条款,得30分。

2.符合评价要求的请打“√”,不符合的请打“×”。

序号 评价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备注 是否符合 0 基础合规性 合规性要求 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工厂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1 基础设施 建筑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照明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GB 50034规定现行值。 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用设备 工厂没有使用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 计量设备 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 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 管理体系 绿色工厂管理基本要求 工厂参照GB/T 36132的要求建立企业绿色工厂管理制度。 最高管理者应分配绿色工厂相关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相关资源的获得,并承诺和确保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工厂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制造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工厂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工厂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管理体系基本要求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 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重点用能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非重点用能企业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及建立必要的能源管理制度。 社会责任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3 能源资源投入 能源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投入。 资源投入 工厂应按照GB/T7119 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并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工厂应按照GB/T 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应方的准则,准则中应包含相关环保指标要求,确保采购的材料、元器件、部件或组件符合工厂环保要求。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4 产品 生态设计 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漏,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准入值要求。 5 环境排放 大气污染物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水体污染物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固体废物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委托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 温室气体排放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6 绩效 用地集约化 工厂容积率应不低于《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要求。 工厂建筑密度应不低于30%。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不低于福建省上一年度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原料无害化 绿色物料使用率达20%及以上。 2选1 绿色物料使用率近三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生产洁净化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废物资源化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大于80%(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 2选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近三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废水处理回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 2选1 废水处理回用率近三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能源低碳化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和福建省限额标准的准入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和福建省限额标准的准入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表2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提高性要求)

说明:1.提高性要求是绿色工厂评价的预期性目标,总分为70分。

2.为方便打分,指标总分值为100分,打分后乘以70%,即为提高性要求总得分。3.满足条款要求即得全分;不适用的条款,得全分。

评价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备注 分值 得分 基础设施(15分) 建筑(9分)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 1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1 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 1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1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2 80%以上的生活用水器具采用节水型器具和设备。 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1 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1 照明(2.5分) 工厂厂区和办公区采用自然光照明。 0.5 工厂80%以上灯具使用LED灯等节能照明设备。 1 不同的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0.5 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0.5 通用设备(2分)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1 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1 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1.5分) 工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 0.5 工厂污染物处理设备满足通用设备节能方面的要求。 1 管理体系(10分) 管理体系要求(9分)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2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2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2.5 重点用能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2.5 非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评审,并编制能源评审报告。 社会责任(1分) 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并说明对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发布在网站或通过印刷等形式向利益相关方传达。 1 能源资源投入(11分) 能源投入(4分) 使用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1 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 1 重点用能企业建设有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1 非重点用能企业有完善的能源计量和能耗统计台账。 建设有厂区光伏电站或智能微电网。 1 资源投入(3分) 制定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方案。 0.5 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0.5 重点用水行业的企业参与省级及以上节水型企业创建,并获得节水型试点或示范企业的称号。重点用水行业是指钢铁、造纸、石油炼制、纺织染整、化工、食品发酵、有色金属。 1 非重点用水行业的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自评价。 通过省级及以上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未开展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本条不可得分。 1 采购(4分) 建立了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2 建立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2 产品(12分) 生态设计(5分) 按照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2 按照GB/T 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 2 产品满足绿色产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标准的要求。 1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1分) 根据工厂制定的有害物质替代使用的方案,实现了有害物质替代。 1 节能(2分) 适用时,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能效达到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或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等。 2 减碳(2分) 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0.5 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0.5 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 0.5 适用时,产品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0.5 可回收利用率(2分) 按照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1 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1 环境排放(2分) 温室气体排放(2分) 工厂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核查。 1 利用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0.5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0.5 绩效(50分) 用地集约化(9分) 工厂容积率达到《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要求的1.2倍以上。 1 工厂容积率达到《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要求的2倍及以上。 2 工厂建筑密度不低于40%。 3 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福建省上一年度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1.2倍以上。 1 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福建省上一年度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2倍及以上。 2 原料无害化(5分) 绿色物料使用率达30%及以上。 3 绿色物料使用率近三年平均每年提高1%及以上。 2 生产洁净化(10分)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5%及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1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5%及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1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5%及以上。 废物资源化(10分)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5%及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大于90%。 2选1 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近三年平均每年提高3%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及以上。 2选1 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近三年平均每年提高5%及以上。 废水回用率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1 废水处理回用率近三年平均每年提高3%以上。 废水回用率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2 废水处理回用率近三年平均每年提高5%及以上。 能源低碳化(16分)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近三年平均每年单位产品(或产值)能耗下降3%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应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4 近三年平均每年单位产品(或产值)能耗下降5%及以上。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2 近三年平均每年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下降3.6%以上。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4 近三年平均每年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下降5%及以上。 入选国家工信部年度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不能提供入选名单的证明材料则不可得分。 2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减碳技术改造。不能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则不可得分。 2 合计 100 实际得分 实际得分=评价得分×70%权重 70

附件1-1

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申报单位:

所在地区:

20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申请企业应当准确、如实填报。

二、所属行业请依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单位性质依据营业执照中的类型填写。

三、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四、自评价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

基本信息表

工厂名称 所属行业 通讯地址 单位性质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外商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编 注册机关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申报工作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单位简介 (至少应包含:企业的主营业务介绍、生产情况、所获荣誉情况等) 材料真实性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报绿色工厂示范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查和核验。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日期:

一、工厂基本情况

概述企业的基本信息、发展现状、工艺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绿色发展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等。

二、绿色工厂创建情况

对照《绿色工厂创建和评价要求》主要对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等内容进行情况描述。

1、 基础设施情况。主要描述工厂的建筑、计量设备、照明配置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2、 管理体系情况。主要描述工厂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3、 能源资源投入情况。主要描述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等方面的现状,以及目前正在实施建设的节约能源资源投入的项目。

4、 产品情况。主要描述产品的设计、能效、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5、 环境排放情况。主要描述污染物处理设备、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温室气体的排放及管理现状,以及相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说明工厂在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方面拟开展的重点工作,拟实施的重大项目情况。

四、绿色工厂创建自评表

依据工厂情况和《绿色工厂创建和评价要求》,工厂进行自评,并填写表1和表2。

五、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3. 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4. 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5. CC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6. 组织承诺或相关方要求及证据;

7. 最高管理者承诺书(包括传达与资源);

8. 管理者代表授权书(包括4项职责);

9. 管理机构的组织及相关制度;

10. 文件化的绿色工厂建设的目标、指标、方案;

11. 教育和培训记录;

12. 企业三年内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3. 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 厂房平面布置图(包括空间布局图、计量设备布置图);

15. 计量设备清单、用能设备清单、污染物处理设备清单、原材料清单等;

16. 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评价表、采购立项审批文件、程序文件、招投标文件等;

17. 已采用的余热利用、分布式供能、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高效照明等技术的情况说明(包括技术说明、实施情况和现场照片);

18. 能源消耗量、资源消耗量等绩效指标计算说明(包括使用的标准、计算边界、排放因数、计算过程等);

19. 申报工厂已获得的国家、地方、行业节能环保相关奖励证书等。

表1 绿色工厂评价打分表(基本要求)

说明:1.基本要求为申请绿色工厂评价的必要条件,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评价要求,不得通过绿色工厂评价。满足全部条款,得30分。

2.符合评价要求的请打“√”,不符合的请打“×”。

序号 评价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备注 是否符合 证明材料索引 0 基础合规性 合规性要求 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工厂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1 基础设施 建筑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照明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GB 50034规定现行值。 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用设备 工厂没有使用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 计量设备 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 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 管理体系 绿色工厂管理基本要求 工厂参照GB/T 36132的要求建立企业绿色工厂管理制度。 最高管理者应分配绿色工厂相关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相关资源的获得,并承诺和确保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工厂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制造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工厂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工厂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管理体系基本要求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 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重点用能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非重点用能企业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及建立必要的能源管理制度。 社会责任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3 能源资源投入 能源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投入。 资源投入 工厂应按照GB/T7119 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并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工厂应按照GB/T 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应方的准则,准则中应包含相关环保指标要求,确保采购的材料、元器件、部件或组件符合工厂环保要求。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4 产品 生态设计 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漏,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准入值要求。 5 环境排放 大气污染物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水体污染物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固体废物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委托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 温室气体排放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6 绩效 用地集约化 工厂容积率应不低于《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要求。 工厂建筑密度应不低于30%。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不低于福建省上一年度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原料无害化 绿色物料使用率达20%及以上。 2选1 绿色物料使用率近三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生产洁净化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废物资源化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大于80%(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 2选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近三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废水处理回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 2选1 废水处理回用率近三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能源低碳化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和福建省限额标准的准入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和福建省限额标准的准入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注: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在计算单位产品(产值)指标时,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其他行业应采用单位产品指标。下同。

附件1-2

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

工厂名称:

第三方评价机构名称:

20 年 月 日

说明

1.绿色工厂的评价应由独立于工厂的国家或省级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实施。

2.实施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应收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证据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

3.实施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应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工厂是否满足福建省示范单位的要求。

基本信息表

一、工厂基本信息 工厂名称 工厂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工厂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电话 工厂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二、第三方机构信息 第三方机构名称 第三方机构地址 机构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电话 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报告编制负责人 负责人电话 报告审核人 审核人电话 三、绿色工厂评价结果 一般要求 □符合□不符合 评价总分 本机构承诺,已对申请单位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材料真实有效,第三方评价程序规范完整,结论客观公正。评价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本机构愿承担责任。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日期:

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格式)

一、概述

主要介绍绿色工厂评价的目的、范围及准则。

二、评价过程和方法

主要介绍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估情况、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情况。

三、评价内容

第三方应按以下内容对申报工厂材料进行评价:

1.对申报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进行描述,并对工厂申报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2.依据福建省《绿色工厂创建和评价要求》,核实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检查相关计量设备和有关标准的落实等情况;

3.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进行描述。

四、评价结论

1.对工厂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基本要求进行评价,评价指标表见表1;

2.对工厂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提高性要求进行评价和打分,评价指标表见表2;

3.描述主要创建做法及工作亮点等。

五、建议

对工厂持续创建绿色工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六、参考文件

列出报告编写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参考文件(与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的证明材料索引一栏对应)。

七、第三方机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列出第三方机构满足条件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表1 绿色工厂评价打分表(基本要求)

说明:1.基本要求为申请绿色工厂评价的必要条件,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评价要求,不得通过绿色工厂评价。满足全部条款,得30分。

2.符合评价要求的请打“√”,不符合的请打“×”。

序号 评价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备注 是否符合 证明材料索引 0 基础合规性 合规性要求 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工厂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1 基础设施 建筑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照明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GB 50034规定现行值。 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用设备 工厂没有使用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 计量设备 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 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 管理体系 绿色工厂管理基本要求 工厂参照GB/T 36132的要求建立企业绿色工厂管理制度。 最高管理者应分配绿色工厂相关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相关资源的获得,并承诺和确保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工厂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制造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工厂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工厂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管理体系基本要求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 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重点用能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非重点用能企业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及建立必要的能源管理制度。 社会责任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3 能源资源投入 能源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投入。 资源投入 工厂应按照GB/T7119 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并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工厂应按照GB/T 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应方的准则,准则中应包含相关环保指标要求,确保采购的材料、元器件、部件或组件符合工厂环保要求。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4 产品 生态设计 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漏,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准入值要求。 5 环境排放 大气污染物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水体污染物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固体废物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委托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要求。 温室气体排放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6 绩效 用地集约化 工厂容积率应不低于《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的要求。 工厂建筑密度应不低于30%。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不低于福建省上一年度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原料无害化 绿色物料使用率达20%及以上。 2选1 绿色物料使用率近三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生产洁净化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废物资源化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选1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大于80%(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 2选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近三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废水处理回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 2选1 废水处理回用率近三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能源低碳化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和福建省限额标准的准入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和福建省限额标准的准入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应在近三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2选1 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注: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在计算单位产品(产值)指标时,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其他行业应采用单位产品指标。下同。

表2 绿色工厂评价打分表(提高性要求)

1.说明:1.提高性要求是绿色工厂评价的预期性目标,总分为70分;

2.满足条款要求即得全分;不适用的条款,得全分。

评价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备注 分值 得分 证明材料索引 基础设施(15分) 建筑(9分)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 1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1 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 1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1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2 80%以上的生活用水器具采用节水型器具和设备。 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1 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1 照明(2.5分) 工厂厂区和办公区采用自然光照明。 0.5 工厂80%以上灯具使用LED灯等节能照明设备。 1 不同的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0.5 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0.5 通用设备(2分)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1 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1 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1.5分) 工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 0.5 工厂污染物处理设备满足通用设备节能方面的要求。 1 管理体系(10分) 管理体系要求(9分)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2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2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2.5 重点用能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非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评审,并编制能源评审报告。 2.5 社会责任(1分) 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并说明对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发布在网站或通过印刷等形式向利益相关方传达。 1 能源资源投入(11分) 能源投入(4分) 使用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1 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 1 重点用能企业建设有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非重点用能企业有完善的能源计量和能耗统计台账。 1 建设有厂区光伏电站或智能微电网。 1 资源投入(3分) 制定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方案。 0.5 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0.5 重点用水行业的企业参与省级及以上节水型企业创建,并获得节水型试点或示范企业的称号。重点用水行业是指钢铁、造纸、石油炼制、纺织染整、化工、食品发酵、有色金属;非重点用水行业的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自评价。 1 通过省级及以上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未开展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则不可得分。 1 采购(4分) 建立了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2 建立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2 产品(12分) 生态设计(5分) 按照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2 按照GB/T 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 2 产品满足绿色产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标准的要求。 1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1分) 根据工厂制定的有害物质替代使用的方案,实现了有害物质替代。 1 节能(2分) 适用时,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能效达到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或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等。 2 减碳(2分) 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0.5 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0.5 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 0.5 适用时,产品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0.5 可回收利用率(2分) 按照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1 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1 环境排放(2分) 温室气体排放(2分) 工厂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核查。 1 利用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0.5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0.5 绩效(50分) 用地集约化(9分) 工厂容积率达到《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要求的1.2倍以上。 1 工厂容积率达到《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要求的2倍及以上。 2 工厂建筑密度不低于40%。 3 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福建省上一年度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1.2倍以上。 1 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福建省上一年度平均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2倍及以上。 2 原料无害化(5分) 绿色物料使用率达30%及以上。 3 绿色物料使用率近三年平均每年提高1%及以上。 2 生产洁净化(10分)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或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5%及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1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气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5%及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1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或产值)废水产生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5%及以上。 废物资源化(10分)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3%以上。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近三年平均每年减少5%及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大于90%。 2选1 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近三年平均每年提高3%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及以上。 2选1 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近三年平均每年提高5%及以上。 废水回用率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1 废水处理回用率近三年平均每年提高3%以上。 废水回用率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2 废水处理回用率近三年平均每年提高5%及以上。 能源低碳化(16分)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2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近三年平均每年单位产品(或产值)能耗下降3%以上。 单位产品(或产值)综合能耗应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4 近三年平均每年单位产品(或产值)能耗下降5%及以上。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优于行业前20%水平。 2选1 2 近三年平均每年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下降3.6%以上。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优于行业前5%水平。 2选1 4 近三年平均每年单位产品(或产值)碳排放量下降5%及以上。 入选国家工信部年度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不能提供入选名单的证明材料则不可得分。 2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减碳技术改造。不能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则不可得分。 2 合计 100 实际得分 实际得分=评价得分×70%权重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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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福建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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