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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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财政局

2024-03-13 11: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今年以来,兴安盟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精准、更可持续,为服务兴安盟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保障。

  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生财有道”,着力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扎实抓好财政开源增收工作。不断培植财源,挖掘增收潜力,推动各项财税政策靠前发力,有效拉动生产、投资、消费增长,为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打下坚实基础。2022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43亿元,同比增加0.14亿元,增长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7亿元,同比增加2.83亿元,增长13%,主要是后柳湾煤矿股权转让缴纳一次性企业所得税2.53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5.73亿元,同比减少2.69亿元,下降14.6%。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46.1亿元,同口径增加5.27亿元,增长12.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财政保障能力实现历史性突破。向上争取资金创历史新高。用好用足上级重点支持中西部和困难地区的政策优势,2022年,全盟向上争取资金完成238.67亿元,同比增加15.99亿元,剔除固定财力基数增长12.07%,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财力规模创历史新高。全盟上下狠抓收入、积极争取,2022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综合财力达到378.46亿元,同比增加54.24亿元,增长16.7%。财政支出创历史新高。2022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4.75亿元,同比增长12.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支出规模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全盟向上争取资金、财力规模及财政支出三项指标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保障。

  (二)坚持“聚财有效”,多举措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一是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持续推动留抵退税政策红利落地。积极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政策,与税务、人民银行两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问题反馈机制,全年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21.22亿元,支持全盟677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为盟内企业恢复发展注入财政“良方”。多措并举助企纾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盟本级预算安排旅游产业资金2.87亿元,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助力阿尔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安排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0.2亿元,持续推进工业经济加速转型;安排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0.15亿元,支持助商惠民消费券发放等促销费活动,促进消费加快恢复。阶段性减免房屋租金,全盟国有企业为251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减免房屋租金343.5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为9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屋租金29.86万元,切实推动减租政策落实落细。保障企业平稳运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争取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36亿元,用于机器换人及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项目等,加快推动“专精特新”发展;加大对民航企业纾困支持力度,中央下达阶段性航空补贴资金567万元、盟本级预算安排航线补贴资金1.2亿元,支持民航业安全稳定和纾困发展,同时印发配套细则《兴安盟本级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申请及使用细则》,下达补贴资金112万元,缓解民航企业经营压力;支持“科技兴盟”行动推深做实,政府科技投入1.49亿元,同比增长31%,完成目标任务,全盟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速和投入强度增速均位列全区第一位。二是用足用好债券资金。争取自治区新增债券资金36.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5.2亿元,主要用于乌兰毛都草原旅游核心区重点建设项目、盟级隔离场所建设以及突泉县、扎赉特旗通用机场等64个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资金21.3亿元,主要用于乌兰浩特市山城路棚户区改造工程、突泉县宝石镇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奶业振兴领域等32个项目建设。债券资金已足额下达至各旗县市。此外,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争取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64亿元,推进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工程建设;争取资金0.6亿元,用于新型城镇化及城乡公共设施建设。三是积极争取外资贷款。成功争取乌兰浩特市绿色海绵城市项目入选亚投行贷款2022-2024年备选项目,并获批贷款额度2.5亿美元,实施包括道路、公园绿地以及社区海绵化改造、生态治理与设施提升、城市智慧管理等7大类、60余个项目。该笔贷款是我盟复建以来最大一笔外资贷款。

  (三)坚持“用财有力”,不断实现民生福祉新提升。全盟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27.66亿元,同比增长10.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4.7%,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强化“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为“三保”提供坚实保障。全盟县级“三保”财力149.69亿元,按地方实际执行标准支出93.43亿元,“三保”保障责任落实较好。二是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筹集资金2.07亿元,全力扩大就业增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744万元、一次性留工补助资金2489万元、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141万元,分别惠及1554户、2214户、242户企业。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盟教育支出39.16亿元,有力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有效落实健康兴安建设,投入资金4.5亿元,医疗卫生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下达资金8.67亿元,惠及全盟14万余名低保享受对象、5万余名残疾人、7000余名城乡特困人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完善住房保障,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0.53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租赁住房补贴;拨付危房改造专项资金0.11亿元,改善农村贫困农户居住条件。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投入资金0.48亿元,用于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乌兰牧骑发展。三是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今年以来,在统筹盟本级预算安排的基础上,通过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疫情防控资金,累计安排9.19亿元,全力保障方舱医院、隔离场所、发热门诊建设,口岸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等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争取上级资金15.3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积极争取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向上争取项目28个、申请资金2.27亿元,支持有害生物防治、草种繁育、湿地、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等。五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争取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12亿元;盟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87亿元,投入连年增长。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资金9.15亿元,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保险应保尽保,保费总规模8.07亿元,覆盖率90%,为全区最高。支持农业保险创新,与兴安盟农牧业肉牛主导产业相结合,为科右中旗和突泉县争取地方优势特色肉牛保险保费补贴试点9.55万头,为全区最多。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下达2022年生产者补贴资金10.99亿元,保障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基本收益。落实好产粮(油)大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补政策,争取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5.71亿元,同比增长9.1%;争取生猪(牛羊)奖励资金0.3亿元,同比增长21.8%。

  (四)坚持“管财有规”,进一步提高财政治理能力。一是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自2022年1月1日预算管理一体化上线以来,全盟1337家预算单位、22663个项目全部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一年来,全盟各级财政部门上下协同、密切配合,实现了财政性资金、专户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的“全口径”财政预算,实现了财政资金从预算源头到执行末端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加快建立“大财政大预算”和“数字财政”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稳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022年盟本级政府年初预算、预算调整和74个部门190个单位预算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开,公开率100%,在全区年度预决算公开中位列第一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初步搭建“1个《实施意见》+7个基本制度+N个配套办法”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盟本级、乌兰浩特市和扎赉特旗顺利通过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考核验收;各旗县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执行。2022年,盟本级将各部门委托业务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涉及项目47个、资金4109万元。二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全盟隐性债务化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盟6个旗县市风险等级分别为二橙、一黄、三绿;全盟债务红色高风险地区实现全部清零;全盟无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在全区首家建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大数据平台,并将所有债券项目录入,进一步加强了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的穿透式监管,切实保障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合规,更好发挥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对“稳投资、补短板、促增长”的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盟本级存量暂付款提前一年完成全部清零任务,且2022年无新增财政暂付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盟本级通过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必需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基层、足额保障共同事权及民生配套资金、盟本级承贷债券补助旗县市、设立盟本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方式,不断下沉财力支持基层财政,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高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效率,2022年上级共下达我盟直达资金预算指标82.23亿元,累计支出73.52亿元,支出进度89.4%,位列全区第五位,有效缓解基层财政财力。三是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按照时间节点6月30日,完成《兴安盟国有企业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全部47 项改革任务。四是全面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规范涉农涉牧补助资金管理等七个方面,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复查及迎检工作,达到“以整促改”“以改促进”目的,进一步推动基层财政规范运行。持续推进涉企资金整改工作,累计拨付涉企专项资金3.61亿元,剩余未拨付资金0.33亿元。做好开发区以案促改工作,涉及资金管理方面的74个整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17个问题均完成整改。五是坚决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我盟成为全区第一批完成“三个100%”盟市。全盟累计缴回沉淀资金2.67亿元,实现沉淀资金100%应缴尽缴,累计撤销银行账户298个,实现违规账户100%应撤尽撤;将盘活存量资金2.03亿元全部形成有效支出,实现盘活资金100%应支尽支。坚持制度保障,起草制定《兴安盟厉行节约 力保重点财政支出实施方案》,从严禁、压缩、严控、统筹、盘活五个方面制定30条工作举措,切实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严控赴外培训,联合盟委组织部对年初批准的43个赴外培训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调整班次7个、取消班次19个,节约培训费、差旅费近1000万元。突出绩效理念,综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根据2021年绩效评价结果,盟本级在安排2022年预算时,压减项目资金1124万元,切实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降低政府采购成本,2022年全盟政府采购计划金额24.1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3.35亿元,节约资金0.77亿元,资金节约率3.19%。充分发挥评审职能,组织开展预算、政府采购、竣工结算核算项目188个,报审金额10.22亿元,核定8.55亿元,核减不合理资金1.67亿元,核减率16.33%。开展闲置国有资产大起底专项行动,盟本级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总额22.14亿元,重点推进兴安盟体育馆等5项工程,转固成效显著;严把重大项目政府投资“关口”,对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迁址新建项目概算、盟委党校迁址新建工程结算、兴安盟人民医院尾欠工程款结算三个重大项目进行评审,节约资金4.21亿元;盟本级280余台套闲置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涉及金额170余万元,已调剂使用200余台套,节约资金100余万元。

  (五)坚持“兴财有方”,以党建引领把牢政治方向。一是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为主线、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跟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4次,宣讲报告会1次,读书分享会2次;支部学习92次,主题党日活动36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推动党员干部在不断学习中汲取力量、在学思悟践中坚定信念,让忠诚核心成为财政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和政治底色。二是坚定不移推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印发《兴安盟财政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累计召开党组会27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0次。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财政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全覆盖。扎实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落地落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坚定不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着眼服务大局,建立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坚持好干部标准,对5名干部进行职务任职,完成14名干部职级晋升,多渠道补充16名年轻干部,激活干事创业“源头活水”。严格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构建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后备干部培养、教育培训、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人才培养锻炼,通过学习强国、北疆先锋、财政干部教育等各类平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绩效模块操作等各类培训提升干部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坚持激励担当作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锤炼财政干部工作作风,对照“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激发财政干部队伍新活力。四是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财政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研究《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巩固提升全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将公开事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方式等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发布“兴安财政”微信公众号信息1000余条,及时宣传财政政策、改革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认同。加强阵地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守稳守牢。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全盟新增暂付款20.52亿元(消化以前年度1.46亿元,净新增19.06亿元),其中:超财力支付以前年度陈欠专项资金5.01亿元、超财力安排当年支出15.1亿元、出借财政资金0.41亿元,新增暂付款主要是基层财政可用财力不足原因导致。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盟财政局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财政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结合盟委、盟行署工作安排,重点做好“抓收入、稳支出、争项目、防风险、促改革、盯节约”六项工作。

  第一,抓收入。一是合理确定年度收入目标。2023年,综合研判全盟经济运行形势,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2.4亿元,同比增长5%。二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综合考虑剔除2022年自治区留抵退税专项补助等一次性政策因素和固定财力基数后,其余项目资金按增长10%测算,2023年,全盟向上争取资金总目标为234.2亿元。

  第二,稳支出。2023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正增长的目标任务。同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出更多的资金投向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其中:预计衔接资金支出13.5亿元,比上年略有增长;困难群众救助支出7.5亿元,同比增长3%;公共卫生服务及医疗救治救助支出3.2亿元,同比增长6.7%;就业类支出2.2亿元,同比增长15%;科技支出1.93亿元,实现政府科技投入刚性增长30%目标任务。

  第三,争项目。一是争取2023年债券资金额度目标。计划争取自治区发行新增债券资金3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券15亿元。二是加强债券项目谋划储备。一般债券项目储备情况,目前我盟共储备2023年一般债券项目218个,资金需求80.45亿元。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情况,2023年我盟计划完成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双百目标(100个项目,100亿元资金)。目前我盟已上报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90个,资金需求103.66亿元,通过财政部审核86个,资金需求99.5亿元。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各部门围绕奶业振兴、文旅产业、土地增减挂、乡村振兴、城市管网建设、水利、新能源、新基建等国家和自治区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同时,加大力度策划一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按照新项目抓入库、已入库抓审核、已审核抓前期、已下达抓进度,分类施策,确保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国家现代畜牧业试验区项目。配合各部门积极对接自治区和国家部委,争取绿色农畜产品、衔接资金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盟国家现代畜牧业试验区项目建设。四是白阿铁路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纳入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库和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系统,计划申请2023年专项债券5.55亿元,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汇报,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限额争取工作。五是全盟规划大型灌区项目。积极沟通协调自治区提高配套资金比例,并争取自治区水利基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六是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争取资金2.2亿元,并积极对接自治区财政厅,按旗县、行业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盯跑上报,争取纳入自治区项目库,做到应报尽报,应入尽入,专项资金到位后,项目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七是中国北方多树种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上级支持资金1.95亿元。其中:帮助科右中旗谋划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八是海绵城市项目。帮助乌兰浩特市力争纳入国家级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同时帮助用好亚投行贷款,实现带动民间投资和土地增值的放大效益,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

  第四,防风险。继续加强与自治区请示汇报,盯跑国家、自治区关于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相关政策,做到“三个积极争取”,一是积极争取将阿尔山市纳入国家或自治区隐性债务化解工作试点。二是积极争取自治区调整我盟隐性债务年度化解规划。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继续对我盟乌兰浩特市和阿尔山市给予“贴息一批”政策支持,进一步缓解我盟偿债压力。

  第五,促改革。一是全面提升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2023年,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推进资产管理、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系统模块启用,持续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管理手段先进完备,构建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聚焦加强非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使用,盟本级2023年预算编制要求部门和单位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单位自有资金全面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加快建立“大财政大预算”格局。深入开展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重点对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等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摸底,理清低效、闲置资产并准确标注资产使用状态,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逐项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方案,促进待盘活资产由闲置向在用转化;同时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将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并探索搭建行政事业资产与国有企业资产运营平台,进一步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低效闲置资产,统一管理、统一运营。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壮大盟直属国有企业实体经营能力,借助盟内重点建设有利契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增强企业营利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改造升级国有企业在线监管平台,完成与自治区国资委数据对接,实现对监管企业的动态监管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六,盯节约。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盟行署印发的《兴安盟厉行节约 力保重点财政支出实施方案》要求,把“过紧日子”作为一种习惯和常态。一是严控新增临聘人员,按照“摸清底数、锁定基数、限额监管、规范执行、有序压减”的原则,严控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增长。二是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安排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依托一体化系统建立执行监控机制,防范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三是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项目施工进度,防止债券资金结转至项目单位或国库形成沉淀,导致债券利息损失浪费。四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强化一般债券资金管理,落实不得对广场、公园、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等安排一般债券资金的要求。五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加大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力度,保证综合审减率在15%以上。六是科学合理编制城市绿化及养护预算,压减绿化支出,确保全盟2023年支出不超过1.25亿元。七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及预算绩效管理,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八是以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管当下、利长远,建立健全盘活沉淀资金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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