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热点问答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差额纳税调整的区别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热点问答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热点问答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2024-07-04 13: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的规定:“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