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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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位老师: 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科教发〔2023〕12号)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广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院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7岁(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在该领域具备相应工作基础,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限项申报 1.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暂不受理已承担自治区中医药局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2.根据通知要求,我院限项申报项目总数为3项。我院将遵循“综合评价、公正合理、择优推荐”的原则,由科研科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二、项目研究范围 (一)项目紧扣基层中医药服务需求和发展需要,具有中医药特色且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技术,能有效促进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补短板、强弱项”,规范化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 (二)项目开展中医药新技术的评价,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形成或优化一批诊疗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或开展中药相关技术研究,可以促进基层中药培育、种植等技术提升,能服务中医药产业发展。 (三)申报项目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开发技术具有推广应用前景。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单位有满足项目科学研究的基础条件。项目研究对仪器设备、人员能力等条件要求较低,不需要另行配备大型设备,适合在基层推广应用。 (四)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防治实践相关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予以优先立项支持。医联体协同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的中医康复、特色医养结合相关适宜技术予以优先立项支持。 三、项目周期及资助经费 (一)项目开发周期一般为3年,从2024年1月起。 (二)项目计划从自治区财政资金资助3万元/项,结合财政预算实际情况调整,要求申报单位匹配资金不低于1:1。 四、伦理审查申请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 项目申报必须经过伦理审查,涉及人的医学研究需填写《医学研究项目伦理审查申请书》(附件4)及《患者参与临床科研知情同意书》(附件5),涉及医疗技术的还需填写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技术审核表(见附件6)。上述材料纸质件(一份)于2023年8月11日17:30前交至科研科,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项目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 2.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须提供由广西检索查新机构于2023年3月以后出具的科研项目立项查新报告。(查新方式见附件7) (2)项目匹配资金承诺书。(见附件3) (3)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伦理审查通过后由医院伦理委员会出具)。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提供有效的项目合作协议书(原件),明确规定各自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经费分配比例及匹配资金投入比例等。 (5)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项目组近三年代表性科研项目、成果关键页的证明材料(最多6项)。 (6)文献综述。 (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请将《申报书》和有效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交至科研科。装订顺序为:《申报书》、立项查新报告、文献综述、项目匹配资金的承诺书、项目合作协议书、其他重要证明材料。 2.请将《申报书》和有效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科研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3.上述项目申报材料首次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中午12:00;通过专家评审及伦理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报送终稿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中午12 :00。 通知及相关附件已上传至OA、科研科网页、二附院教学科研QQ群及人事工作群QQ群,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广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申报书 2.广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汇总表 3.项目匹配资金承诺书 4.医学研究项目伦理审查申请书 5.患者参与临床科研知情同意书 6.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技术审核表 7.桂林医学院科技查新综合应用平台操作指南 科研科 2023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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