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大 市民建议取消“禁摩令” 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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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大 市民建议取消“禁摩令” 回应来了

2024-06-08 13: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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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不少城市实行“禁摩令”, 禁止摩托车在城市道路行驶。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解除郑州市区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条例。

留言称,由于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大,导致市区交通愈渐饱和,所以摩托车在手续齐全且驾驶员有驾驶资格并遵纪守法的条件下,也是一种缓解拥堵提高通行效率的交通工具。摩托车驾驶员在考取驾照时,经过了全面的培训以及严格的考核,都是可以明确判断路况及提前预判危险的。希望可以修改市区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条例!

就此事,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回复称,感谢留言人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关于禁摩,《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8年10月31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8年11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2022年1月1日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二十七号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本条例是为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禁止拖拉机、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蓄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摩托车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目前郑州市执行的地方性法规是《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换言之,“禁摩令”并非郑州市政府的行政决议,而是由郑州市人大通过的法律条文。

关于郑州“禁摩令”,一些市民表示支持解禁摩托车,他们认为,摩托车体积小,行驶和停车方便,不会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目前,随着技术发展,摩托车性能好,尾气排放标准不断完善,再加上市民交通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可以取消“禁摩令”。

也有市民提出反对,希望禁摩能够更加严格。“摩托车噪音大,尤其晚上摩托车炸街的声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此外,安全隐患大,摩托车行驶速度快,和汽车同在机动车车道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市民周先生说。

【郑州“禁摩”时间表】

1997年5月1日,郑州市停止为市区内摩托车注册登记。

2007年11月15日起,郑州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一律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

2012年9月20日,郑州市政府通告,禁止摩托车在郑州市限行区域通行。

2015年8月1日,郑州市四环内禁止没有绿色环保标志的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通行。

综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大河客户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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