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观察:「拉布」与「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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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观察:「拉布」与「剪布」

2024-07-17 04: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香港观察:「拉布」与「剪布」-考验香港民主素质林贡钦自由撰稿人2012年5月29日最近更新: 2012年6月7日香港立法会

图像来源,cns

图像加注文字,「拉布」是议员在议会里利用议事程序,通过冗长演说、冗长辩论,合法延迟或阻扰其反对的议案获得通过。

香江的五月,进入初夏。立法会好戏连台,热闹非凡,上演的「拉布」战引人入胜。

因反对政府提出的替补机制草案(该草案最有争议的部分是限制辞职后的议员半年内不得再参选),反对该草案的议员提出过千项修订,试图以冗长发言的「拉布」手段阻止政府提案的通过。

本届立法会会期将在九月底前结束,并将进行换届选举,有诸多法案,特别是下届政府的架构重组等法案要尽快在本届立法会会期里通过,才能使下届政府在七月一日起开始正常运作。

「拉布」势必造成「流会」或提交的法案延滞审议,直接影响到特区政府的正常运作。最终,立法会主席引用议事规则「剪布」,终止了「拉布」,避免了一场宪政危机。

「拉布」的历史渊源

议员利用议事规则进行「拉布」抗争,拖延政府法案的通过,在国外并不罕见。

英国下议院没有限制议员辩论时间,若发现议员拉布,其他议员可提出中止辩论议案(closure motion),但要获至少100人的多数议员支持,议长亦有权否决,以保障少数议员发言权利。美国参议院没有发言限制,若参议员不满而拉布,只要60%参议员支持亦可提出终结议案辩论(cloture)。参议员可在三分之二议员支持下,提出限制发言时间和辩论时间。法国政府可主动提出筛选议案,把多个议案组合成一个议案让国会一次过投票,不用理会其他议员的修订,但要先得到国会同意。澳洲国会则严限议员发言时间。

在香港立法会中,议员利用议事规则进行「拉布」抗争的始作俑者,据说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时的建制派议员,当时为了通过解散民选的市政局同区域市政局草案,由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发起。

香港立法会里第二次「拉布」是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财务委员会审议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拨款时,议员通过不停发问拖延时间,会议由2009年12月18日开始,再到2010年1月8日、15日和16日续会。

「拉布」不符合民主精神

「拉布」,是议员在议会里利用议事程序,通过冗长演说、冗长辩论,合法延迟或阻扰其反对的议案获得通过。然而,「拉布」如果没完没了,无期无限,则违背民主精神。

民主除了在充分尊重少数人意见的同时,民主的精髓和灵魂是多数决定。「拉布」虽然体现了程序正义,给少数人充分表达不同意见的机会;然而,「拉布」者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多数决定在程序上实现,是一种浪费纳税人钱财的「无赖」、「无聊」的合法手段,从而难以实现实体正义。

「拉布」使民主陷入极端,阻碍或搁置了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即以少数人的意见「绑架」了多数人的意志,是用民主的形式否定了民主的实质。因此,「拉布」不符合民主精神。

提高香港民主素质

在香港,市民享有民主权利的时间比享有自由权利的时间来的晚,因此,民主素质相对不如对自由的认识。对于自由,人们有许多共识,例如:个人自由不应妨碍他人自由;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事,都可以去做。而对于民主,也应形成共识,例如: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一致。

有议员质疑立法会主席「剪布」的合法性,认为这是违宪,向香港高院提出司法复核。法官听毕各方陈辞后,驳回该议员的司法复核。法官认为,在三权分立的原则下,法庭要尊重立法会,不能随便干预,否则将影响立法会的正常运作。法庭亦要尊重基本法赋予立法会制定及修改法例,以及主席主持会议的权力。立法会主席并非突然终止辩论,当日议员仍然有3小时发言,直至中午。法例三读的时候,议员仍然有机会表达意见。法庭不认同因为主席的裁决,剥夺议员的发言权。香港高院对「拉布」与「剪布」之争的判词,将成为经典案例,指引今后类似案例的裁判。

最近的关于用「拉布」阻止政府改组的民意调查显示,45.8%的受访者表示反对,赞成的仅17.6%,表示中立的有27.2%。可以说,香港市民中相对多数反对是次「拉布」抗争。

立法会是香港的最高民意机关,也是监督政府的权力机关。如果用「拉布」等手段破坏了少数服从多数的立法原则和立法会的运作规范,将极大的削弱立法会的效率和功能,最终破坏三权分立、相互监督的政治架构和政治平衡,成为台湾立法会蓝绿恶斗的翻版,那将是香港厄运的开始。

这次香港立法会中「拉布」与「剪布」之争,最终要服从法院的裁判。这表明只有在健全的法制基础上,才能真正提高民主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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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论点真是以偏概全,偷换概念。不说拉布原因,只说拉布结果。不提及香港议会结构本身的缺憾,只说少数派是浪费金钱。养一班从不开会的所谓保皇党议员才真是浪金钱。作者口中所谓属"大多数"的保皇党,其实只是属全港极少数权力下的傀儡,根本不能代表全港市民,作者是真无知抑或假天真?至于作者引述的"民意调查",说什么45.8%的受访者表示反对云云,更是可笑。这个民意调查只访问区区数百人便可代表全港七百万人? 若是只向民建联的成员作调查,岂不可以说成"全港" 百分百反对拉布???可见此文作者,不是无知便是别有用心。意见可以不同,但事实却不容歪曲。此文的作者正是在歪曲事实。simon, 广东

林作者,你的言论若放在民主社会便言之成理了。但是香港现在已今非昔比,而且危机四伏,是一个dying city,它是一个正在争取民主的城市。你的言论于此处境就成了混淆视听,为建制派嚷嚷的喉舌之作,甚至是助纣为虐!你说『拉布』不符合民主精神,可是香港政府有提供一个民主的体制作为平台,使得市民可以依法阻止政府通过明显不合理的法案吗?如果没有,你的言论岂不是双重标准,有选择性地要求一方,而同时不要求另一方?奉劝一句:与其嚷嚷『剪布』,还不如早点剪掉你自己那又臭又烂的裹脚布吧!自由中国,自由香港, 香港

香港议会不是完全民主选举产生,决议也不是民选议员控制,不可以西方民主制度的方式去处理「拉布」。whinejunkie, ottawa

香港立法会根本就不是一个完全民选的立法机构,最臭名昭著的就是功能组别,其当选议员根本就有违民主程序,是由少数人操控当选而成。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的原则,但民主最基本的原则恰恰就是保护少数人合法利益不受多数人损害。文章的作者所散布的所谓“少数服从多数”只是民粹,与现代民主有悖。况且,香港立法会的所谓多数,其代表的民意其实并无过半,因为据选举得出来的统计票数显示,保皇党只占选票的4成而泛民有6成,只是由于功能组别的存在才在投票中成为多数,这才是香港当下立会的真实一面。作者对当下香港立会的认知让人觉得,他实在并不了解香港政治生态,希望BBC认真考虑下另找他人,以免影响BBC公信力。毛聊, 中国广州

林作者,我认为议员利用议事规则赋予他们可以做的事没有不对,我和你没必要把过多的私人感情投放入去,正如游戏对打一样,别人可以有机会用必杀技,我也可以有机会用....不如,最后由选民决定那些议员应该会在议会里面吧?阿明, 广州

议会上【拉布】的【是非对错,】要视乎【该个】拉布行为【是否有】【理据】。有议员认为【替补机制草案】一旦通过,【褫夺】辞职议员的【参选权】与【剥夺】选民的【投票权】显然是一个【于法于理】不合的结果。基于此,议员用【拉布】的手段在议会上合法【拖延】,阻其通过,【何错】之有? 【事源】年前有五位立法会议员集体【辞职重选】,【成功取得】了全港五区选民对他们在政改单一议题的【认受】,重返议会,然而,这种【类近公投】的行为【触怒】了中央,【香港政】如今推出这条几经修改的草案,【堵塞】议员辞职再参选的【漏洞】。港府【言之凿凿】称五区变相公投【不获市民支持】,又扬言大部份市民【支持草案】,【反对拉布】,如此说【属实】,辞职的议员既然这么【不得民心】,其【重返议会】的! 机会】应该【没有】。如此,又【何惧】议员【辞职重选】?又何须【多费周章】【推此】替补机制【草案】?无此草案,又怎会出现这个【拉布】的局面?没有拉布,又怎会出现在凌晨时分,更深人静时【剪布】这种【形同黑哨】的行径?孟光, Hong Kong

香港的立法会本身就不符合民主的实质,功能组别不废除,就不应该归咎于拉布。未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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