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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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7-17 05: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董开军代理检察长所作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努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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