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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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们家院子落下一只猫头鹰,好像受伤了,你们快来看一下吧!”5月26日12时许,高新区公安分局巴彦木仁派出所接到村民求助。 民警了解情况后,迅速赶至现场,发现此“猫头鹰”疑似是国家保护动物,经过了解,此鸟于5月25日晚停落在村民家院子里,可能受伤,无法飞行。民警与乌海市林业局查证确认,该鸟学名雕鸮,全长55-71厘米,是鸱鸮科雕鸮属的一种大型鸟类,体羽大部分为黄褐色,是世界上体型较大的猫头鹰之一,在中国分布广泛,包含内蒙古自治区,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民警已将该雕鸮移交乌海市林业局进行救治。 民警提示:如遇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有关部门求助,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如遇到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不要自行放生,应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 供 稿:赵诚志 编 辑:李 炜 初 审:潘永光 原标题:《民警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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