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结构的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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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结构的重思

2024-07-12 03: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结构的重思——“神秘外壳”与“合理内核”Marx Reconsiders the Structure of Hegel’s Dialectics—“Mystery Shell” and “Reasonable Kernel” DOI: 10.12677/ACPP.2023.127231, PDF, HTML, XML,  被引量 下载: 368  浏览: 719  作者: 韩佳宁: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北京 关键词: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Marx; Hegel; Dialectics 摘要: 在关于马克思与黑格尔哲学关系的研究中,毋庸置疑的是马克思在辩证法方面实现了对黑格尔的超越和扬弃,那么马克思究竟在何种意义上实现了对黑格尔的超越和扬弃就成为了认识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辩证法乃至于二者整体哲学思想体系的重要视角。如果从辩证法的“神秘形式”这一角度来思考马克思在何种意义上扬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可以将这一问题转化为马克思通过对象征着辩证法神秘外壳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进行批判,重新设立了辩证法的基础,进而创造了唯物主义的辩证法,从而确立了辩证法的合理形态的思想跃迁过程。 Abstract: In the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rx and Hegel’s philosophy, there is no doubt that Marx has realized the transcendence and sublation of Hegel in the aspect of dialectics, so in what sense Marx has realized the transcendence and sublation of Hegel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erspective to understand Marx and Hegel’s dialectics and even their whole philosophical thought system. If we consid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ysterious form” of dialectics in what sense Marx sublated Hegel’s dialectics, we can turn this question into Marx’s criticism of the German ideology symbolizing the mysterious shell of dialectics, re-establishing the foundation of dialectics, and then creating the materialist dialectics. Thus established the rational form of dialectics thought transition process. 文章引用:韩佳宁. 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结构的重思——“神秘外壳”与“合理内核”[J]. 哲学进展, 2023, 12(7): 1368-1374.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3.127231

1. 引言

黑格尔与马克思是辩证法近代的两大发展阶段,无论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还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都各自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哲学精神。历史时期的时代精神是不可重复的存在,每一种辩证法也都包含着其所属时代的时代印记。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的辩证法变革就代表着时代精神的断裂与思维范式的变革。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与其说是在确认马克思辩证法的独特之处,不如说是将马克思的哲学创新以辩证法的形式表现出来。

2. 国内近二十年该领域研究综述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国内的显学,目前国内关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的相关研究成果也为数众多,如果将范围限定为近二十年,则影响力较大的有孙正聿、王庆丰、王福生、吴晓明、孙利天等学者。

孙正聿在其辩证法研究中突出地强调辩证法不是抽象的形式方法,而是具有实体性内容的存在,过去的研究倾向于将辩证法作为一种无规定性的纯形式,孙正聿将其表述为:“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常关于强调黑格尔的解释和评论中,往往是离开了黑格尔哲学所面对的人类的状况及其所体现的时代精神。因而,把黑格尔辩证法当成是没有思想内容的纯粹的方法,这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最大的曲解,并因此导致对辩证法的各种曲解和误解” [1] 。他进一步指出,马克思的辩证法的存在论基础是实践,其创新在于批判地脱离存在论的范畴论路径。

王庆丰的《重思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从辩证法的发展视角出发,认为与传统的颠倒论不同,马克思的辩证法不是颠倒而是转向。他以海德格尔关于尼采对柏拉图主义的“颠倒”来类比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提出马克思真正超越黑格尔辩证法之处是其彻底地消解和摒弃了超感性世界神话,从而实现了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德国现实世界的转向。

王福生的《从思辨到革命——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提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种将启蒙理想和与之相对立的表现主义要求相结合的尝试,而马克思的超越之处在于批判黑格尔的抽象性和神秘性,进而强化其方法论层面的意义。他尤其指出马克思对黑格尔的颠倒与政治密切相关,正是由于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他才超越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从分析劳动出发形成了异化学说,最终实现了对黑格尔哲学的扬弃。

吴晓明从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批判性考察入手,指出马克思将黑格尔辩证法的本质揭露为劳动,将思辨辩证法的秘密或真相揭示为劳动的本质正是马克思重新认识黑格尔辩证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但是批判黑格尔的劳动仅仅局限于抽象的精神劳动的范畴,马克思的存在论批判的实质是取消“纯粹活动”的抽象幻觉,并将辩证法的本质性归结为“对象性的活动”。

孙利天的《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提出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的关键是唯物史观,马克思用感性活动的实践取代了黑格尔的思维过程的主体性,马克思的感性活动本身这一概念为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缺失的思存同一性、思想客观性、具体普遍性找到了真正的现实基础,黑格尔的历史辩证法没有与历史中的物质因素建立真正的联系,因而其思辨的范畴进展不能真正做到历史与逻辑的一致;马克思则以感性活动和生产过程的物质性的能动性弥补了黑格尔思维过程主体性的抽象性和片面性,实现了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

以上都是近二十年以来我国学者在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探索中所取得的成果,他们思考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角度与方式各不相同,但是相较于过去僵硬的苏式理论,当代学者都更加强调辩证法作为内容本质的一面,试图从活动、变化中总结出辩证法的确定性。如果沿着这一思路继续深入,则自然地引出马克思如何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即绝对精神的自我活动过程发展为为马克思的辩证法,也就是人类社会的自我活动过程这一问题。本文从“颠倒”的比喻出发,以马克思对德意志形态的批判为线索来理解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重构与扬弃。

3. 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颠倒”的真正含义

马克思本人将他的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之间的关系称作“颠倒”,这种说法更像是一种比喻,马克思并不是简单地将黑格尔的辩证法上下翻转,而是对其做出了本质的变革。传统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只是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基础由唯心主义替换为唯物主义,就实现了对黑格尔的超越,这种观点没有真正触及马克思辩证法乃至于整体哲学的革命实质。

费尔巴哈在马克思之前就实践了这种辩证法基础的替换,但是他并没有实现对黑格尔哲学真正的超越。阿尔都塞对这一现象有过明确的论断:“至于对黑格尔的‘颠倒’,这个著名的词正好反映了费尔巴哈的企图。费尔巴哈正是作为黑格尔的晚辈,才采用了这个词,并把它推广了开来。值得指出的是,正当费尔巴哈自称他已经把黑格尔哲学‘颠倒’过来的时候,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恰恰指责他依旧是黑格尔哲学的俘虏。马克思还指责费尔巴哈接受了黑格尔的问题的前提,指责费尔巴哈作出的答复虽然不同于黑格尔,但回答的问题却与黑格尔相同” [2] 。这一论断中值得注意的是阿尔都塞认为费尔巴哈没有脱离黑格尔哲学的理由,即费尔巴哈接受了黑格尔哲学的不自觉的前提和预设,这种前提和预设被阿尔都塞表述为:“在这个意义上,哲学的颠倒无非是位置的颠倒,是一种理论比喻:事实上,哲学的结构、问题,问题的意义,始终由同一个总问题贯穿着” [2] 。哲学的总问题就是哲学的前提和根源,而黑格尔哲学正是围绕着绝对精神这一概念的运动而建立和发展的。因此费尔巴哈的颠倒是不绝对的,他没有完全地抛弃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他的唯物主义不够彻底,也就没能彻底地消解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本质。

马克思则认识到了这一问题,超越黑格尔哲学的关键不是简单地将现实世界与理念世界调转位置,而必须是绝对地、完全地将理念世界在意义层面消解。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对以往最高价值的批判并非简单地就是一种对它们的驳斥,把它们宣布为不真实的,而是要揭示出它们的起源,即它们如何起源于某些设定,后者恰恰必须肯定那个为被设定的价值所否定的东西。所以,真正说来,对以往最高价值的批判就意味着:揭示那些附属的价值设定的可疑来源,从而指明这些价值本身的可疑性 [3] 。”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正是采取了这种方式:不是简单地宣布黑格尔辩证法为错误的,而是从黑格尔辩证法的起源入手,对其的结构和存在方式进行合理的质疑,并最终推导出合理的结论,从而实现了彻底的扬弃。

关于这种“颠倒”的具体表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 [4] 。”在这篇短文中,马克思明确地将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的颠倒解释为对“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的探求,这种马克思惯用的隐喻大大增加了理解的难度,究竟何为“神秘外壳”和“合理内核”?马克思对“神秘外壳”和“合理内核”的说明可以参照另一段材料:“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4] 。”在这种意义上,辩证法的神秘形式就是其对德国现实的辩护,也就是辩证法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存在;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就是对德国现实的否定,也就是辩证法作为革命和批判的存在。在这一层面上,马克思所说的辩证法的颠倒就是以对德国现实的批判代替对德国现实的辩护,以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革命超越绝对精神的保守。

4. 马克思对辩证法的神秘形式的弃置: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

在理解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时,马克思的“颠倒”表述还产生了其他的问题,马克思是如何在实践中超越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如果按字面意思理解,马克思只是简单地去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形式,然后吸纳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中这两个部分并不是可以轻易区分的存在,二者是彼此混杂的。阿尔都塞将这种状态形容为:“说辩证法能够像外壳包裹着的内核一样在黑格尔体系中存身,这是不可思议的事”进而得出结论:“不能想象黑格尔的意识形态在黑格尔自己身上竟没有传染给辩证法的本质,同样也不能想象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旦被‘剥去了外壳’就可以奇迹般地不再是黑格尔的辩证法而变成马克思的辩证法” [2] 。因而,这种“神秘形式”不是外在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形式,而是黑格尔辩证法中的组成部分,其之所以具有神秘性,正是由于受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神秘的部分影响。马克思所说的“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应当理解为无论是作为内核的辩证法还是作为外壳的哲学形式,都被黑格尔的神秘的语言和唯心的观念所影响。马克思所做的“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就是以自身合理形态的辩证法取代黑格尔神秘主义的辩证法。

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取代被本人表述为“颠倒”,这种颠倒不是简单的上下翻转,而是一种转向。这种转向就是从黑格尔所构建的绝对精神的体系中脱离,重新建构一种全新的体系。这种脱离是以批判为媒介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此进行了说明:“德国的批判,直至它最近所作的种种努力,都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这个批判虽然没有研究过自己的一般哲学前提,但是它谈到的全部问题终究是在一定的哲学体系即黑格尔体系的基地上产生的。不仅是它的回答,而且连它所提出的问题本身,都包含着神秘主义” [5] 。马克思明确地将黑格尔的哲学体系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一种表现形式,因而批判黑格尔的哲学同时也就是批判德意志的意识形态,这正是马克思的辩证法以及哲学的革命之处,他以辩证法的转向为标志,从德国的唯心主义思潮中解脱,从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中突破,实现了哲学的革命。

辩证法作为黑格尔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哲学体系内发挥逻辑上思辨的作用。这也是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形式的一种体现,在《小逻辑》中黑格尔罗列了逻辑学的部门划分和概念组成,他将辩证法明确地归为逻辑学的构成部分:“逻辑思想就形式而论有三方面:1) 抽象的或知性的方面,2) 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3) 思辨的或肯定理性的方面 [6] 。”这三方面是并列的三个阶段,存在承继的关系。在将理性划分为肯定和否定正反两个方面的同时黑格尔还特别重视肯定的层面,他的肯定理性的核心形式即是思辨,而辩证法在逻辑的形式中就属于否定的理性。黑格尔将辩证法作为思维运动过程中代表否定的环节,他的辩证法得出的结果是否定,然后再以思辨的肯定作为辩证法的进一步发展结论,这一过程被表述为:“思辨的阶段或肯定理性的阶段在对立的规定中认识到它们的统一,或在对立双方的分解和过渡中,认识到它们所包含的肯定 [6] 。”因此,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辩证法是代表抽象的否定的环节,需要被代表肯定的思辨所超越。

与强调思辨的黑格尔不同,马克思强调辩证法的主体地位。黑格尔将辩证法作为思维运动的一个环节,马克思则重视辩证法的批判意义,也就是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因为黑格尔根据否定的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方面把否定的否定看成真正的和惟一的肯定的东西,而根据它所包含的否定方面把它看成一切存在的惟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所以他只是为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一个当作前提的主体的人的现实历史,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形成的历史 [4] 。”马克思对辩证法的使用,就是为了超越这种黑格尔的抽象的历史运动,实现真正的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

5. 马克思对辩证法合理内核的保留:历史观与辩证法的同一性

对于辩证法的内容,与之前的德国古典哲学家们不同,黑格尔的辩证法与历史观是相关联的,黑格尔通过辩证法洞察了德国社会的结构,指出市民社会在内部孕育着自我否定的成分,这就是对德国社会的思辨否定,然后黑格尔主张以国家作为演变的最终环节来解决这种自我否定,这也符合黑格尔辩证法的三段式结构。就这种意义而言,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维自身运动的历史过程,是思维历史的自我展开,他的历史观和辩证法是一致的。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这种历史观与辩证法相一致的观念:“这个划时代的历史观是新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直接的理论前提,单单由于这种历史观,也就为逻辑方法提供了一个出发点 [7] 。”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虽然糅合了神秘主义的要素,但是也包含了部分现实的存在,也就是对现实的经验关系的思辨解释。

对于辩证法的特征,黑格尔的辩证法不是从单一的原则和概念出发去认识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而是在事物自身的发展中把握认识的对象,换而言之,他的辩证法具有自我否定的特征。黑格尔的这种否定不是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否定,也不是思想对其他思想的否定,而是其自身内部的自我否定。因为否定是主体的自我运动的一个环节,所以黑格尔的辩证法不仅是一种认识方法,它同时还是事物本身的一种展开形式。由于辩证法被视为事物本身的展开形式,而矛盾又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客观属性,因而原本矛盾对立的东西开始在其自身结构性的上升过程中达成了统一,这种对立和统一的关系就是辩证法所把握的对象。

因此,马克思在辩证法的领域中处于一个受黑格尔影响,但是又不同于黑格尔的立场,马克思既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舍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形式,又通过对辩证法与历史观的一致性和辩证法的自我否定的继承保留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在这两者的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确立了自身合理形态的辩证法。

6. 马克思的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的确立:唯物辩证法的诞生

在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是作为一种形式和方法而存在和起作用的,其是绝对精神自我运动的一个阶段。马克思批判并重新设立了辩证法的基础,以对象性的活动取代了德国古典哲学的纯粹的活动,马克思与费尔巴哈历史观的不同之处在于费尔巴哈从抽象的直观形式出发对普遍的秩序进行建构,立足于抽象的个人;马克思则将作为共同体的社会设定为历史的主体,从社会存在出发讨论客观现实。“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 [7] 。”马克思进一步将这种现实生活过程解释为主体的活动,即实践,实践的活动的展开过程就是现实的历史的存在。在这种意义上,辩证法被作为了唯物史观的基础。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不再重视现实存在的哲学先验前提和条件,而是转而关注现实生活的历史的存在状态和存在缘由。以此为基础,马克思在唯物辩证法之上建立起了关于道德和法律等上层建筑的学说。

黑格尔将现实的存在视为被辩证法所统摄的部分,而辩证法又作为精神、思维与意识的自我活动的一个环节,重视辩证法在历史中的否定作用。马克思对其的评价为:“但是,因为黑格尔根据否定的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方面把否定的否定看成真正的和唯一的肯定的东西,而根据它所包含的否定方面把它看成一切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所以他只是为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一个当作前提的主体的人的现实历史,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形成的历史 [8] 。”在马克思那里,辩证法是用以剖析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变化与运动的规律的工具,辩证法是现实的人类社会自身的展开过程的一种体现,马克思强调历史与社会都是人自我生成与自我造就的产物。

这种唯物辩证法的实际运用体现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他将现实的社会关系与实践活动抽象为本质的规律,这种抽象得出的产物就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关系以及相关的发展变化的探究构成了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存在形式与主要内容。可以说正是因为马克思通过唯物的辩证法对政治经济学进行了彻底的批判,他才能够真正地发现资本主义制度中所包含的现实矛盾,进而在人的现实生产活动中而不是在绝对中把握异化的根源,这就是辩证法的批判性的体现,“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9] 。以这种唯物辩证法为基础,马克思试图通过解释世界来改变世界,辩证法的任务是揭露人类正处于的违背人的本质的、被异化的生存处境,进而促使人去改变自身的社会处境,这种革命性也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一大特征。

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史问题,不能以对二者思想的梳理解决,而应当对二者的哲学本质进行理解,才能真正解决这一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理论疑难。诚然,黑格尔与马克思的辩证法之间存在紧密的承接关系,但是我们并不能将马克思辩证法视为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一种应用或展开;黑格尔与马克思的辩证法之间也存在相似的时代背景与理论概念,但是就辩证法的形态和基础而言,马克思的辩证法在内部构成中又有存在截然不同的立场与特质。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绝对精神的自我活动过程;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人类社会的自我活动过程。黑格尔思辨的辩证法试图达到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形成一种固定的意识形态,马克思通过唯物的辩证法分析历史和现实,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被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的社会发展规律,这种批判的分析和革命的观点必然对黑格尔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提出否定。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的辩证法通过否定德意志意识形态从而彻底实现了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以及对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的确立。

参考文献

[1] 孙正聿.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 [2] 阿尔都塞. 保卫马克思[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0. [3] 海德格尔. 《尼采》上卷[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2: 26.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五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5] 马克思.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4. [6] 黑格尔. 小逻辑[M]. 贺麟,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0.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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