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坑指南:21省拖车救援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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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包括事故现场清理工作的人工、设备等费用,不得对事故车辆另行收取现场清理费用。 二、事故和故障车辆拖曳(牵引)费备注: 1、拖曳(牵引)里程在10公里以内的按各车型的基价收费;超过10公里的,超过部分按拖运的实际里程和规定的拖运价格计算并收取费用。 2、每次拖曳(牵引)所收取的总费用不得超过最高收费金额。 3、故障车辆的拖曳(牵引)应尊重被拖曳(牵引)方的意见,按照就近的原则拖至高速公路最近出口或服务区。 4、事故车辆应按公安交警部门“就近”的原则拖至指定的停车场。 5、卧铺客车每一铺位折合1.5个座位。 6、拖曳(牵引)车辆空驶不得收取费用。 7、拖曳(牵引)费按被拖曳(牵引)车辆车型按核定载客人数或核定载货吨位确定。 8、根据拖曳(牵引)需要,使用拖吊一体设备的简易起吊功能对被救援车辆进行拖曳(牵引)方向、方位调整的,每车可加收100元拖曳(牵引)费。 3 河南省 4 江西省 5 河北省 河北省高速救援其他备注说明请点击:《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6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发改委、纠风办、财政厅、交通厅、公安厅《关于规范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8]2310号)规定:自治区境内所有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客车:小型客车(九座及九座以下),拖运一次最高收费600元;大中型客车(九座以上),拖运一次最高收费1000元。 货车:按被拖车辆的车货总重及行驶公里收费,每吨公里最高收费3元,拖运一次收费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拖车空驶不另收费。 吊车吊运费按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收费,每小时最高800元,往返作业地时间不另计费。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事故和故障车辆车主同清障施救服务单位可以根据清障施救服务具体情况,在限价内协商确定收费金额。 7 山东省 1.拖车、吊车救援服务收费按被救援车辆车型计费。车型分类按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执行; 2.吊车费是指将被救援车辆施救吊装并在停车场完成吊卸收取的费用。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拖车费从拖车救援时计收; 3.货物装卸费是指从被救援车辆卸载至场地并从场地装运至转运车辆收取的费用。从被救援车辆直接装运至转运车辆或装、卸分离时,按装卸费的50%计收; 4.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应在监管相关危险品的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 5.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 6.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7.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执行各市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 8.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 山西省高速收费标准请点击:山东高速救援清障收费新标准 8 江苏省 1、作业里程不足1公里按“四舍五入”取整,以公里计价。收费尾数实行2.5元以下舍,2.51-7.50元归5元,7.51元-9.99元进10元。 2、作业里程是指:清障车辆将故障车辆从故障发生地拖达指定地点的里程,最大计费里程不得超过50公里。故障车主有特殊要求(送市内维修厂、4S店等),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3、对请求清排障救援,清排障车已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要清排障服务时,按相应车型基价标准的50﹪收费。 4、发生机械故障(跨江大桥与隧道除外)且能在半小时之内排除的车辆(夜间除外),同时对能自行驶离发生事故地点不致影响道路交通的,不得强行清排收费。 5、如果清障车同时发挥了吊车,牵引等两项以上的功能的,按拖车基价收费,且吊车费用减半收取。 6、车辆抢修、货物保管、转运等劳务性服务费,按照行业定额标准或当地实际水平,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更多详情,请点击:江苏省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标准 9 安徽省 1.表列拖车、吊车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救援单位可根据实际救援里程长短、救援工作的难易程度,在表列的拖车、吊车收费标准相应车型收费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20%收取。 2.使用吊拖合一车辆对同一辆故障或事故车辆同时实施拖车和吊车救援服务的,吊车按相应车型收费标准的50%计收。 3.对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车按相应收费标准的60%收取。 4.高速公路出口以外的拖车费用可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一般公路救援收费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5.起吊高速公路路基以外的车辆、货物或动用50吨以上吊车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6.同时拆换多只轮胎时,第2只起每只收取50元。 更多详情,请点击: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10 浙江省 详情请点击:浙江省高速救援收费标准 11 福建省 更多收费细则及明细标准,请点击:福建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12 广东省 广东地区更多收费明细及标准请点击:广东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 更多详情,请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救援收费标准 14 四川省 更多详情,请点击:四川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标准 15 云南省 更多详情,请点击:云南省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明细 16 贵州省 17 陕西省 1、以上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一般道路按不高于该标准的80%执行;城市道路按不高于该标准的70%执行; 2、车型分类按交通部JT/T489-2003行业标准执行; 3、拖行费核载吨位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第31号规定执行。 18 甘肃省 19 宁夏回族自治区 通知原文: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清理地方审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宁财[综]发[2017]428号)精神,宁夏公路管理局确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我区公路管理部门五个分局所属30辆清障车的高速公路机动车清障费,取消收费后暂时实行免费保障,严禁以任何名目变相收取清障费用,对需清拖的车辆就近拖出收费站出口即完成清障服务。 当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或高速公路清障力量不足时,可由事故或故障车辆当事人委托社会救援机构参与清障,由社会救援机构按有关规定收取清障费用。 注意:这里的免费清障车公路管理部门五个分局所属30辆清障车,救援电话全国统一服务电话12328。如果使用社会机构的清障车,依然是需要付费的。 20 吉林省 注:1、不足1公里或1小时,按1公里或1小时计; 2、救援服务收费时限:停驶车辆在一小时内自行排除故障(夜间停车不超过20分钟),并能正常行驶的,不得强行收费; 3、因报案人原因导致清障车到达现场后不需要清障的,收费取清障费基价的50%; 4、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停放在停车场车辆,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停车费。 更多详情,请点击:吉林高速救援收费标准 1、以上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一般道路按不高于该标准的80%执行;城市道路按不高于该标准的70%执行;1 21 黑龙江省 更多详情,请点击:黑龙江高速救援收费相关通知 以上,为现阶段搜集到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相关高速救援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天价拖车费、停车费等等公路乱象,一直作为“公路顽疾”在侵害着卡车司机的各种合法权益。高速并非法外之地,和谐社会更是不允许这样的黑洞存在,高速救援必须尽快回归正轨,让卡车司机有法可依。同时,也提醒各位卡友,如果遭遇此类非法乱收费,请拨打12358及当地市长公开热线进行投诉处理,以法治规则终结潜规则。 版权声明:素材来源于网络,由化工物流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如有疑问,请联系小编。 欢迎各位朋友关注公众号“化工物流”,及时掌握危化品行业最新资讯~ 专业危险品找车找货=易罐! 手慢=好货无 免费查看!免费联系! 下载易罐APP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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