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2021年起改革 不再文理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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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考2021年起改革 不再文理分科

2024-07-16 20: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人民网沈阳4月23日电(汤龙)22日,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指出,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其中,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以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课要求为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和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从2021年起,辽宁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的首选考试科目和再选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也就是所谓的“3+1+2”模式,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外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

选择性考试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采用原始分呈现,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规则转换成等级分呈现。

此外,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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