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 输血科(血库)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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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输血科(血库)用房

2024-07-02 13: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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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8 输血科(血库)用房 5.18.1 输血科(血库)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自成一区,并宜邻近手术部;          2 贮血与配血室应分别设置。  5.18.2 输血科应设置配血、贮血、发血、清洗、消毒、更衣、卫生间等用房。 条文说明 5.18.1、5.18.2 根据输血管理的有关要求,综合医院由城市血站统一供血,不再单独采血。医院血库只保留贮血、配血功能,用房应按献血法的相关规定设置。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返回顶部 上一节:5.17 理疗科用房 下一节:5.19 药剂科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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