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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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

2024-06-30 13: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按GB/T 18204.1 中的自然沉降法测定,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50CFU/皿以下。

员工应穿着符合相应区域卫生要求的工作服,并配备帽子和工鞋,且不能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穿着。

按GB/T 18204.1 中的自然沉降法测定,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50CFU/皿以下。

员工应穿着符合相应区域卫生要求的工作服,并配备帽子和工鞋,且不能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穿着。

清洁作业区: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

对于清洁作业区出入应有合理的限制和控制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致病菌污染。如设置人员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工作鞋或鞋套,专用物流通道以及废物通道等。

对于通过管道运输的原料或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需要设计和安装适当的空气过滤系统。

按GB/T 18204.1 中的自然沉降法测定,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30CFU/皿以下。

清洁作业区应保持干燥,尽量减少供水设施及系统;如无法避免,则应有防护措施,且不应穿越主要生产作业面的上部空间,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在需干式作业的清洁作业区,对生产设备和加工环境实施有效的干式清洁流程是防止微生物繁殖的最有效方法,应尽量避免湿式清洁。湿式清洁应仅限于可以搬运到专门房间的设备零件或者在湿式清洁后可以立即采取干燥措施的情况。

员工应穿着符合该区域卫生要求的工作服(或一次性工作服),并配备帽子、口罩和工作鞋,且不能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穿着。

清洁作业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工艺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不高于25℃,相对湿度应在65%以下。

对于清洁作业区出入应有合理的限制和控制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致病菌污染。如设置人员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工作鞋或鞋套,专用物流通道以及废物通道等。

对于通过管道运输的原料或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需要设计和安装适当的空气过滤系统。

按GB/T 18204.1 中的自然沉降法测定,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30CFU/皿以下。

清洁作业区应保持干燥,尽量减少供水设施及系统;如无法避免,则应有防护措施,且不应穿越主要生产作业面的上部空间,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在需干式作业的清洁作业区,对生产设备和加工环境实施有效的干式清洁流程是防止微生物繁殖的最有效方法,应尽量避免湿式清洁。湿式清洁应仅限于可以搬运到专门房间的设备零件或者在湿式清洁后可以立即采取干燥措施的情况。

员工应穿着符合该区域卫生要求的工作服(或一次性工作服),并配备帽子、口罩和工作鞋,且不能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穿着。

清洁作业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工艺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不高于25℃,相对湿度应在65%以下。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GB 29923)

不同洁净级别的作业区域之间应设置有效的分隔。

各作业区净化级别应满足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加工对空气净化的需要:固态产品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控制要求见下表

液态产品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控制要求见下表

用于不同清洁区内的清洁工具应有明确标识,不得混用。

一般作业区:如收乳间、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

准清洁作业区:如原辅料预处理车间等。

清洁作业区:

如液态产品的与空气环境接触的工序(如称量、配料)、灌装间等,粉状产品的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应安装具有过滤装置的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保持正压,防止未净化的空气进入清洁作业区而造成交叉污染。

对于出入清洁作业区应有合理的限制和控制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微生物污染。如设置人员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工作鞋或鞋套,专用物流通道以及废物通道等。对于通过管道输送的粉状原料或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需要设计和安装适当的空气过滤系统。

清洁作业区需保持干燥,应尽量减少供水设施及系统;如无法避免,则应有防护措施,且不应穿越主要生产作业面的上部空间,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清洁作业区的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进入清洁作业区前设置手消毒设施。

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设施,以防止蒸汽凝结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在有臭味及气体(蒸汽及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产生而有可能污染食品的区域,应有适当的排除、收集或控制装置。

如液态产品的与空气环境接触的工序(如称量、配料)、灌装间等,粉状产品的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清洁作业区应安装具有过滤装置的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保持正压,防止未净化的空气进入清洁作业区而造成交叉污染。

对于出入清洁作业区应有合理的限制和控制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微生物污染。如设置人员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工作鞋或鞋套,专用物流通道以及废物通道等。对于通过管道输送的粉状原料或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需要设计和安装适当的空气过滤系统。

清洁作业区需保持干燥,应尽量减少供水设施及系统;如无法避免,则应有防护措施,且不应穿越主要生产作业面的上部空间,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清洁作业区的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进入清洁作业区前设置手消毒设施。

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设施,以防止蒸汽凝结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在有臭味及气体(蒸汽及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产生而有可能污染食品的区域,应有适当的排除、收集或控制装置。

❂ 乳制品(GB 12693)

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如安装自动感应器或闭门器等)的门和(或)空气幕。

厂房内进行空气调节、进排气或使用风扇时,其空气应由清洁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低的区域,防止食品、生产设备及内包装材料遭受污染。

一般作业区:如收乳间、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一般作业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

准清洁作业区:如原辅料预处理车间等

清洁作业区:

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

进入清洁作业区前应设置消毒设施,必要时设置二次更衣室

乳粉生产时清洁作业区应控制环境温度,必要时控制空气湿度

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设施,以防止蒸汽凝结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按GB/T 18204.1 中的自然沉降法测定,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30CFU/皿以下。

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

进入清洁作业区前应设置消毒设施,必要时设置二次更衣室

乳粉生产时清洁作业区应控制环境温度,必要时控制空气湿度

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设施,以防止蒸汽凝结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按GB/T 18204.1 中的自然沉降法测定,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30CFU/皿以下。

❂ 蜜饯(GB 8956)

一般作业区:如验收场、原料仓库、原料处理场、腌渍池、日晒场、外包装室及成品仓库等。

准清洁作业区:如加工调配场、干燥室等。

清洁作业区:如内包装室等;应设有空气消毒设施。

❂ 饮料(GB 12695)

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

准清洁区:

杀菌工序、配料工序、预包装清洗消毒等。

准清洁区的窗户不得打开

准清洁区应相对密闭,并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

杀菌工序、配料工序、预包装清洗消毒等。

准清洁区的窗户不得打开

准清洁区应相对密闭,并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

清洁作业区:灌装工序、乳酸菌发酵工序、菌种培养间。

❂ 油脂(SNT 3295)

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划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非清洁区

准清洁区及清洁区的窗户在生产状态下不得打开.

❂ 水产品(GBT 20941)

车间应根据要求划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不同清洁程度的作业区应有明显的标示区分,并有效隔离。

❂ 罐头食品(GBT 20938)

清洁、准清洁和一般操作区厂房,应加以隔离。

清洁操作区明沟应加装篦子,排水沟应保持顺畅,沟内不应设置其它管路。

清洁操作区车间内墙面和隔断应当使用无毒、浅色、防霉、不脱落、可清洗材料。

准清洁操作区墙裙不低于2m,清洁操作区墙裙高至顶棚。

❂ 糕点(GBT 23812)

一般生产区:原料预清洁区、原料前预处理工序、选蛋工序、原辅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检验室

准清洁生产区:配料与配制间、成型工序、成型胚品暂存区、烘焙工序、外包车间

准清洁生产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50CFU/皿以下。

清洁生产区:半成品冷却区与暂存区、内包装间等。

清洁生产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30CFU/皿以下。

排水设施出口应设置洁净地漏,排水方向从高清洁区向低清洁区。

清洁生产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30CFU/皿以下。

排水设施出口应设置洁净地漏,排水方向从高清洁区向低清洁区。

准清洁及清洁生产区应设有空气净化处理装置和清洁、消毒设施,并应定期检修,保持清洁。

❂ 豆制品(SBT 10829)

清洁作业区域内,其换气装置内应设有空气过滤装置。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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