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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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2024-07-06 16: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投稿:遂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8年10月10日

索 引 号: S0I00-0200-2018-004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10日 名  称: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单位大局意识不强,整改不力,超面积使用办公室现象。为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成果,根据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经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搞好自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将本单位科级干部办公用房使用和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附电子版),其余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留档备查,并做好本部门下属单位办公用房的整改工作。

二、认真对待,全面整改。办公用房整改工作要认真贯彻“腾”、“合”的原则,杜绝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与造假。一是“腾”。指的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将自己超标的办公室腾到适合自己标准的办公室办公,不得腾出不用,更不得事后搬回。二是“合”。即几个人合并在一个办公室办公。几个人应享受的办公标准面积累加值不得小于该办公室的面积。“合”要防止弄虚作假,虚添人员、虚摆桌椅,并标明办公室人员姓名与职务。

三、跟踪监督,严肃追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相关材料。对于整改不到位和不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的单位将报县纪委、县监察委给予严肃追责。7月中旬县纪委、县监察委、督察局和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跟踪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行为给以严肃处理。

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一楼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朱晓芳,49012091863961127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况统计表1份

2018年6月29日

附件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姓 名

 

职务

办公室房号

面积(㎡)

使用情况

备 注

                                                                       

整改情况说明: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派驻纪检组长

审核签字

 

单位主要负责人

签字

   

备注:1、使用情况要说明是单独或与何人共同办公等。2、面积标准:⑴县级机关:科级干部18㎡/人、副科级干部12㎡/人、科级以下9㎡/人。⑵乡级机关:科级干部24㎡/人、副科级干部18㎡/人、科级以下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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