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 招标公告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一期(黄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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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 招标公告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一期(黄墅江

2023-03-25 01: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招标条件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一期(黄墅江-油墩港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2〕21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一期(黄墅江-油墩港段)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昆山市。

2.2 项目概况: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整治4.39千米(含护岸、堤防及防汛道路等),拆建2座排涝闸站、加固改造3座口门建筑物,新建支河桥梁2座。

2.2.2总投资金额:36353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①拆建神仙园排涝闸站(桩号61+407):节制闸采用 6m 宽升卧式闸门,配 QP-2×80kN 卷扬式启闭;泵站选配2台套 900ZLB-125立式轴流泵,叶片安放角-2°,电机功率 90KW,单泵流量为 1.75m/s。②加固绿地排涝站(桩号60+480):更换闸门2扇,启闭机2台套。闸门型号为:ZMQF-1500×1500-5.0m,启闭机型号ODA-1×80KN-1.7m;对原有房屋内管理用房建筑进行装修设计。工程等别为II等,口门控制建筑物主体(闸室)及外河侧翼墙等建筑物级别为2级,内侧翼墙等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工程按4级建筑物。

标段对应投资金额:约13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44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4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3年11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证书。无在建工程(即使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而可以投标的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8年(全日制大学或中专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的施工经历(在其“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施工管理经历”中列出)且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7)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1人;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1: / ;

(12)其他要求2: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2.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其他要求2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4.社会保险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5.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6.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N个最高标价和N个最低标价,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α取0.6,0.65,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1-α;

最高投标限价:1273.1866万元。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75分

(2)技术部分:2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部分

75

1.1

投标报价

67

1.1.1报价得分:最高得分67分,最低得分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①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7分;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每高1%,扣0.5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每低1%,扣0.5分。

1.1.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公告“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中间按线性插入法计算。

1.2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3

1.2.1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缺一个扣0.2分。(1分)

1.2.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1分)

1.2.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1分)

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近一年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1.3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5

(1)信用等级(4分):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

25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8

2.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3分),否则酌情赋分; 

2.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赋分;

2.1.2.1基础工程;(1分)

2.1.2.2房建工程;(1分)

2.1.2.3水泵、闸门和启闭机安装;(1.5分)

2.1.2.4电气设备安装;(1.5分)

2.2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4

2.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2.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7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否则酌情赋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2.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2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2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5.4、疫情防控方案与措施可行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2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6.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3

合  计

100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鹿城路535号水政大楼

    联 系 人:魏海  

    电    话:0512-50129133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19号    联 系 人:孙佳    电    话:0512-6585719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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