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主退赔受害者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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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主退赔受害者全部损失

2024-07-05 04: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帮信案件中被害人能否起诉收款的银行卡“卡主”索赔?

文/麦雁

“断卡”行动以来,帮助络犯罪活动罪中,被害人的被骗款能追回的比例并不高,因为上游诈骗犯罪分子早已将钱分散转移国外等处洗白。

那么,被害人能否起诉收到被骗款的一级卡的卡主,即“出借银行账户”的该类人呢?

即的人(包括“出借、出租、出售银行账户”)的“卡农”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通常情况下,不可以!被害人的钱虽然进入到提供银卡卡的银行账户内,但提供银行账户给他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民事责任的产生。

出借、出租、出售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日常经济活动中大量存在,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

出借银行账户应如何定性,出借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需要个案分析。

但是,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一旦涉及到损害他人利益或违法活动,必将给出借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借用他人银行账户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出借人可能构成帮助络犯罪活动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即使入罪,其获利的是上家给付的酬劳,与被害人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综上,就当前司法实践看,帮信案件中被害人民事起诉收款银行“卡主”,试图追回被骗款的做法难以获得法院支持,其损失暂时只能依靠刑事案件的追赃,或是犯罪嫌疑人(卡主)为得到从宽处罚,自愿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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