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青年教师培养成果总结 ›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
各位教师: 根据《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 2023 年下半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入职教师培养工作 (一)培养范围:根据“办法”中第三章第七条执行。 (二)导师条件及培养内容:参照“办法”中第四条、第六条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系部为每位新入职教师配备导师,将于11月24日前 把《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1份、《培养协议》1 份报送至教师工作处 204 室。学校将对系部提出的导师和被培养对象以及培养计划进行审核。 二、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对象 对培养期超过半年的培养对象进行中期检查。 (二)中期检查内容 根据培养对象填写的《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登记表》中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及指导目标等,结合“办法” 中第六条、第八条进行检查。 (三)材料要求 检查结束后,于11月30日前提交《导师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记录表》及培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盖公章)至教师工作处 204室。 三、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考核验收 (一)考核验收对象 培养期满的导师及被培养对象。 (二)考核验收程序及内容 1.青年教师自评 主要考核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取得业绩、工作表现等。青年教师对被指导情况进行总结,填写《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青年教师用表)》、准备相关材料(培养期内的教案和听课笔记,以及科研、教研课题的立项文件、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培养总结等),并制作 PPT 汇报材料。 2.导师自评 主要考核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培养措施,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导师按照培养计划,结合所做工作进行总结,结合培养对象的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情况等作出评价和建议,填写《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指导教师用表)》,准备相关材料(培养计划、听课记录、培养总结等)。 3.系部评价 系部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导师制文件和本部门培养方案和计划,结合申报材料和执行过程情况对青年教师和导师进行全面评价,给出考核意见并填写。 4.学校评价 考核小组听取每一位青年教师进行成果汇总。通过集中听取青年教师 PPT 汇报、审核相关材料的形式,结合培养过程情况和单位考核情况对青年教师和导师做出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 20% 以内。 (三)材料要求 1.参加考核验收的青年教师提供培养期内的教案和听课笔记、科研、教研课题的立项文件、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培养总结及 PPT 汇报材料,于 11月30日前提交至所属单位。 2.导师提供指导记录、听课记录、培养总结于 11月30日前提交至所属单位。 3.提供《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指导教师用表)》《茅台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青年教师用表)》及参加考核验收的导师、青年教师提供的材料于11月30日前提交至教师工作处 204 室。 四、工作要求 系部是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对于因故不能参与验收考核的培养对象,提交书面报告,陈述原因。本次考核验收和中期检查后,学校将把结果向全校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验收的结果发放导师培养津贴。
工商管理系 2023年 11月 17日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