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法院两基地获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日照法院两基地获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日照法院两基地获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2024-07-11 18: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公布第四批“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名单。其中,日照中院青少年法治宣教室、莒县法院“阳光护花 法润莒苗”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入选“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1

近年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少年审判、家事审判规律和时代特点,紧紧围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两条主线,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深度融合,全力打造独具日照特色的“法润少年+和万家”少年家事审判品牌。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宣教室集法治宣教、心理疏导、家庭教育于一体,创新开展家风宣教、心理辅导、法官寄语、跟踪回访等工作。2023年以来,日照中院依托该法治宣教室,辐射诉讼服务中心、少年法庭等专门场所,持续开展法院开放日、法治夏(冬)令营、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活动40余场次,制作“未”你说法系列法治宣传片16部,让青少年感受零距离、沉浸式法治熏陶;开展家风宣教、家庭教育指导、法官寄语20余次,让家长在个别指导与集体学习中感悟家庭教育精髓与陪伴成长的意义;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疏导、回访帮教10余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从心”出发,助力未成年人家庭重塑良好的家庭关系。

2

莒县法院“阳光护花 法润莒苗”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位于莒县法院审判楼四楼,是该院于2023年上半年着手打造的集“涉少”案件审判、家庭教育指导、青少年法治教育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基地。基地设有少年法庭、家庭教育指导站、法治宣教室等法治教育场所,配备3名讲解员进行专业讲解,可容纳100余人参观学习。少年法庭采用“圆桌审判”模式审理“涉少”案件,审判人员、公诉人、未成年被告人围坐在同一张圆桌前完成诉讼程序,通过三者平行且“零距离”的方式,营造宽松的庭审环境,有效减少涉案未成年人的压力。两间法治宣教室分别以“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为主题,将青少年应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通过图文并貌的形式展现出来,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一间家庭教育指导站是法官及志愿者对涉少犯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场所。青少年通过参观宣教室,观看视频、阅读书籍和参与模拟法庭等方式,可以学到大量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此外,法院的立案大厅、各个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庭全部面向青少年开放,青少年通过参观法院、旁边庭审,可以沉浸式感受法院文化。

该基地功能齐全、运作和管理规范,为保障安全,还配备专人负责运营维护,确保无安全隐患和卫生死角。为扩大法治宣传影响面,今年以来莒县法院依托“阳光护花”宣讲团和9名法治副校长,“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师生、家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受众人数达2万人。相关的课件规范统一、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实现了普法宣传与禁毒、消防、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防灾减灾等公民基本素质教育有机结合。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对标对表,开拓创新,持续用心、用力、用情推动法治宣传有形呈现、有趣呈现、有效覆盖,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供稿:刑庭

原标题:《日照法院两基地获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阅读原文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