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雅阳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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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雅阳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07-13 09: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雅政〔2022〕67号

 

关于印发《雅阳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雅阳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雅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雅阳镇办公室                          2022年4月19印发

雅阳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火灾扑救和事故处置能力,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温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泰顺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雅阳镇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救援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社区、各村(居)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消防专职队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用科学的灭火救援技战术,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各村(居)、各部门根据在灭火救援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 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2、风险评估

近年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效推动了全镇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落地,高质量夯实了消防安全基础,但全镇火灾形势仍然严峻。同时,全镇消防救援队伍积极构建完善专业化指挥调度体系,深入开展实战化训练,灭火救援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成功处置了一系列急难险重的灾害事故。

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镇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3.1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成立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1.1镇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陈学明

副总指挥:潘 礼

成员:蔡亚泉  陈建勋  周仕何  林向之

林群山  林  涵  曾杭生  林宜澉

刘克贵  刘林霞  董祖汇  林  星

林晓武  钟志强  李  斌

  

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指挥室,潘礼兼任办公室主任。

3.1.2镇指挥部职责

(1)领导全镇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及装备建设工作。

(2)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制定灭火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应急救援力量,组织指挥协同作战。

(4) 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行动,紧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 统一部署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

(6)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镇政府启动更高级别应急预案。

3.1.3成员单位职责

镇宣传部门:在镇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相关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依法打击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现场秩序稳定;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确保救援工作道路畅通;确认失联人员 和伤亡人员身份,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火灾事故发生地符合特困、低保(低边)和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镇财政办:负责保障应由镇财政承担的灭火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镇住建所:协调设计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设计资料,协调建筑专家等专业人员到场协助处置。

泰顺县人民医院医供体雅阳分院: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运,及时掌握伤员救治情况;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对可能发生疫情的火灾事故现场进行防疫处置。

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镇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统筹协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助调度应急救援保障资源,依法承担生产经营性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提出火灾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事故处置和调查。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指导受损市政设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参与事故现场周边交通和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镇供电部门:负责做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设置应急照明等措施,为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火灾事故信息受理、研判、报告,视情况提请镇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做好消防救援队伍专业训练、日常培训演练;负责火灾事故现场 救援力量的专业调度指挥;组织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镇其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和镇指挥部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3.2现场处置机构

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镇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 参与现场救援的相关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

3.2.1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镇指挥部总指挥担任或指派,下设现场作战指挥部、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现场维护组、舆情信息组等6个专业机构(可根据火灾处置需要合理增减),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进行分工和落实。

3.2.2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 制定和调整灭火救援行动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2) 统一指挥协调各参战力量之间协同作战,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

(3 )及时向镇政府报告救援情况,掌握事故现场的变化情况,提出具体的增援需求和实施意见。

(4) 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现场清理和保护。

(5) 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工作。

3.2.3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职责

现场作战指挥部。由镇长负责,下设灭火救援组、应急通信组、战勤保障组、信息保障组,以及相关的专业作战小组,负责制定现场灭火救援行动方案,指挥调度专业救援力量和装备开展救援行动。

物资供应组。由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党政办公室、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负责救援所需物资和装备的供应和运送。

医疗救护组。由泰顺县人民医院医供体雅阳分院负责,负责组织各医疗机构赴现场 抢救伤员。

现场维护组。由镇派出所牵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参与,下设交通管制小组、现场警戒小组、人员疏散等小组,负责事故现 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

舆情信息组。由镇宣传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做好事故处置期间和事故处置结束后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

4、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重大火灾事故(II级)、较大火灾事故(III级)和 一般火灾事故(IV级)四级。

4.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 户以上的;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或 有毒物质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 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2重大火灾事故(II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 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 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4.3较大火灾事故(III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或 受灾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4一般火灾事故(IV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 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 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 损失和影响的;

(5)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本预案有关数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应当立即指挥公安、应急、卫健、环保、消防等部门组织实施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火灾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镇消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地各社区、村(居)及有关部门在组织火灾事故处置的同时,迅速、准确地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上报镇指挥部办公室。

5.3分级响应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应当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社区、村居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不同的事故等级,启动本预案并迅速响应。

镇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时,立即报告镇指挥部启动镇、村两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5.4现场处置

接到镇指挥部指令后,各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救援人员和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 内到达指定地点;事故现场的所有救援力量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 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救援行动;现场救援人员应当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

5.5善后处理

事故危险消除后,由镇政府和事发地社区、村(居)负责善后处理工作,镇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火灾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灾人员的心理创伤。

5.6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当坚持及时、准确、全面、依法的原则,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用授权发布、 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接待采访等事项由镇指挥部统一部署,镇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7火灾原因调查及案件查处

纪委监察、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全面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有 关人员的事故责任。建立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调查机制,较大亡 人火灾事故由县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亡人火灾事 故由市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由省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和技术专家参加。

5.8调查评估

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会同事发地社区、村(居)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镇政府提交专项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各社区、村(居)要完善119接处警系统和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火灾事故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物资保障

各社区、村(居)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调运等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联络方式以及相关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动。如在数量上不足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3资金保障

火灾预防、消防站及消防装备建设维护、消防队伍建设、镇域消防设施维护和处置火灾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

6.4力量保障

公安、住建、卫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选派在灭火救援、安全生产、石油化工、医疗救护、建构筑物等领域有专 业技术特长的人员组成镇灭火救援专家组,明确职责、联络方式 以及运行机制,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社区、村(居)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与机械工程、交通运输等社会联动力量的联勤机制建设,根据灾情处置需要调集相关力量参与救援或现场保障。

6.5消防水源保障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根据城镇区域地理环境及使用功能,合理规划城镇(区域)消防用水;住建部门应依照规划设计,规范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取水口(码头)等市政消防设施;消防救援、水务等部门应加强消火栓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火场供水。

7、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社区、村(居)、消防救援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灭火意识。

各社区、村(居)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定期组织、指导专业救援队伍、义务(兼职)扑救力量的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志愿者及群众的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各社区、村(居)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协调相关单位,每年组织灭火救援演练,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8、附则

8.1管理与修订

本预案参照《泰顺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泰政办〔 2021〕13 号)制定,是雅阳镇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本,各社区、村(居)及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意见。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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