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大学生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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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南阳市人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 一、补贴标准 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的措施分为以下两类: (一)对首次来宛到“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重点企业”在职员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享受同等待遇。(“重点企业”是指我市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及省定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引进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助。 二、申请条件 (一)第一类: 1.首次到我市工作。 2.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3.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按规定在南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5.户籍在南阳市。 (二)第二类: 1.首次到我市工作。 2.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3.与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按规定在南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5.户籍在南阳市。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实时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诸葛英才线上智慧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申请人所在企业(事业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通过“诸葛英才线上智慧服务平台”统一申报,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南阳市引进(培养)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系统自动导出后加盖公章); 2.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 3.职工与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与所在事业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聘用合同; 4.社保缴纳凭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5.其他有关凭证材料。 (二)资格复审。人社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 (三)研究审定。复审通过的,由人社部门通知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的,提交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社会公示。审定后,将拟享受补贴人(单位)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的人社部门(驻宛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市直事业单位等由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帐户。 1、南阳市引进(培养)引进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南阳市引进(培养)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取南阳就业创业补贴、人才引进补贴申请入口、求职见习补贴等各类补贴汇总! 手机访问 南阳本地宝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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