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长春提取公积金的方法 › 关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
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要求,自12月7日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包括所辖分理处)将业务办理时间统一调整为: 办公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30 夏季 工作日9:00-17:00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00 夏季 工作日9:00-16:30 公积金归集窗口业务(缴存、变更、转移等)办理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00 夏季 工作日9:00-16:30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每月扣款日(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20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及扣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 12329热线人工语音服务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00 夏季 工作日9:00-16:30 注:冬季工作日16:00为银行轧账时间,16:00-16:30无法办理业务 夏季工作日16:30为银行轧账时间,16:30-17:00无法办理业务 其他业务工作日正常办理 此通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12月4日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