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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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的函

2024-07-14 06: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文件

 

 

长民〔2019〕30号

 

 

关于申请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的函

 

区科委:

为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参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虹口区、长宁区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民养老发〔2019〕3号),我局制定了《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方案》(长民〔2019〕12号)。根据试点要求,长宁区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启动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率先在天山、虹桥和北新泾街道开展试点,依托“互联网+”,充分发挥长宁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优势,探索“荣誉奖励+兑换激励+服务回馈”的激励机制,完善社区互助养老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制度设计,鼓励和支持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非专业性的养老服务,按照一定的规则记录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时间,储入其“时间银行”个人账户,以便将来兑换相同时长的服务。项目技术开发主要指“时间银行”信息化系统开发,将“时间银行”线下实际的运行情况以信息化手段进行实现和展示。具体拟开发微信二次开发网页和PC管理端,以信息化的手段,方便管理者实时掌握服务需求,实时跟踪和掌握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享受者的日常服务行为和需求趋势,及时调配社会资源;使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享受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获取服务信息,促进服务互动的活跃度。

二、建设内容

平台划分为微信二次开发网页、一个基础系统、四个功能系统和辅助系统。其中微信二次开发网页用于老老人在线下单,小老人在线接单做管理,通过移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实现信息展示查询、下单、接单、完成订单、注册登录等功能,便于政府工作人员查询各类信息资讯,并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下单接单服务。基础系统即信息系统,通过合理、先进的数据存储方式,将系统中所有信息进行保存和管理。四个功能系统为订单管理、老人管理、街道管理和服务机构管理系统。辅助系统为系统管理的接口系统。

三、项目预算

该项目技术开发预算资金9万元,已从2019年长宁区社区公益创投项目资金列支。(详见附件3)。

由于该项目是市级试点,项目推进期间,分管区长多次听取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专题汇报。目前,该项目急需尽快完成立项审批和上云申请。因此我局特函请贵委对项目立项审批和上云申请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盼复!

 

附件:1、《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虹口区、长宁区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民养老发〔2019〕3号);

2、《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方案》(长民〔2019〕12号);

3、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技术开发经费测算。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1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长民〔2019〕12号

 

 

关于印发《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山路街道、虹桥街道、北新泾街道: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虹口区、长宁区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民养老发〔2019〕3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现将《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19年3月22日

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方案

 

为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参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虹口区、长宁区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民养老发〔2019〕3号),现就开展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巩固深化长宁改革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缓解社会养老压力,整合政府、社会、企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养老服务的纵深度,增强居民社区共同体意识,切实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民政局工作要求,长宁区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启动“时间银行”项目,依托“互联网+”,充分发挥长宁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优势,完善社区互助养老模式,进一步丰富长宁“大城养老”实践样本,拓展长宁“幸福养老”内涵,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良好风尚。

二、概念解释

“时间银行”项目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制度设计,鼓励和支持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非专业性的养老服务,按照一定的规则记录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时间,储入其“时间银行”个人账户,以便将来兑换相同时长的服务。在此基础上,长宁区根据区域特点及实

际,探索“荣誉奖励+兑换激励+服务回馈”的激励机制,推动“时

间银行”项目实现可持续运作。

时间货币简称“时间币”。“时间银行”体系内的一种流通虚拟货币,具有发放、存储、转赠、兑换等功能属性,不可线下兑现。

三、项目试点

长宁区“时间银行”项目聚焦养老服务,以街道和社区为切入点,在天山、虹桥、北新泾3个街道先行开展试点运作,试点时间为一年,项目运作成熟后,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在全区层面进行推广。

四、建设目标

一是推动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对全区养老服务供给端进行梳理整合,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促进区域内养老服务资源与服务需求有效对接,同时对闲置老年人力资源、养老服务项目进行一体化、集约化管理。

二是推动养老服务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优化养老服务活动流程,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辅助手段,对养老服务申报、发布、人员招募、服务实施及效果进行全过程管控,借助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手段,促进养老服务精准化、精细化。

三是完善养老服务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付出服务、积累时间、荣誉奖励、兑换激励、服务回馈”的激励机制,让服务和激励回馈实现良性循环。通过平台建设运作,便利和优化平台用户的线上线下操作体验,激发更多人参与社区互助养老,加强社区自治和联系,深化和谐社会建设。

五、主要任务

围绕“探索一种养老模式,打造一个系统平台,形成一套激励机制,优化一批养老服务,整合一地社会资源,完善一套制度规范,营造一种良好风尚”的目标任务,协调推进以下主要工作:

1.从“小切口”着手,梳理运作成熟的养老服务项目对接纳入“时间银行”体系,汇总掌握养老服务数据信息,基本建成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大数据资源库。

2.长宁区“时间银行”是由政府主导的养老服务项目,具体由区民政局牵头部署,实行分级管理。设立区级层面的“时间银行”管理中心(总行),各街道成立管理分中心(分行),“时间银行”管理中心(总行)对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和协调,对各街道分中心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各街道分中心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对注册在该街道的个人会员、养老服务基地的审核管理,养老服务的发布、人员招募及服务实施效果的审核管理和监督。

3.依托长宁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和应用“时间银行”信息管理子系统,实现互联网信息技术赋能“时间银行”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精准化和多元化,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4.依托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敬老卡联盟”等,招募链接政府、社会、企业资源,服务于“时间银行”系统的运转,确保“时间银行”养老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达到预期效果。

5.为确保“时间银行”规范、高效、可持续运行,梳理制定适配的制度。

六、主要内容

(一)参与主体

1.个人会员

包括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

服务提供者。指的是60-70岁周岁(原则上)之间的身体健康且有服务意愿的长宁户籍退休人士,依申请并经培训后成为服务提供者(女性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试点期间,个人会员存储的最高限额为600个小时,以1小时为1个服务单位,每日存储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

服务对象。“时间银行”项目启动之初,根据长宁区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数量的老年人作为首批服务对象,免费赠与一定数量的享受服务时间。服务对象主要从长宁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内的长宁籍住养老人和社区居家老人中进行筛选。确定服务对象可优先考虑70周岁以上的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以及高龄独居老年人等,且身体需求评估达到二级以上。

2服务基地

拥有相关资质且经过审核认证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作为“时间银行”服务基地签订存储服务协议。试点期间,选取街道区域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作为第一批服务基地。

3. “时间银行”管理中心(总行)

由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作为管理主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

式,按照一定程序委托社会组织承担运营推广“时间银行”项目的具体工作。

4“时间银行”管理分中心(分行)

各街道“时间银行”管理分中心设置在该街道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内,作为项目日常运营管理的责任部门。

试点期间,会员管理、兑换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服务内容

为便于“时间银行”养老服务的认定、存储和兑换,降低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试点期间的服务内容相对统一,以非专业性、非家政类(如保洁、做饭、洗衣等)且风险可控的服务项目为主,原则上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包括本应由养老服务机构承担的服务内容以及老人家属应承担的义务。

1.可在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送、看护、陪伴、助餐等。

2.可提供的居家上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陪伴、代办、助行、助医等。

(三)服务需求的发布

为保障提供服务者和首批服务对象的权益及安全,试点期间,仅养老服务基地享有发布服务需求的权限。待项目运作成熟后,逐步实现个人会员自行发布服务需求(须经审核)。

服务需求的发布按照前置审批要求由服务实施所在街道的“时间银行”管理分中心(分行)和“时间银行”管理中心(总行)

逐层审批通过后在平台上显示。服务发布需明确说明有关事项。

(四)具体流程

试点期间,时间存储方式主要分为机构内服务和居家上门服务两种模式,具体如下:

1机构内服务(含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被认证为服务基地的养老服务机构作为“时间银行”定点存储单位,承诺进行服务过程管理、提供优待措施等,接受“时间银行”协议统一管理。

试点期间,养老服务机构根据机构住养老人实际需求,将相关信息在平台上进行申报,由“时间银行”街道管理分中心(分行)、管理中心(总行)审核批准后,在信息平台上发布显示。

经注册认证(及培训)后的“时间银行”个人会员,可通过信息平台申请抢单,经确认后在约定时间内前往养老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服务完成后,经机构确认,将约定的服务时长及“时间币”存入其本人的“时间银行”个人会员账户(服务提供者),接受服务的“时间银行”个人会员账户(服务对象)扣除相应数量的“时间币”。

2居家上门服务

“时间银行”个人会员(服务对象)通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内的养老顾问,提出服务需求申请,由养老顾问将相关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资质条件等)在平台上进行申报,由“时间银

行”管理分中心(分行)、管理中心(总行)审核批准后,在信息

平台上发布显示。

“时间银行”个人会员(服务提供者),可通过信息平台申请抢单,经确认后在约定时间内前往服务对象家中提供服务。服务完成后,经老人本人或家属确认,将约定的服务时长及“时间币”存入其本人的“时间银行”个人会员账户(服务提供者),接受服务的“时间银行”个人会员账户(服务对象)扣除相应数量的“时间币”。

(五)单位服务时长的“时间币”折算法则

在“时间银行”体系内,以时间货币(简称“时间币”)为流通兑换载体。为了便于统计,规定每1单位服务时长(即1小时)对应折算1个时间币。

(六)“时间币”的兑换、转赠

个人会员享有“时间币”的兑换、转赠权限。试点期间,在“时间银行”开设个人会员账户并存储服务时间的老年人,可在提供服务时间满100个小时,或注册时间满一年后,在“时间银行”线上兑换版块进行兑换。个人会员账户内的“时间币”原则上由本人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转让。特殊情况下经“时间银行”管理方审核同意,可由其直系亲属享用(特殊情形另行规定)。

“时间银行”如不能运转、无法向服务提供者兑换服务时,由项目启动时设立的托底性担保资金向市场购买同类服务,确保服务提供者可兑换的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七) “时间币”兑换内容、方式及其他

1兑换内容。兑换的内容主要分为实物类和服务类。以服务

兑换为主,实物兑换为辅。其来源主要来自于个人、企事业单位、敬老卡联盟单位等捐赠以及政府采购。

2兑换方式。通过微信小程序界面进行兑换并前往街道指定点位(如慈善超市)实地提取。

3其他。

(1)设置荣誉等级。根据提供服务的总时长分为五个荣誉等级,相应等级匹配相应权益。

(2)原则上年满70岁及以上且提供服务满100个小时以上的个人会员可提出服务需求,兑换相应时长的养老服务。试点期间,个人会员在提供服务时间满100个小时,或注册时间满一年后,可在本人有服务需求时,兑换相应时长的养老服务。

七、保障措施

通过以下五项主要措施,加强“时间银行”项目运行的保障支撑:

加快平台建设

长宁区“时间银行”信息平台依托长宁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平台功能根据项目运行逻辑设计开发,建成后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信息平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会员及服务基地账户开设、时间存储、服务需求发布和抢单、会员实名审核认证、服务基地管理、诚信信息记录及互通等。同时,逐步开发手机APP或小程序,并实现签到、打卡、上传服务记录等功能。

(二)加强资金支持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需要为实名注册的个人会员(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设立区级层面“时间银行”项目担保资金;统筹设置区级、试点街道项目管理运营资金。

(三)加强宣传工作

“时间银行”项目,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运用好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和宣传途径,特别是抓好社区宣传工作,设计运用新颖的宣传形式和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时间银行”项目品牌化运作,扩大“时间银行”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

(四)加强培训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时间银行”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计划,对直接提供养老服务的个人会员,服务基地和管理中心分类、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项目运作实效。

(五)强化监管考核

为确保“时间银行”项目运行效果,建立与分级管理框架相适配的考核评估制度(另行制定)。考核结果可作为个人、养老服务机构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19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2

 

长宁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技术开发经费测算

 

序号

内容

配置人员数

单价(人/月)

小计

 

1. 设计和管理

1

项目管理费

0.8

6800

5440

 

2

UI界面设计和优化

0.5

3400

 

 

人员合计

1.3

合计

8840

 

2. 服务器部署和搭建

3

服务器搭建

0.5

6800

3400

 

 

人员合计

0.5

合计

3400

 

3. h5开发

4

个人会员&服务基地注册

0.7

6800

4760

 

5

享受者下单

1

6800

 

6

服务者接单

1

6800

 

7

服务者签到、完成订单

0.5

3400

 

8

评论、签名

0.5

3400

 

9

个人账户中心

1

6800

 

10

新闻中心

0.4

2720

 

 

人员合计

5.1

合计

34680

 

4. 后台

11

后台账号管理

0.5

6800

3400

 

12

注册接口

0.5

3400

 

13

下单接口

0.5

3400

 

14

接单接口

0.5

3400

 

15

街道管理

0.1

680

 

16

前端用户管理

0.4

2720

 

17

新闻发布

0.3

2040

 

18

后台注册审核列表

1

6800

 

19

后台订单审核列表

1

6800

 

20

后台创建订单

0.5

3400

 

 

人员合计

5.3

合计

36040

 

5. 测试

21

功能用例测试

0.2

6800

1360

 

22

兼容性测试

0.2

1360

 

 

人员合计

0.4

合计

2720

 

 

人员共计

12.6

共计

85680

 

 

税费6%

5140.8

总计

90820.8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19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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