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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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07-14 09: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吴中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11月2日巡察组向吴中区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研究部署。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上来。区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认真的态度,围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剖析,分析问题症结,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为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一分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形成具体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区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推进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并对扎实落实整改方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作出部署要求。

三是提高整改质效,注重标本兼治。坚持重点整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对照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注重从突出问题抓起,逐项剖析,逐条对照,以点带面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改问题”和“建制度”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以巡察整改深化标本兼治和建章立制,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针对“未制定完整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方案”问题的整改。

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过程中,制定完整的学习方案,进一步深化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业务需要,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拓展学习形式,以交流研讨、参加系统答题、现场问答等方式深化学习效果。

2. 针对“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落实《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围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主题,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涉及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调研成果,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举措,总体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3. 针对“查办有影响力的案件不多”问题的整改。

在工程建设、国有企业、农村建房、宗教管理、司法系统等领域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案件。

4. 针对“‘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总人次的61.9%;第二种形态占32%;第三种形态占1.4%;第四种形态占4.7%,四种形态结构趋向合理。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5. 针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惕不足”问题的整改。

结合金庭镇违规建房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向金庭镇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庭镇农村建房问题整改的监察建议》。制定出台《金庭镇农村建房问题整治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将金庭镇农村建房问题专项监督转为常态化监督,推动金庭镇党委政府认真履行责任,及时发现、从严查处各类违规建房行为,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等问题。

6. 针对“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有待进一步打通”问题的整改。

积极督促新建社区所在镇(街道)纪(工)委按要求配备社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全区已有205个村(社区)配备了村(社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积极扩大廉勤监督员范围,老党员、老干部、基层网格员占廉勤监督员总人数的61.1%。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各镇(街道)纪(工)委持续加强对基层监督力量的培训管理。

7. 针对“党建引领业务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1)委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要求。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委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与普通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普通党员思想工作状况,倾听普通党员心声,收集意见建议;会上,党员围绕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开展对照检查,自行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2)全体党员结合岗位职责,制定《党员岗位任务书》,细化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完成标准和时限节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作贡献”。建强支部战斗堡垒,规范民主开展选举,进一步配好支部班子,选拔一批青年党员担任支部委员,加强党务干部建设。健全临时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践行“四下基层”,开展“听音问廉”接访活动,班子领导带头听民声、解民忧;各支部结合工作开展调研,解决民生难题,堵塞制度漏洞。同步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强化政治学习,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规学习;“走看学做比党建”活动与业务竞赛、评比融合。

8. 针对“党支部学习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1)加强理论学习,有序推进全年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线上与线下一体推进,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做好主题党日,规范记录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根据工作学习情况,对自身进行深入党性剖析,查摆问题、查找原因、严肃整改。落实以学促干,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将学习成果转换为工作实效,有效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丰富党日活动形式,通过走访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书记上党课、组织读书分享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日活动,激发党员参与热情。突出党日活动实效,开展“千村万企、千家万户”大走访深入基层听取民声,解决难题,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分层分类开展活动,按照党员年龄结构分层,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对年轻同志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为年轻同志成长搭建更好平台。请支部书记、老党员上党课,做好传帮带。

(3)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提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凝聚力。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提升党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引导党员强化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9. 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根据前期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督促各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查,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切实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10. 针对“办案安全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安全教育,办案部门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做好首谈工作;办案人员严格贯彻落实办案安全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案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协助“一把手”常态化开展录像抽查,督促问题整改;下一步将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提升看护规范化水平。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针对“协助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区委报告2023年吴中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清廉助企·营商无忧”专项监督,举办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监督赋能行动推进会,在全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检验检测认证三大产业集群中聘请了23名涉企廉勤监督员、在11家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走访调研相关企业,监督推动吴中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做深做实生态环境三方协同监督,汇聚更强监督合力,推动太湖保护监督大格局走深走实。制定《吴中区纪委监委机关风腐同查工作实施意见》,风腐同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2)围绕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廉政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常态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分级负责机制。压实工程建设领域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严格招投标政策执行,督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监管能力。对资源开发领域的关键岗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防范潜在的风险行为。进一步加强在金融信贷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信贷经营、队伍管理、作风建设等日常工作中,推动廉洁风险防范治理。

(3)协助区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印发《吴中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谈话的工作指引》,开展谈话,提醒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4)向全区各开发区(太湖新城)纪工委、各镇(街道)纪(工)委下发《关于做好相关工作的提示》,提醒认真协助各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请党(工)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 针对“‘室组’联动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出台《吴中区纪委监委“室组”联合办案工作方案(试行)》持续推进“室组”联合办案,以系统联动、统筹协调、高效协作为原则,将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相互结对,加强对所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力量整合。

3. 针对“派驻机构监督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问题的分析研判和查处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研判廉政风险,找准信息化建设与监督工作的结合点,通过开展监督,主动发现问题。

4. 针对“监察员办公室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出台《苏州市吴中区监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梳理日常监督内容,确定了监察员办公室日常监督和提级监督方式,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2)出台《监督检查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关于建立“室地”联动监督办案工作机制的办法》,建立健全了“室地”联动监督机制、联合办案机制,明确由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统一调配监督力量,开展联动专项监督、交叉监督;根据“一案一授权”原则,开展“室地”联合办案。

5. 针对“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够”问题的整改。

(1)做深做实生态环境区人大、区监委、区检察院三方协同监督,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监督,围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等重点工作,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谋实谋细目标任务。

(2)强化纪审协作,加强沟通协作。健全与区审计局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成立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小组,对部分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单位切实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

6. 针对“政治监督还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1)围绕重点领域,强化政治监督,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吴中实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保洁一体化、村级工程建设、征地置换城保等7个小切口专项监督,推动出台“小特精”制度11项。

(2)紧盯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领域开展专项监督,重点关注有无利益勾连、权力寻租、监管不力等问题,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上级安全生产巡查督导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安全事故亡人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开展核查,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7. 针对“专项监督跟进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梳理风险点位,及时启动专项监督,开展全区医药领域专项整治和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耗材管理等专项监督,列明集中整治工作任务清单,推动行业领域系统治理。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领域专项监督,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着力发现安全生产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深挖严查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等问题。

8. 针对“重点领域监督相对滞后”问题的整改。

(1)深入开展太湖生态保护专项监督,健全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监督贯通融合的监督机制。深挖太湖生态岛违规建房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发监察建议,推动太湖生态岛建立规范有序的建房长效管理机制。

(2)强化涉粮领域问题整改,对全区粮食系统资产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整治粮食采收、销售、消费以及粮食系统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跑冒滴漏”等问题。

9. 针对“‘三不腐’同向综合发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根据市纪委要求,调整纪检监察建议的格式,提高建议制发质量。2023年共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2份,推动案发单位完善制度机制27项、整改问题40个。

(2)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合力,在区委领导下,与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组织全区党员和先进职工代表观看大型廉政话剧《于成龙》,扩大廉洁文化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吴中清风”网站和“清廉吴中”微信公众号上及时传递党中央的声音,宣传反腐败工作动态、纠治“四风”成效、廉洁文化作品、廉政人物故事等内容。深挖吴中优秀传统文化,以“核小莲”“城小纪”等廉政文化IP形象、廉政书画、《吴中家风廉行录》等载体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景”“一企一品牌”廉洁宣教,东山雕花楼挂牌苏州市新时代家教家风实践基地,甪直水八仙廉政小馆开馆。

10. 针对“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后半篇文章”与“前半篇文章”有效衔接、协同推进,提升纪检监察建议的针对性。对纪检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真改、实改,改到位。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贯通。

11. 针对“‘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1)坚决贯彻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紧盯“关键少数”和薄弱环节,严肃纠治风腐一体问题。强化“一案双查”,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

(2)坚守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深化“清风行动”等专项督查,督促推动监督检查室、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监督,纠治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查找监管漏洞,印发《关于严明纪律规定 防止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的通知》。

(3)持续防范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坚决纠治随意向下分解、摊派任务,严防以属地管理为由层层“甩锅”,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对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队伍的监督,建立智慧联动提质增效“数据铁笼”监督项目,完善数字赋能的监督路径。

12. 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整治力度仍需加大”问题的整改。

(1)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对当前实施的集体“三资”监管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严肃查处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开展安置房领域专项监督,着力发现存在问题。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推动相关部门起草《困难群体入住过渡房保障实施办法》《城投安置房质保期内维保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划清责任归属,形成常管长效机制,全区安置房领域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13. 针对“机制还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准确把握容错纠错机制适用范围,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划清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谋私的界限,在容错纠错具体操作上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六个方面因素,对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推进改革、探索创新、推动发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的行为性质和造成的损失进行精准界定,既注重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又注重依纪依法减责免责,敢纠错真容错,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党员干部对机制运用的知晓范围,消除顾虑,为“干部敢为”撑腰鼓劲,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4. 针对“实践运用不够大胆”问题的整改。

依据《关于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工作指引》的文件要求,正确适用澄清正名机制,对经调查核实属于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积极运用廉洁风险报备机制,针对具体工作的过程中需打破常规或惯例,对现有体制机制有较大突破探索,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未作禁止性规定的事项予以风险报备,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消除顾虑,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目前,为1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运用风险报备机制进行报备事项45件。

15. 针对“整治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开展网格联动提质增效开展专项监督,完善数字赋能的监督路径,推动网格联动提质增效。坚持抓早抓小,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拈轻怕重、偷奸耍滑、不思进取等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纠正。开展日常监督,强化警示教育,让“躺平式”干部心中有责、心中有畏,摒弃不必要的私心杂念。同时,审慎开展问责工作,对需要问责事项严格把关。

16. 针对“干部专业结构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

认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着力选拔政治素养高、专业素质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进入纪检系统。

17. 针对“干部培训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内容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切实做到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学习的有机统一,同时涵盖了结构化研讨、素质拓展和现场教学等实战演练,具有更强的实操性和针对性。2024年初步制定全年干部培训方案,在开展综合培训的基础上,各条线分类分层开展业务技能专项培训,多方面提高干部实战素养。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到底。进一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长期性、严肃性,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从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做起,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防止“虎头蛇尾”现象,保证整改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二是落实落细举措,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确保各类问题一改到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强化查漏补缺,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计划一年内完成的事项,加强挂图作战、动态问效,确保做到在规定时间全面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做到紧盯不放、持续用力,努力找准问题症结,确保按照既定整改目标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自觉把巡察整改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实现以更强担当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更深层次纠“四风”树新风,更实举措一体推进“三不腐”,更大力度维护群众利益,更高水平全面建设廉洁吴中,为奋力续写中国式现代化吴中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982711;邮政信箱:吴中区太湖东路288号,吴中区纪委监委,编码215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吴中区纪委监委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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