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申报 2021年度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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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人〔2022〕886号 有关单位: 现就2021年度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1年度在相关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入围条件。 1.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关键环节企业,企业自成立以来,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在本市依法设立满2年。 3.企业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4.在2019至2021年度,企业持续有研发资金投入,且投入规模年均增长不低于5%(2019年6月30日后注册的企业,可自2020年度起算)。 5.在2019至2021年度,企业具备承担市级(含,下同)以上重点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知识产权、取得市级以上数字化转型成效等4项条件至少1项。 (二)人才入围条件。 1.在本市依法纳税且信用记录良好。 2.2021年度的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或者超过所在企业2021年度平均工资薪酬的1.5倍。 3.承担企业关键或者重要岗位的工作,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核心骨干等,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占比不超过总奖励人数的20%。 4.2021年度,未享受本市其他同类人才政策。 三、奖励人数及金额 (一)奖励人数。 1.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企业,其申报人数最高不超过申报奖励上一年度末在册员工数的3%(奖励人数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且不超过20人。 2.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企业,其申报人数最高不超过申报奖励上一年度末在册员工数的5%(奖励人数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且不超过30人。 (二)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根据奖励对象工资薪金,按照一定规则计发。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地址。企业可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http://www.sheitc.sh.gov.cn/)“利企服务”版块“人才奖励”专栏,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奖励资格、奖励方案申报工作。企业可在系统通知公告栏查阅最新版系统填报说明。 (二)申报时间。自2022年12月6日起至12月21日16时止。申报截止后系统将关闭填报功能。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联系人:陈老师60801508;技术支持:胡老师13052523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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