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峰街道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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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峰街道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7 19: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

《露峰街道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17日

 

露峰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023年度安委会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街道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河南省50条措施和平顶山市53条具体措施,进行工作部署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以实施“夯基提能”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工贸、校园安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自然灾害点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而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明显加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全街道各行业领域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责任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需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上;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

2.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第一时间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或暂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整改到位。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组织全员岗位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加强各行业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

2.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喊口号、假重视,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3.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4.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抓实“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综合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严查非法营运、超员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5.建立健全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压紧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切实提高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迅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三、阶段安排

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5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8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

(三)部门精准执法(11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实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完善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

(二)加强督导检查。街道成立督导组,邀请行业部门参与,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三)强化调度指导。充分运用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约谈、重点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公开通报。

(四)强化责任落实。街道纪工委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与专项行动一体推进,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协作配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信访举报、问题查处等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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